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三都县清泉水洗涤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都匀市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贵州福泉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三都县清泉水洗涤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都匀市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贵州福泉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 | 三都县三合街道苗龙村 | 三都 (略) |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三都县三合街道苗龙村(原三都县诗雨服装厂内),厂址地理坐标东经:(经度:107度51分46.37秒,纬度:26度2分44.62秒),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2%。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少量粉尘及运 (略) 扬尘,设备安装过程中粉尘通过加强厂房通风,道路扬尘通过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而施工废气对周围的影响也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不包食宿,如厕依托厂区现有办公楼公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设施处理后, (略) 排入三都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调试、车辆运输等,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通过车间隔音和厂区距离衰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纸统一收集后外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新增生物质燃料锅炉,原有生物质锅炉拆除不进行利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1套“碱水水膜除尘”设施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洗涤废水与地坪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和锅炉废水一起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2/O”)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 (略) (略) , (略) 排入三都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在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容积100m3),防止事故情况下废水外排对受纳水体造成影响,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防止污、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部分设备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并验收。 (2)生物质锅炉灰渣及除尘器收尘灰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周边农户用作农家肥,进行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统一送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处置。 (4)废树脂交由更换厂家回收利用。 (5)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2 |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 | (略) 匀东镇王司社区王 (略) 旁(漆树冲) | 黔 (略) |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7°37′36″~107°37′44″;北纬26°07′07″~26°07′17″,属于土砂石开采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0.*元,占总投资的10.18%。本项目属未批先建,2022年3月9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决(匀)字〔2022〕7号),该罚款于2022年3月17日交纳。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场地、道路、排土场的建设等对原地表形态、植被、水土保持等生态及土地利用类型和功能有一定影响。施工时严格按照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提前建设各种排水设施,定期清运废弃土石,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材集中堆放,料场覆盖篷布,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确保厂界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员工如厕污物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机械、车辆噪声,矿区在基建过程中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加强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厂区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均集中存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往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沉淀池修建开挖产生的表层剥离土暂存在排土场,废土石方可就地回填 (略) ,表层剥离土可用于矿山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边生产、边复垦”原则,对采矿区露天采场台阶进行整平、覆土、恢复植被,边坡用干砌石护坡,当排土场达到 (略) 及边坡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 (略) 施工结束后用剥离的表土覆盖恢复植被,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区域,尽可能减少生态环境破坏,闭矿后按相关规定做好矿区、排土场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开采粉尘 钻机自带收尘装置,钻孔采取湿式作业,机械装载时尽量减少高度,及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铲斗车、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现场管理。 (2)破碎筛分粉尘 破碎、筛分、打砂等工序均在全半封闭大棚内作业,原料受料斗及成品装运等产尘点辅助设置水雾收尘系统,皮带输送过程采用全封闭廊道配套自动洒水降尘处理,输送带下料口可设置下料软管,减少下粉时粉尘的产生量。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在生产区安装喷淋设施。 (3)原料堆场粉尘 原料堆场设置为全封闭棚架式结构,汽车下料口、原料堆场、原料投料口等产尘点设置喷雾除尘系统,同时加强装卸管理,尽量降低卸料落差。 (4)排 (略) 扬尘 排土场对弃土进行分层压实,及时洒水抑尘,周围修建挡土墙并加强绿化;矿山开采及 (略) 面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车辆进出口设置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对运输产品进行覆盖、遮挡,并进行限速限载管理。 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开采区在采场边缘顶部开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直接进入采场,在各采场台阶工作面修筑边坡排水沟,矿山采场雨水可沿排水沟自行流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为120m3),地表径流水经截洪沟、排水沟收集后进沉淀池(20m3),排土场汇水区域四周修建导流沟引至排土场东部低洼处溶淋水沉淀池(50m3),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作绿化及防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周边农肥及绿化,不外排。 4.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对沉淀池和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爆破振动及各类机械、车辆噪声,通过调整爆破方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日常设备维护。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严格控制车速,设绿化林带。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及时清掏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沙,运至排土场堆存。矿山土岩剥离物暂存排土场,表层剥离土进行袋装用于复垦。废土石可用 (略) 的维护及矿区采空区的回填。 (2)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理。 (3)机修产生的废机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三)闭矿期 拆除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对工业场地、矿区露天采场、排土场等废弃场地进行土地复垦,采取工程措施与种植措施综合搭配进行生态恢复。 |
3 |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龙里县龙溪先导区新型工业园杨梅树片区 | 贵州恒丰 (略) | 贵州四季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龙里县龙溪先导区新型工业园杨梅树片区,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06度51分23.864秒,北玮26度24分8.246秒,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12.*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7%。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当对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围墙或围挡,高度不小于2.5m,建材集中堆放,料场覆盖篷布,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确保厂界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不设置生活营地,不设置食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洗脸等清洁用水。如厕废水设置移动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清洗废水可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洒水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如废钢材等收集后外销资源回收站,废砖块、砂石等可回用于施工,不能回收部分集中运输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挖填方平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转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2台氧化镁开袋站开袋产生的粉尘经配套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风机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2)L型切割机、砂光机、粉碎机在切割、砂光打磨、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1台L型切割机切割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2台砂光机砂光粉尘经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1台粉碎机粉碎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后经风机引入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3)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TA007)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行政楼1.5m高烟囱排气筒(DA003)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小型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搅拌设备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设置沉淀池1座(30m3,规格:8m×2.5m×1.5m)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2)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5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后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 (略) (略) 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在厂区标准化厂房6#低洼处设置1座230m3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加工区初期雨水,收集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绿化或外 (略) 。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选择隔声性能好的隔声门窗,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基础减振,风机设备进行消声处理,加强各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西侧临贵龙 (略) 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6#厂房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面积10m2)。危废暂存间设置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进行水平和垂直铺(渗透系数≤10-10cm/s)。 (2)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分类收集暂存6#厂房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40m2),收集后外售回收商回收综合利用。 (4)砂光、切割产生的镁晶板材边角料及品检不合格产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5)布袋收尘、及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镁晶板材生产。 |
4 |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 | (略) 马场坪办事处甘粑哨村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马场坪镇甘粑哨村(线性起点:东经:107.*,北纬: 26.*;线性终点:东经:107.*,北纬:26.*),属于土砂石开采,线性长度1.647km,占地面积*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8%,为新建项目。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层回填,并恢复地表植被,且尽量选择当地乡土树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矿区生活区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为农肥、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和管理好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优化作业安排。对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机具,尽可能选择合理的放置位置,注意利用自然条件减噪。车辆原材料运输及废渣运输安排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限制车速及设置围挡、临时堆土场 (略)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期厂界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采矿场施工期间产生剥离及矿区工业 (略) 用地产生的弃方暂时存放在堆渣场,表土单独收集堆存,后期对排土场进行土地复垦。建筑垃圾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其余全部运至排土场进行堆放,待后期逐步用于复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用地范围内边坡、荒地的植被防护工作,对运输廊道边坡等范围植树种草,对于边坡、施工便道等地方,应尽快采取措施,使植被得以恢复,只能使用当地乡土植物,禁止使用任何外来物种。特别是对土质边坡,在施工后期即时进行绿化, (略) 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对于破碎间,应对破碎间周边进行场地绿化、地面 (略) 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在矿区进行清洗,清洗后经矿区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破碎站初期雨水经破碎站新建的65m3的雨水池沉淀后,回用 (略) 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为主要生产设备筛分机、破碎机等设置设备间、振动性设备安装减振垫、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廊道全密闭等措施增加降噪效果,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破碎间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再通过引风机引出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破碎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要求。 (2)两个转运点及预均化堆场粉尘本别经过各自设置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引风机引出30m排气筒达标排放,预均化堆场引出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破碎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要求。 (3)汽车运输及卸 (略) 面修整、喷淋洒水、车厢用篷布遮盖、车辆限速等措施,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布袋收尘灰渣经收集后交由水泥厂区与砂石混合重新加工外售;项目所依托的矿区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通过浓缩脱水后统一运至水泥厂当作原料使用,不外排;废机油收集后,暂存水泥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管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废机油泄漏、污染防治措施事故排放以及粉尘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报批稿 | 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 (报批稿公示版).pdf | ||||||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 | 三都县三合街道苗龙村 | 三都 (略) |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三都县三合街道苗龙村(原三都县诗雨服装厂内),厂址地理坐标东经:(经度:107度51分46.37秒,纬度:26度2分44.62秒),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2%。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少量粉尘及运 (略) 扬尘,设备安装过程中粉尘通过加强厂房通风,道路扬尘通过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而施工废气对周围的影响也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不包食宿,如厕依托厂区现有办公楼公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设施处理后, (略) 排入三都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调试、车辆运输等,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通过车间隔音和厂区距离衰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纸统一收集后外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新增生物质燃料锅炉,原有生物质锅炉拆除不进行利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1套“碱水水膜除尘”设施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洗涤废水与地坪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和锅炉废水一起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2/O”)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 (略) (略) , (略) 排入三都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在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容积100m3),防止事故情况下废水外排对受纳水体造成影响,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防止污、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部分设备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并验收。 (2)生物质锅炉灰渣及除尘器收尘灰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周边农户用作农家肥,进行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统一送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处置。 (4)废树脂交由更换厂家回收利用。 (5)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2 |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 | (略) 匀东镇王司社区王 (略) 旁(漆树冲) | 黔 (略) |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7°37′36″~107°37′44″;北纬26°07′07″~26°07′17″,属于土砂石开采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0.*元,占总投资的10.18%。本项目属未批先建,2022年3月9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决(匀)字〔2022〕7号),该罚款于2022年3月17日交纳。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场地、道路、排土场的建设等对原地表形态、植被、水土保持等生态及土地利用类型和功能有一定影响。施工时严格按照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提前建设各种排水设施,定期清运废弃土石,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材集中堆放,料场覆盖篷布,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确保厂界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员工如厕污物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机械、车辆噪声,矿区在基建过程中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加强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厂区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均集中存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往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沉淀池修建开挖产生的表层剥离土暂存在排土场,废土石方可就地回填 (略) ,表层剥离土可用于矿山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边生产、边复垦”原则,对采矿区露天采场台阶进行整平、覆土、恢复植被,边坡用干砌石护坡,当排土场达到 (略) 及边坡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 (略) 施工结束后用剥离的表土覆盖恢复植被,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区域,尽可能减少生态环境破坏,闭矿后按相关规定做好矿区、排土场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开采粉尘 钻机自带收尘装置,钻孔采取湿式作业,机械装载时尽量减少高度,及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铲斗车、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现场管理。 (2)破碎筛分粉尘 破碎、筛分、打砂等工序均在全半封闭大棚内作业,原料受料斗及成品装运等产尘点辅助设置水雾收尘系统,皮带输送过程采用全封闭廊道配套自动洒水降尘处理,输送带下料口可设置下料软管,减少下粉时粉尘的产生量。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在生产区安装喷淋设施。 (3)原料堆场粉尘 原料堆场设置为全封闭棚架式结构,汽车下料口、原料堆场、原料投料口等产尘点设置喷雾除尘系统,同时加强装卸管理,尽量降低卸料落差。 (4)排 (略) 扬尘 排土场对弃土进行分层压实,及时洒水抑尘,周围修建挡土墙并加强绿化;矿山开采及 (略) 面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车辆进出口设置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对运输产品进行覆盖、遮挡,并进行限速限载管理。 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开采区在采场边缘顶部开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直接进入采场,在各采场台阶工作面修筑边坡排水沟,矿山采场雨水可沿排水沟自行流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为120m3),地表径流水经截洪沟、排水沟收集后进沉淀池(20m3),排土场汇水区域四周修建导流沟引至排土场东部低洼处溶淋水沉淀池(50m3),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作绿化及防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周边农肥及绿化,不外排。 4.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对沉淀池和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爆破振动及各类机械、车辆噪声,通过调整爆破方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日常设备维护。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严格控制车速,设绿化林带。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及时清掏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沙,运至排土场堆存。矿山土岩剥离物暂存排土场,表层剥离土进行袋装用于复垦。废土石可用 (略) 的维护及矿区采空区的回填。 (2)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理。 (3)机修产生的废机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三)闭矿期 拆除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对工业场地、矿区露天采场、排土场等废弃场地进行土地复垦,采取工程措施与种植措施综合搭配进行生态恢复。 |
3 |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龙里县龙溪先导区新型工业园杨梅树片区 | 贵州恒丰 (略) | 贵州四季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龙里县龙溪先导区新型工业园杨梅树片区,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06度51分23.864秒,北玮26度24分8.246秒,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12.*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7%。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当对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围墙或围挡,高度不小于2.5m,建材集中堆放,料场覆盖篷布,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确保厂界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不设置生活营地,不设置食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洗脸等清洁用水。如厕废水设置移动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清洗废水可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洒水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如废钢材等收集后外销资源回收站,废砖块、砂石等可回用于施工,不能回收部分集中运输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挖填方平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转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2台氧化镁开袋站开袋产生的粉尘经配套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风机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2)L型切割机、砂光机、粉碎机在切割、砂光打磨、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1台L型切割机切割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2台砂光机砂光粉尘经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1台粉碎机粉碎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后经风机引入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3)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TA007)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行政楼1.5m高烟囱排气筒(DA003)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小型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搅拌设备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设置沉淀池1座(30m3,规格:8m×2.5m×1.5m)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2)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5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后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 (略) (略) 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在厂区标准化厂房6#低洼处设置1座230m3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加工区初期雨水,收集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绿化或外 (略) 。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选择隔声性能好的隔声门窗,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基础减振,风机设备进行消声处理,加强各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西侧临贵龙 (略) 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6#厂房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面积10m2)。危废暂存间设置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进行水平和垂直铺(渗透系数≤10-10cm/s)。 (2)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分类收集暂存6#厂房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40m2),收集后外售回收商回收综合利用。 (4)砂光、切割产生的镁晶板材边角料及品检不合格产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5)布袋收尘、及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镁晶板材生产。 |
4 |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 | (略) 马场坪办事处甘粑哨村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马场坪镇甘粑哨村(线性起点:东经:107.*,北纬: 26.*;线性终点:东经:107.*,北纬:26.*),属于土砂石开采,线性长度1.647km,占地面积*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8%,为新建项目。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层回填,并恢复地表植被,且尽量选择当地乡土树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矿区生活区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为农肥、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和管理好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优化作业安排。对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机具,尽可能选择合理的放置位置,注意利用自然条件减噪。车辆原材料运输及废渣运输安排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限制车速及设置围挡、临时堆土场 (略)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期厂界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采矿场施工期间产生剥离及矿区工业 (略) 用地产生的弃方暂时存放在堆渣场,表土单独收集堆存,后期对排土场进行土地复垦。建筑垃圾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其余全部运至排土场进行堆放,待后期逐步用于复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用地范围内边坡、荒地的植被防护工作,对运输廊道边坡等范围植树种草,对于边坡、施工便道等地方,应尽快采取措施,使植被得以恢复,只能使用当地乡土植物,禁止使用任何外来物种。特别是对土质边坡,在施工后期即时进行绿化, (略) 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对于破碎间,应对破碎间周边进行场地绿化、地面 (略) 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在矿区进行清洗,清洗后经矿区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破碎站初期雨水经破碎站新建的65m3的雨水池沉淀后,回用 (略) 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为主要生产设备筛分机、破碎机等设置设备间、振动性设备安装减振垫、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廊道全密闭等措施增加降噪效果,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破碎间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再通过引风机引出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破碎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要求。 (2)两个转运点及预均化堆场粉尘本别经过各自设置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引风机引出30m排气筒达标排放,预均化堆场引出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破碎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要求。 (3)汽车运输及卸 (略) 面修整、喷淋洒水、车厢用篷布遮盖、车辆限速等措施,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布袋收尘灰渣经收集后交由水泥厂区与砂石混合重新加工外售;项目所依托的矿区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通过浓缩脱水后统一运至水泥厂当作原料使用,不外排;废机油收集后,暂存水泥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管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废机油泄漏、污染防治措施事故排放以及粉尘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报批稿 | 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 (报批稿公示版).pdf | ||||||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三都 (略) 改扩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匀东镇王司村漆树冲砂石矿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恒丰镁晶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 (略) 石灰石破碎系统及长皮带输送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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