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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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萝北石墨产业园未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未进行统一管理, (略) 将垃圾倾倒入自然沟中焚烧或堆存处理。
  二、整改目标:实现园区内垃圾集中存放,统一收集转运处理。
  三、整改措施:
  1.完成倾倒于自然沟的垃圾。
  2.在园区内各企业分别建立垃圾收集点,督促企业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协调转运车辆,统一收集转运企业生活垃圾。
  3.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增强企业自觉保护环境责任意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石墨园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一辆垃圾压缩车和40个背桶已完成采购,垃圾清运车已投入使用。组织召开“石墨园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布置企业自行配备240L垃圾桶,并由园区统一收运。 (略) 向自然沟内倾倒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21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68-*
  八、受理地址: (略) 工农 (略) 66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萝北石墨产业园未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未进行统一管理, (略) 将垃圾倾倒入自然沟中焚烧或堆存处理。
  二、整改目标:实现园区内垃圾集中存放,统一收集转运处理。
  三、整改措施:
  1.完成倾倒于自然沟的垃圾。
  2.在园区内各企业分别建立垃圾收集点,督促企业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协调转运车辆,统一收集转运企业生活垃圾。
  3.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增强企业自觉保护环境责任意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石墨园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一辆垃圾压缩车和40个背桶已完成采购,垃圾清运车已投入使用。组织召开“石墨园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布置企业自行配备240L垃圾桶,并由园区统一收运。 (略) 向自然沟内倾倒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21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68-*
  八、受理地址: (略) 工农 (略) 66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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