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新宇三厂废盐酸循环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新宇三厂废盐酸循环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宇三厂废盐酸循环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 | (略) (略) | (略) 西青区精武镇高新轻工产业密 (略) 以东 | 鑫津国环(天津) (略) | (略) (略) 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属于当地龙头企业,主要生产热镀铝锌硅带钢、彩涂卷等产品,现有三处厂区,其中一厂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内,建于 2002 年;二厂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工业集聚区(原精武镇高新轻工产业密集区),建于 2011 年;三厂与二厂相邻,建于 2017 年。 三厂现建有1条酸洗连轧生产线、6条热镀铝锌硅板生产线、6条彩涂生产线、1条板材纵剪生产线、1条板材横剪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有废酸再生站、锅炉房、纯水制备站、制氢制氮机组、燃气调压站、变电站、废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全厂年产热镀铝锌硅板*t、彩涂板*t。 酸洗冷轧线产生的废酸通过管道运输至废酸储罐,待废酸储罐存储量到达储罐有效容积的2/3时,酸再生站开始工作,酸洗再生站为间断工作,现有工程设计最大处理能力为10m3/h,年有效工作时间为3600h。 (略) 场对产品要求的提高,现有酸洗冷轧线中的酸洗部分,酸洗槽中的酸液浓度和酸液清洁度需要提高,现有工程酸洗槽中的浓度为15%~2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酸产生量约为*m3/a,本项目拟将酸洗槽中的酸液的浓度保持在19%~21%,酸洗槽中的清洁度保持在酸洗槽底部不沉积,故酸洗槽中废酸产生量增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处理废酸量拟增加*m3/a,本项目仅增加废酸处理量,处理工艺及小时处理能力均不发生变化,仅增加工作时长由3600h增加至7200h,本项目仅对三厂废酸再生扩建进行评价。 | 1、施工期 本项目废气、废水以及固废全部依托现有工程, (略) 场需求,酸洗精度提高导致厂内废酸液增多,则本项目年工作时长由现有3600h增加至7200h,故无施工期环境影响。2、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依托三厂现有废酸再生系统和现有酸洗冷轧线,酸洗废气排气筒DA002和废酸再生排气筒DA004排放氯化氢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废酸再生氧化铁粉仓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1特别排放限值废酸再生系统和酸洗无组织氯化氢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2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2排放限值,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废水 运营期项目废水为酸性气体吸收废水,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排放量*m3/a(10m3/h)依托厂区现有含酸处理系统处理,现有含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90m3/h,现有工程污水处理量为54.252m3/h,本项目仅增加了工作天数,小时处理废水量不新增,故依托现有含酸废水处理系统可行。大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厌氧池+奥贝尔氧化沟+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粉末活性炭系统+磁絮凝沉淀池+浸没式超滤+消毒池。 噪声: 本项目东、西、北厂界最大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5dB(A)、59dB(A)、56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52dB(A)、54dB(A)、53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最大昼间噪声值为58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54dB(A),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在建设单位严格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收集已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了收集计划,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收集操作程序和方法、包装形式、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均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口罩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且废酸过滤杂质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规定,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本项目车间内部地面为现浇混凝土,设计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耐磨耐撞击地面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直接影响;危废暂存区的危险废物均装在指定的容器内,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排查,危废暂存间内部地面采用环氧树脂的防渗处理,同时在危废暂存区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如有泄漏,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直接影响,定期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可及时排查泄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导则》(*)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可知,本项目不会产生直接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情形,非正常状况下亦不会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 无 | 2022年11月08日—202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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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宇三厂废盐酸循环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 | (略) (略) | (略) 西青区精武镇高新轻工产业密 (略) 以东 | 鑫津国环(天津) (略) | (略) (略) 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属于当地龙头企业,主要生产热镀铝锌硅带钢、彩涂卷等产品,现有三处厂区,其中一厂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内,建于 2002 年;二厂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工业集聚区(原精武镇高新轻工产业密集区),建于 2011 年;三厂与二厂相邻,建于 2017 年。 三厂现建有1条酸洗连轧生产线、6条热镀铝锌硅板生产线、6条彩涂生产线、1条板材纵剪生产线、1条板材横剪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有废酸再生站、锅炉房、纯水制备站、制氢制氮机组、燃气调压站、变电站、废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全厂年产热镀铝锌硅板*t、彩涂板*t。 酸洗冷轧线产生的废酸通过管道运输至废酸储罐,待废酸储罐存储量到达储罐有效容积的2/3时,酸再生站开始工作,酸洗再生站为间断工作,现有工程设计最大处理能力为10m3/h,年有效工作时间为3600h。 (略) 场对产品要求的提高,现有酸洗冷轧线中的酸洗部分,酸洗槽中的酸液浓度和酸液清洁度需要提高,现有工程酸洗槽中的浓度为15%~2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酸产生量约为*m3/a,本项目拟将酸洗槽中的酸液的浓度保持在19%~21%,酸洗槽中的清洁度保持在酸洗槽底部不沉积,故酸洗槽中废酸产生量增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处理废酸量拟增加*m3/a,本项目仅增加废酸处理量,处理工艺及小时处理能力均不发生变化,仅增加工作时长由3600h增加至7200h,本项目仅对三厂废酸再生扩建进行评价。 | 1、施工期 本项目废气、废水以及固废全部依托现有工程, (略) 场需求,酸洗精度提高导致厂内废酸液增多,则本项目年工作时长由现有3600h增加至7200h,故无施工期环境影响。2、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依托三厂现有废酸再生系统和现有酸洗冷轧线,酸洗废气排气筒DA002和废酸再生排气筒DA004排放氯化氢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废酸再生氧化铁粉仓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1特别排放限值废酸再生系统和酸洗无组织氯化氢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2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2排放限值,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废水 运营期项目废水为酸性气体吸收废水,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排放量*m3/a(10m3/h)依托厂区现有含酸处理系统处理,现有含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90m3/h,现有工程污水处理量为54.252m3/h,本项目仅增加了工作天数,小时处理废水量不新增,故依托现有含酸废水处理系统可行。大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厌氧池+奥贝尔氧化沟+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粉末活性炭系统+磁絮凝沉淀池+浸没式超滤+消毒池。 噪声: 本项目东、西、北厂界最大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5dB(A)、59dB(A)、56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52dB(A)、54dB(A)、53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最大昼间噪声值为58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54dB(A),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在建设单位严格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收集已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了收集计划,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收集操作程序和方法、包装形式、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均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口罩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且废酸过滤杂质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规定,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本项目车间内部地面为现浇混凝土,设计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耐磨耐撞击地面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直接影响;危废暂存区的危险废物均装在指定的容器内,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排查,危废暂存间内部地面采用环氧树脂的防渗处理,同时在危废暂存区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如有泄漏,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直接影响,定期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可及时排查泄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导则》(*)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可知,本项目不会产生直接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情形,非正常状况下亦不会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 无 | 2022年11月08日—202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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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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