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北京真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年产20套小型车辆安检系统、20套集装箱/大型车辆安检系统及20台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项目)
2022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北京真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年产20套小型车辆安检系统、20套集装箱/大型车辆安检系统及20台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北京 (略) 嘉兴分公司年产20套小型车辆安检系统、20套集装箱/大型车辆安检系统及20 台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项目 | (略) 南湖区七星 (略) 7号 | 北京 (略) 嘉兴分公司 | 项目总投资*元,在厂区内厂房二与厂房三之间的通道建设一号调试区和二号调试区,在一号调试区内使用 BVE450P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450 kV,最大管电流1mA)、BVE300小型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320kV,最大管电流1mA)、BVE200 小型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 200kV,最大管电流 1mA);在二号调试区内使用BVE7500G大型车辆检查系统(最大能量 7.5MeV,最大输出量 66mGy/min)及 BVE6000G 大型车辆检查系统(最大能量6MeV,最大输出量 450mGy/min)。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液体废物: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没有放射性液体废物产生。 2、气体废物:本项目不会产生放射性气体废物。本项目车辆检查系统在调试过程中,产生的 X 射线将会将周围环境空气电离产生一定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直 接进入大气中,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可自动分解为氧气,这部分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较小。公司将在检查系统调试区域内增加机械排风装置,以保证臭氧的浓度低于0.3 mg/m3,氮氧化物的浓度低于5mg/m3。 本项目车辆检查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公司可通过洒水的方式, 减少空气中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没有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本项目车辆检查系统在生产过程中 会产生少量固体废弃物。 (略) 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车辆检查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噪声。公司在生产组装过程中采用 低功率的降噪设备,从而降低生产组装过程中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湖 (略) 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北京 (略) 嘉兴分公司年产20套小型车辆安检系统、20套集装箱/大型车辆安检系统及20 台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项目 | (略) 南湖区七星 (略) 7号 | 北京 (略) 嘉兴分公司 | 项目总投资*元,在厂区内厂房二与厂房三之间的通道建设一号调试区和二号调试区,在一号调试区内使用 BVE450P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450 kV,最大管电流1mA)、BVE300小型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320kV,最大管电流1mA)、BVE200 小型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 200kV,最大管电流 1mA);在二号调试区内使用BVE7500G大型车辆检查系统(最大能量 7.5MeV,最大输出量 66mGy/min)及 BVE6000G 大型车辆检查系统(最大能量6MeV,最大输出量 450mGy/min)。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液体废物: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没有放射性液体废物产生。 2、气体废物:本项目不会产生放射性气体废物。本项目车辆检查系统在调试过程中,产生的 X 射线将会将周围环境空气电离产生一定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直 接进入大气中,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可自动分解为氧气,这部分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较小。公司将在检查系统调试区域内增加机械排风装置,以保证臭氧的浓度低于0.3 mg/m3,氮氧化物的浓度低于5mg/m3。 本项目车辆检查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公司可通过洒水的方式, 减少空气中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没有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本项目车辆检查系统在生产过程中 会产生少量固体废弃物。 (略) 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车辆检查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噪声。公司在生产组装过程中采用 低功率的降噪设备,从而降低生产组装过程中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湖 (略) 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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