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监委留置点二期扩建工程(±0.000以下)-中国共产党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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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监委留置点二期扩建工程(±0.000以下)-中国共产党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程名称 (略) 纪委监委留置点二期扩建工程(±0.000 以下)
建设地址 (略) 云安区都杨 (略) 以南,云浮新区212号地块内
建设规模新建功能楼4栋,其中工作人员宿舍楼1幢、看护人员宿舍楼2幢、办案工作楼1幢;装修改造综合楼二层;实施机房扩容工程,配置高标准增容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1套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1套;实施电力扩容工程,热水系统扩容,边坡防护、园林绿化工程;新建停车场500平方米,改造外围墙200米。合同价格1090.1014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广东 (略)
勘察单位建材广 (略)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东 (略)
施工单位广东 (略)
监理单位扬州际龙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陈炳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潘家泉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王春彭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周佳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潘家泉总监理工程师梁广伟
合同工期2022.11.05~2023.02.02
状态正常
备注质量监督注册号: *01;安全监督注册号: *01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程名称 (略) 纪委监委留置点二期扩建工程(±0.000 以下)
建设地址 (略) 云安区都杨 (略) 以南,云浮新区212号地块内
建设规模新建功能楼4栋,其中工作人员宿舍楼1幢、看护人员宿舍楼2幢、办案工作楼1幢;装修改造综合楼二层;实施机房扩容工程,配置高标准增容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1套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1套;实施电力扩容工程,热水系统扩容,边坡防护、园林绿化工程;新建停车场500平方米,改造外围墙200米。合同价格1090.1014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广东 (略)
勘察单位建材广 (略)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东 (略)
施工单位广东 (略)
监理单位扬州际龙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陈炳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潘家泉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王春彭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周佳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潘家泉总监理工程师梁广伟
合同工期2022.11.05~2023.02.02
状态正常
备注质量监督注册号: *01;安全监督注册号: *01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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