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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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2〕166号


(略) 金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关 (略) 金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工程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209-*-04-04-*)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应急平台接入、升级区级应急广播平台、完成镇级播控平台, (略) 、区、镇三级平台的顺利打通对接,并增加有线数字电视激活终端播发应急信息;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本地节点,完成41个村(社区)播控平台, (略) 、区、镇、村四级平台打通,补点建设200个应急广播终端点位(其中,村、社区至少有1个自备电源和具有自动唤醒和强制播出功能的应急广播终端),并逐步开展对现有各类公共广播终端的纳管工作。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81.73万元。建设资金由金湾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珠金府常字〔2022〕3号);

(二)《 (略) 金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审报告》;

(三)《关于金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资金证明的函》;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四、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珠金发改投〔2022〕166号


(略) 金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关 (略) 金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工程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209-*-04-04-*)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应急平台接入、升级区级应急广播平台、完成镇级播控平台, (略) 、区、镇三级平台的顺利打通对接,并增加有线数字电视激活终端播发应急信息;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本地节点,完成41个村(社区)播控平台, (略) 、区、镇、村四级平台打通,补点建设200个应急广播终端点位(其中,村、社区至少有1个自备电源和具有自动唤醒和强制播出功能的应急广播终端),并逐步开展对现有各类公共广播终端的纳管工作。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81.73万元。建设资金由金湾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珠金府常字〔2022〕3号);

(二)《 (略) 金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审报告》;

(三)《关于金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资金证明的函》;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四、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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