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安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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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安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 (略) 建设项 (略) (略) 常平镇环常北路568号常平珠宝文化产业中心23栋801室(北纬22°59"39.634"、东经114°0"3.45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364m2,建筑面积1570m2。项目从事发热线、连接线和电吹风机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发热线5万条、连接线120万条、电吹风机14万个。

建设单位于2022年9 (略) (略) 编制了《东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9827号),于**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W)。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 (略) ;

联系人:陈家核;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常平镇环常北路568号常平珠宝文化产业中心23栋8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破碎工序

项目塑胶边角料破碎过程中密闭,只有在开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塑胶边角料产生量约占塑胶粒总用量(188.4t/a)的1%,则塑胶边角料产生量为1.884t/a。参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中“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破碎工艺颗粒物的产排系数为475g/t原料,则项目破碎过程粉尘产生量为0.0009t/a。

破碎过程年运行时间300h,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速率为0.003kg/h。项目破碎过程粉尘产生量不大,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确保粉尘厂界外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备注:由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中“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没有TPU塑胶粒、TPR塑胶粒和色母”破碎工艺的系数,因此本项目破碎工艺取最高值(塑料薄膜475克/吨-原料)。

1.2焊接工序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包括 3825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384 电池制造)、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35 电气设备修理、436仪器仪表修理、439 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行业系数手册》中焊接工段手工焊颗粒物产品产污系数0.4023kg/t计算。项目需要焊接加工的无铅锡线共为2t/a,则焊接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产生总量为0.0008t/a,焊接过程年运行时间300h,排放速率为0.0027kg/h,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由于其运行工作时间短,且有车间厂房阻拦,废气散落范围很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3注塑、超声波组装工序

项目注塑过程中由于塑胶粒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项目在超声波组装过程中受热熔化的塑胶壳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

项目注塑、超声波组装工序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514t/a、排放浓度为2.572mg/m3、排放速率为0.0386kg/h;项目注塑、超声波组装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通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1.4臭气浓度

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注塑、超声波组装等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该废气与有机废气一起抽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未收集恶臭污染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保证换风通风效果,降低车间内的臭气浓度,促使厂界臭气浓度低于20无量纲,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建议企业为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对车间内环境空气及外界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1.5点胶工序

项目在点胶工序使用到水性胶粘剂,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

项目点胶工序的总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总VOCs排放量为0.0008t/a、排放浓度为0.015mg/m3、排放速率为0.0002kg/h;项目点胶工序有组织排放的总VOC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通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VOC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水污染源

2.1 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V)可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6)标准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2.2 冷却水

项目在注塑工序需要使用冷却水,冷却水为普通自然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注塑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3、噪声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注塑机、脱皮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同行业类比分析及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湖名操主编)《实用环境保护数据大全》(第六册)可知,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90dB(A)。

项目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使项目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排放贡献值达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这说明本项目各产噪设备在采取合理的消声隔音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在接受范围。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4.1 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线材边角料、金属碎屑、无铅锡 (略) 回收处理。

4.2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性胶粘剂罐、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3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等交予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 (略)

,东莞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 (略) 建设项 (略) (略) 常平镇环常北路568号常平珠宝文化产业中心23栋801室(北纬22°59"39.634"、东经114°0"3.45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364m2,建筑面积1570m2。项目从事发热线、连接线和电吹风机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发热线5万条、连接线120万条、电吹风机14万个。

建设单位于2022年9 (略) (略) 编制了《东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9827号),于**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W)。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 (略) ;

联系人:陈家核;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常平镇环常北路568号常平珠宝文化产业中心23栋8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破碎工序

项目塑胶边角料破碎过程中密闭,只有在开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塑胶边角料产生量约占塑胶粒总用量(188.4t/a)的1%,则塑胶边角料产生量为1.884t/a。参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中“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破碎工艺颗粒物的产排系数为475g/t原料,则项目破碎过程粉尘产生量为0.0009t/a。

破碎过程年运行时间300h,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速率为0.003kg/h。项目破碎过程粉尘产生量不大,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确保粉尘厂界外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备注:由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中“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没有TPU塑胶粒、TPR塑胶粒和色母”破碎工艺的系数,因此本项目破碎工艺取最高值(塑料薄膜475克/吨-原料)。

1.2焊接工序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包括 3825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384 电池制造)、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35 电气设备修理、436仪器仪表修理、439 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行业系数手册》中焊接工段手工焊颗粒物产品产污系数0.4023kg/t计算。项目需要焊接加工的无铅锡线共为2t/a,则焊接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产生总量为0.0008t/a,焊接过程年运行时间300h,排放速率为0.0027kg/h,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由于其运行工作时间短,且有车间厂房阻拦,废气散落范围很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3注塑、超声波组装工序

项目注塑过程中由于塑胶粒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项目在超声波组装过程中受热熔化的塑胶壳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

项目注塑、超声波组装工序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514t/a、排放浓度为2.572mg/m3、排放速率为0.0386kg/h;项目注塑、超声波组装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通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1.4臭气浓度

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注塑、超声波组装等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该废气与有机废气一起抽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未收集恶臭污染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保证换风通风效果,降低车间内的臭气浓度,促使厂界臭气浓度低于20无量纲,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建议企业为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对车间内环境空气及外界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1.5点胶工序

项目在点胶工序使用到水性胶粘剂,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

项目点胶工序的总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总VOCs排放量为0.0008t/a、排放浓度为0.015mg/m3、排放速率为0.0002kg/h;项目点胶工序有组织排放的总VOC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通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VOC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水污染源

2.1 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V)可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6)标准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2.2 冷却水

项目在注塑工序需要使用冷却水,冷却水为普通自然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注塑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3、噪声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注塑机、脱皮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同行业类比分析及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湖名操主编)《实用环境保护数据大全》(第六册)可知,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90dB(A)。

项目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使项目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排放贡献值达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这说明本项目各产噪设备在采取合理的消声隔音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在接受范围。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4.1 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线材边角料、金属碎屑、无铅锡 (略) 回收处理。

4.2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性胶粘剂罐、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3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等交予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 (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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