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荔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城厢区荔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关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的要求, (略) 城厢区荔景小学为了减少该地块收储后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确保居民人身安全,同时为相关部门了解地块环境状况、合理规划利用该地块提供依据,委托莆田碧水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地块概况
城厢区荔景小学(现更名为莆田第五中学附属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地 (略) 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荔景广场西北面,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8.9858°,N 25.4225°,东至莆田五中, (略) ,西、北至九龙山公园,占地面积*.48m2。项目地块界限明确,目前该地块已在使用中。变更前地块用途主要为耕地、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城厢区荔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主要从事小学学历教育,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项目土地用途拟变更为0804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认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必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该地块可直接用于教育科研用地的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关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的要求, (略) 城厢区荔景小学为了减少该地块收储后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确保居民人身安全,同时为相关部门了解地块环境状况、合理规划利用该地块提供依据,委托莆田碧水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地块概况
城厢区荔景小学(现更名为莆田第五中学附属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地 (略) 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荔景广场西北面,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8.9858°,N 25.4225°,东至莆田五中, (略) ,西、北至九龙山公园,占地面积*.48m2。项目地块界限明确,目前该地块已在使用中。变更前地块用途主要为耕地、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城厢区荔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主要从事小学学历教育,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项目土地用途拟变更为0804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认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必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该地块可直接用于教育科研用地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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