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新生圩港区码头改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南京港新生圩港区码头改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南京港新生圩港区码头改建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港新生圩港区码头改建二期工程
建设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1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将402#-403#泊位、701#-703#(部分)泊位、706#-708#泊位改建为3个*吨级通用泊位,改建岸线总长度为969m, (略) 和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船舶生活污水接入后方*域处理系统处理,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泵入后方*域处理系统处理。部分废水接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兴武大沟,最终排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船舶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不会对地下水会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后方*域已进行分区防渗,包括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不会对土壤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后方*域污水处理设施、加油站、危废暂存库等可能会对土壤产生影响,但前述重点单云均已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可降低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船舶溢油事故,企业配
必要的应急物资,可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日常加强事故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本项目产生装卸废气、转运废气、车辆尾气、道路扬尘。 (略) 配置洒水车、清扫车、雾炮车等来进行洒水抑尘,转运站及皮带输送机均设置密闭措施,并设置干雾喷淋,减少扬尘产生。
(2)废水
本项目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船舶生活污水接入后方*域处理系统处理,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泵入后方*域处理系统处理。部分废水接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兴武大沟,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
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不降低原有降噪措施,主要通过合理布置作业功能区分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高低压岸电系统,控制鸣笛,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船舶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不新增其他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得到项目所在地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下载附件,如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的建议和要求;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
⒊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主要为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同时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5-*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1号
邮箱:*@*q.com
(2)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江苏 (略)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佐岗64号
邮箱:*@*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南京港新生圩港区码头改建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港新生圩港区码头改建二期工程
建设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1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将402#-403#泊位、701#-703#(部分)泊位、706#-708#泊位改建为3个*吨级通用泊位,改建岸线总长度为969m, (略) 和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船舶生活污水接入后方*域处理系统处理,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泵入后方*域处理系统处理。部分废水接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兴武大沟,最终排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船舶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不会对地下水会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后方*域已进行分区防渗,包括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不会对土壤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后方*域污水处理设施、加油站、危废暂存库等可能会对土壤产生影响,但前述重点单云均已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可降低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船舶溢油事故,企业配
必要的应急物资,可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日常加强事故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本项目产生装卸废气、转运废气、车辆尾气、道路扬尘。 (略) 配置洒水车、清扫车、雾炮车等来进行洒水抑尘,转运站及皮带输送机均设置密闭措施,并设置干雾喷淋,减少扬尘产生。
(2)废水
本项目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船舶生活污水接入后方*域处理系统处理,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泵入后方*域处理系统处理。部分废水接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兴武大沟,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
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不降低原有降噪措施,主要通过合理布置作业功能区分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高低压岸电系统,控制鸣笛,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船舶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不新增其他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得到项目所在地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下载附件,如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的建议和要求;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
⒊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主要为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同时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5-*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1号
邮箱:*@*q.com
(2)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江苏 (略)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佐岗64号
邮箱:*@*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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