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宜审〔2022〕16号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州怀国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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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宜审〔2022〕16号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州怀国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环宜审〔2022〕16号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宜州 (略)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宜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宜州 (略) 建设项 (略) 宜州区庆远镇龙塘堡,属新建项目,项目租 (略) (略) 原皮革厂的用地,共租用6900m2,其中3593.76m2用于本项目。项目建筑占面积2003.14m2,总建筑面积为5391.74m2。规划设置病床100张,主要建设门诊综合楼、住院综合楼、康复中心、室内活动中心、室外活动场、营养食堂、值班室、污水处理站、应急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收集点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等。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40m3/d,处理工艺为“两级AO生化工艺+次氯酸钠消毒”。

项目总投资283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4.76%。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临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规定,禁止在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06:00)以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按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施上方采取加盖密封同时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废气的排放;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减少臭气的排放;医院异味通过保持良好通风,加快气味扩散的方式,减少环境影响;食堂油烟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形成的综合废水。综合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在市 (略) 未覆盖到项目所在地区域前采用污水车送至宜州区第一次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周 (略) 接通后则排入附 (略) ,最终送至宜州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龙江河。项目业主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配备相应的备用设备,防止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

(四)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必须按其特性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处置;生活 (略) 宜州区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五)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中央空调冷却塔、加压泵房、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单独密闭房间,采取密闭隔声处理,按规范要求安装减震片、消声器等设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项目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的规定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宜州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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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宜审〔2022〕16号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宜州 (略)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宜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宜州 (略) 建设项 (略) 宜州区庆远镇龙塘堡,属新建项目,项目租 (略) (略) 原皮革厂的用地,共租用6900m2,其中3593.76m2用于本项目。项目建筑占面积2003.14m2,总建筑面积为5391.74m2。规划设置病床100张,主要建设门诊综合楼、住院综合楼、康复中心、室内活动中心、室外活动场、营养食堂、值班室、污水处理站、应急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收集点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等。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40m3/d,处理工艺为“两级AO生化工艺+次氯酸钠消毒”。

项目总投资283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4.76%。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临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规定,禁止在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06:00)以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按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施上方采取加盖密封同时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废气的排放;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减少臭气的排放;医院异味通过保持良好通风,加快气味扩散的方式,减少环境影响;食堂油烟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形成的综合废水。综合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在市 (略) 未覆盖到项目所在地区域前采用污水车送至宜州区第一次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周 (略) 接通后则排入附 (略) ,最终送至宜州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龙江河。项目业主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配备相应的备用设备,防止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

(四)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必须按其特性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处置;生活 (略) 宜州区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五)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中央空调冷却塔、加压泵房、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单独密闭房间,采取密闭隔声处理,按规范要求安装减震片、消声器等设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项目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的规定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宜州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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