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晟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韶关市晟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韶关市晟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翁源经 (略) 旁边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选址于广东翁源经 (略) 旁边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9'12.402”,N24°24'47.330〞)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办公楼、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本项目主要设备为电动叉车、地磅,主要收集容器为200L胶桶、25L方形胶桶、吨桶、200L铁桶、25L铁桶、吨袋。本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最大收集转运量*t/a, (略) 全市范围内工业园为主, (略) 区其他企业为辅产生的危险废物,不 (略) 市域范围外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为15-30天。本项目劳动定员预计为20人,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30天,收集系统日工作时间8小时,贮存车间仓库24小时贮存。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0-*-04-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翁源县恒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两者的严者排放至横石水“始兴黄茅嶂- (略) 龙口”河段。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含酸性气体)和恶臭气体。废气经仓库抽风系统收集后经“碱液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暂存仓库有组织废气 VOCs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酸雾废气 HCl、H2SO4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仓库无组织废气 VOCs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HCl、H2SO4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过程、运输车辆、通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处理,同时经生产车间围墙阻隔、厂区围墙阻隔、绿化带阻隔,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喷淋塔碱液、装卸区洗消废液等,其中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喷淋塔碱液、装卸区洗消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022年10月28日
韶关市晟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翁源经 (略) 旁边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选址于广东翁源经 (略) 旁边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9'12.402”,N24°24'47.330〞)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办公楼、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本项目主要设备为电动叉车、地磅,主要收集容器为200L胶桶、25L方形胶桶、吨桶、200L铁桶、25L铁桶、吨袋。本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最大收集转运量*t/a, (略) 全市范围内工业园为主, (略) 区其他企业为辅产生的危险废物,不 (略) 市域范围外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为15-30天。本项目劳动定员预计为20人,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30天,收集系统日工作时间8小时,贮存车间仓库24小时贮存。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0-*-04-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翁源县恒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两者的严者排放至横石水“始兴黄茅嶂- (略) 龙口”河段。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含酸性气体)和恶臭气体。废气经仓库抽风系统收集后经“碱液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暂存仓库有组织废气 VOCs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酸雾废气 HCl、H2SO4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仓库无组织废气 VOCs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HCl、H2SO4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过程、运输车辆、通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处理,同时经生产车间围墙阻隔、厂区围墙阻隔、绿化带阻隔,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喷淋塔碱液、装卸区洗消废液等,其中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喷淋塔碱液、装卸区洗消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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