2022年11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清康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2年11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清康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 2022年11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清康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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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B*L/2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07 16:52:3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牛羊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 (略) 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 (略) 牛羊养殖加工项目 | (略) 周村区王村镇 | 山东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8759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头/年全自动活牛屠宰生产线一条,购置提升机、扯皮机、输送机等22台套,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设计年屠宰活牛*头。 |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施工期间须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场所要采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粉性材料要集中存放并进行遮盖; (略) ,运输土方的车辆要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沿途漏撒引发扬尘,做好各种防尘工作。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待宰圈恶臭、屠宰车间恶臭及污水站废气。待宰圈整体密闭,在上方布置通风管道抽引,按照每个待宰栏的布局,在上方设置相应的吸风口对恶臭气体进行抽吸,尽可能减少待宰区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恶臭气体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屠宰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利用隔墙隔开,通道口设有封闭推拉门,整体上清洁区与非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交叉设置,出入口分别单独设置,屠宰车间(非清洁区)拟设置成一个密闭、负压车间,工作时间为常闭状态,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汇同待宰圈收集的恶臭废气一并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主要对调节池、进水泵站、污泥储存、污泥脱水单元等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废气通过引风装置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待宰圈恶臭、屠宰车间恶臭及污水站废气,企业应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动态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废水包括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待宰圈清洗废水、屠宰废水及生活污水。厂区配套建设一座日处理50m3污水站为全厂服务,处理全厂废水,采用“格栅+隔油沉砂+调节池+溶气气浮+水解酸化+A2O+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同时配套建设一座2400m3中水池,用于冬季灌溉用中水暂存。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待宰圈地面清洗、运输车辆清洗,其余部分通过敷设管道的方式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全厂废水不外排。本项目回用废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中“车辆冲洗”标准限值,农田灌溉废水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东厂界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7、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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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牛羊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 (略) 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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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 (略) 牛羊养殖加工项目 | (略) 周村区王村镇 | 山东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8759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头/年全自动活牛屠宰生产线一条,购置提升机、扯皮机、输送机等22台套,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设计年屠宰活牛*头。 |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施工期间须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场所要采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粉性材料要集中存放并进行遮盖; (略) ,运输土方的车辆要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沿途漏撒引发扬尘,做好各种防尘工作。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待宰圈恶臭、屠宰车间恶臭及污水站废气。待宰圈整体密闭,在上方布置通风管道抽引,按照每个待宰栏的布局,在上方设置相应的吸风口对恶臭气体进行抽吸,尽可能减少待宰区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恶臭气体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屠宰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利用隔墙隔开,通道口设有封闭推拉门,整体上清洁区与非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交叉设置,出入口分别单独设置,屠宰车间(非清洁区)拟设置成一个密闭、负压车间,工作时间为常闭状态,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汇同待宰圈收集的恶臭废气一并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主要对调节池、进水泵站、污泥储存、污泥脱水单元等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废气通过引风装置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待宰圈恶臭、屠宰车间恶臭及污水站废气,企业应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动态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废水包括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待宰圈清洗废水、屠宰废水及生活污水。厂区配套建设一座日处理50m3污水站为全厂服务,处理全厂废水,采用“格栅+隔油沉砂+调节池+溶气气浮+水解酸化+A2O+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同时配套建设一座2400m3中水池,用于冬季灌溉用中水暂存。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待宰圈地面清洗、运输车辆清洗,其余部分通过敷设管道的方式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全厂废水不外排。本项目回用废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中“车辆冲洗”标准限值,农田灌溉废水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东厂界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7、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标题: | 2022年11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清康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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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11-07 16:52:3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牛羊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 (略) 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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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 (略) 牛羊养殖加工项目 | (略) 周村区王村镇 | 山东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8759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头/年全自动活牛屠宰生产线一条,购置提升机、扯皮机、输送机等22台套,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设计年屠宰活牛*头。 |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施工期间须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场所要采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粉性材料要集中存放并进行遮盖; (略) ,运输土方的车辆要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沿途漏撒引发扬尘,做好各种防尘工作。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待宰圈恶臭、屠宰车间恶臭及污水站废气。待宰圈整体密闭,在上方布置通风管道抽引,按照每个待宰栏的布局,在上方设置相应的吸风口对恶臭气体进行抽吸,尽可能减少待宰区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恶臭气体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屠宰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利用隔墙隔开,通道口设有封闭推拉门,整体上清洁区与非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交叉设置,出入口分别单独设置,屠宰车间(非清洁区)拟设置成一个密闭、负压车间,工作时间为常闭状态,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汇同待宰圈收集的恶臭废气一并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主要对调节池、进水泵站、污泥储存、污泥脱水单元等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废气通过引风装置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待宰圈恶臭、屠宰车间恶臭及污水站废气,企业应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动态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废水包括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待宰圈清洗废水、屠宰废水及生活污水。厂区配套建设一座日处理50m3污水站为全厂服务,处理全厂废水,采用“格栅+隔油沉砂+调节池+溶气气浮+水解酸化+A2O+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同时配套建设一座2400m3中水池,用于冬季灌溉用中水暂存。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待宰圈地面清洗、运输车辆清洗,其余部分通过敷设管道的方式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全厂废水不外排。本项目回用废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中“车辆冲洗”标准限值,农田灌溉废水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东厂界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7、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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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牛羊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 (略) 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 (略) 牛羊养殖加工项目 | (略) 周村区王村镇 | 山东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8759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头/年全自动活牛屠宰生产线一条,购置提升机、扯皮机、输送机等22台套,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设计年屠宰活牛*头。 |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施工期间须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场所要采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粉性材料要集中存放并进行遮盖; (略) ,运输土方的车辆要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沿途漏撒引发扬尘,做好各种防尘工作。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待宰圈恶臭、屠宰车间恶臭及污水站废气。待宰圈整体密闭,在上方布置通风管道抽引,按照每个待宰栏的布局,在上方设置相应的吸风口对恶臭气体进行抽吸,尽可能减少待宰区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恶臭气体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屠宰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利用隔墙隔开,通道口设有封闭推拉门,整体上清洁区与非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交叉设置,出入口分别单独设置,屠宰车间(非清洁区)拟设置成一个密闭、负压车间,工作时间为常闭状态,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汇同待宰圈收集的恶臭废气一并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主要对调节池、进水泵站、污泥储存、污泥脱水单元等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废气通过引风装置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待宰圈恶臭、屠宰车间恶臭及污水站废气,企业应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动态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废水包括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待宰圈清洗废水、屠宰废水及生活污水。厂区配套建设一座日处理50m3污水站为全厂服务,处理全厂废水,采用“格栅+隔油沉砂+调节池+溶气气浮+水解酸化+A2O+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同时配套建设一座2400m3中水池,用于冬季灌溉用中水暂存。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待宰圈地面清洗、运输车辆清洗,其余部分通过敷设管道的方式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全厂废水不外排。本项目回用废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中“车辆冲洗”标准限值,农田灌溉废水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东厂界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7、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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