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辉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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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辉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华辉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31 11:47来源: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 (略) 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

建设单位:安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改造建设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仓库1500平方米,淘汰原有磨粉机(雷蒙磨),购入立磨机2台、螺杆空气压缩机1台、叉车2台、装载机2台、挖掘机1台,配套完善环保安全等设备,通过改扩建年新增*吨精细碳酸钙粉。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间原料堆场扬尘、破碎工序粉尘、磨粉工序粉尘及包装粉尘等。生产工序均设置在密闭的厂房内,扩建项目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原有项目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原有的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原有的破碎工序的DA001排气筒及配套风机进行改建;扩建项目磨粉和改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与原有的磨粉和改性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原有的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原有的磨粉、改性的DA002排气筒及配套风机进行改建,增设包装工序收集处理设施,储料罐粉尘经筒仓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项目堆场设置封闭式储料棚,装卸、堆放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抑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厂房封闭,厂区内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厂前覆盖并冲洗轮胎等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原料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不外排,原料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靠厂界一侧的厂房采用双层隔声板加隔声棉的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石、废润滑油桶以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统一收集 (略) ;沉淀池泥沙和废石经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206-*-07-02-*))。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10月31日


《安徽华辉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31 11:47来源: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 (略) 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

建设单位:安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改造建设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仓库1500平方米,淘汰原有磨粉机(雷蒙磨),购入立磨机2台、螺杆空气压缩机1台、叉车2台、装载机2台、挖掘机1台,配套完善环保安全等设备,通过改扩建年新增*吨精细碳酸钙粉。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间原料堆场扬尘、破碎工序粉尘、磨粉工序粉尘及包装粉尘等。生产工序均设置在密闭的厂房内,扩建项目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原有项目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原有的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原有的破碎工序的DA001排气筒及配套风机进行改建;扩建项目磨粉和改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与原有的磨粉和改性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原有的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原有的磨粉、改性的DA002排气筒及配套风机进行改建,增设包装工序收集处理设施,储料罐粉尘经筒仓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项目堆场设置封闭式储料棚,装卸、堆放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抑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厂房封闭,厂区内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厂前覆盖并冲洗轮胎等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原料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不外排,原料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靠厂界一侧的厂房采用双层隔声板加隔声棉的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石、废润滑油桶以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统一收集 (略) ;沉淀池泥沙和废石经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206-*-07-02-*))。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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