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利福塔镇凤栖村“8.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利福塔镇凤栖村“8.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村"8·4"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村"8·4"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3日
目录
一、事故性质认定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四、事故原因分析
五、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主要教训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九、附件
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村"8·4"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8月4日14时30分许,桑植县利福塔镇 (略) (略) 段发 (略) 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等法律法规,桑植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桑植县利福塔镇"8·4"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罗选义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钟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钟自权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总工会、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利福塔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调查,邀请 (略) 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桑植利福塔镇"8·4" (略) 交通事故是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概况
1.事故当事人
(1)戴承家,男,出生日期:1977年6月29日,汉族,初中文化,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利福塔镇舒家坪村水儿湾组,驾驶证被吊销,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在本起事故中驾驶湘G*自卸低 (略) 行驶。
(2)何毅,男,出生日期:1988年4月23日,土家族,大学文化,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汪家坪居委会,桑植县 (略) 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持C1E型机动车驾驶证,在本起事故中驾驶湘G1R299小 (略) 行驶。
(3)李洪胜,男,出生日期:1972年1月25日,土家族,小学文化,务工,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乡化香峪村檀木溪组,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在本起事故中将湘G4797S普通二轮摩托车停 (略) 段行车道西侧边。
(4)罗成家,男,出生日期:1969年10月26日,白族,小学文化,务工,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枫坪村罗家湾组,持D型机动车驾驶证,将湘G9Q219普通二轮摩托车停 (略) 段行车道西侧边,后步行至 (略) 中间东侧便躺地休息,在该起事故中死亡。
2.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事故当事人为自然人,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查明4人持证情况,本起事故的4位名事故当事人中,何毅、李洪胜、罗成家3人系持 (略) ,戴承家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 (略) 。
3.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8月4日,罗成家、罗成均(罗成家弟弟)、李子荣等8人给利福塔镇舒家坪村村民舒文斌做长湾沟的耕地恢复施工砌坎施工,十二点多在利福塔镇上吃完午饭后,8人便到利福塔镇 (略) 桥隧道下乘凉午休。罗成家睡在隧 (略) 面上,另外7人在 (略) 边休息。
14时30分许,戴承家驾驶湘G*自卸低速货车,沿桑植县X (略) 自南向北行驶,途径桑植县利福塔镇 (略) (略) 段(桑植县x003线8KM+44m)时,在与对向何毅驾驶的、因避让罗成家和李洪胜分别停放在该 (略) 行车道西侧的湘G9Q219和湘G4797S普通二轮摩托车、而越过中心黄色实线的湘G1R299小型轿车会车过程中,辗轧在该 (略) 东侧躺地休息的罗成家,造成罗成家当场死亡。
4.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 (略) 段(桑植县x003线8KM+44m), (略) 面,道路中心施划黄色单实线,道路两侧施划白色实线,双向两车道,呈南北走向,南往桑植县利福塔镇九天洞,北往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村,道路宽7.0米, (略) 肩各宽0.8米,道路东西两侧各有一条水沟,水沟内有少量流水,水沟宽0.7米,深0.4米。
5.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罗成家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元(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详见附件3)。
6.其他情况
(1)事故车辆情况
事故车辆一为南骏牌NJP4010PD8自卸低速货车,车辆号牌:湘G*,车辆识别代号:L53P322B7FA*,发动机号:1FQ623F*,注册日期:2015年4月17日,年检有效期止:2022年04月30日,注册所有人:宋庆家,实际所有人:戴承家,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事故车辆二为红旗牌CA7180HA6T小型轿车,车辆号牌:湘G1R299,车辆识别代号:LFPH4ACP8M1B*,发动机号:*,注册日期:2021年07月02日,年检有效期止:2023年07月31日,注册所有人:何毅,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事故车辆三为钱江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号牌:湘G9Q219,车辆识别代号:LBBPEJK08AB*,发动机号:*,注册日期:2011年12月22日,年检有效期止:2022年12月31日,注册所有人:罗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事故车辆四为福莱特牌FLT125T-18C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号牌:湘G4797S,车辆识别代号:LS2TCAJY9H2JK0596,发动机号:*,注册日期:2018年01月04日,年检有效期止:2023年12月31日,注册所有人:李胜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2)事故发生后,桑植县公安局对戴承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现羁押于桑植县看守所。
(3)2022年8月12日,桑植县交警大队作出戴承家承担主要责任,何毅、李洪胜、罗成家承担次要 (略) 交通事故认定,何毅对此不服, (略) 公安交警支队申请复核。 (略) 公安交警支队于2022年9月9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张公交复字结论〔2022〕第*号)复核结论,维持桑植县交警大队对本起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
(4)本起事故由桑植县交警大队办结后,于2022年10月12日移送给县应急局,县应急局启动事故调查,请示成立事故调查组,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13日批复成立本起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期间由于疫情影响,看守所不能会见羁押人员,加之事故鉴定、事故原因认定等因素影响,调查期限应按照《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湘政发〔2022〕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计算。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戴承家与罗成均等人认为罗成家已经死亡,没有报警和急救需要,遂决定私了。罗成均便联系罗成家妻子谷玉英赶往现场处理,谷玉英到现场后,与戴承家达成口头协议,由戴承家赔偿*元。然后,戴承家联系殡葬车将罗成家运回洪家关乡枫坪村处理善后事宜。罗成家遗体运回枫坪后,其亲属认为赔偿数额过低,要求*元,双方不能达成协议。2022年8月4日下午,罗成家的侄女婿江桂兵报警给110。桑植县公安局接报后,于当日16时34分转给桑植县交警大队,桑植县交警大队接警后,派出民警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罗成均和周学交立即跑过去将罗成家从水沟里面拉了出来,此时罗成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了,确认罗成家已经当场辗轧死亡,已无生还可能,决定终止救援。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罗成家当场死亡后,未开展医疗救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自行达成一致协议,经县交警大队组织调解,由罗成家先行支付丧葬费*元、 (略)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资助*元,对死者罗成家先行安葬,赔偿事宜由罗成家家属依法起诉解决。目前,整个事故未引起不稳定因素。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因受害人当场死亡,当事人各方选择私了,未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四、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分析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则》(*),综合本案所有证据,认定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违章驾驶机动车。一是戴承家违章驾驶机动车,在驾驶车辆驶 (略) 段时,未开启前照灯,遇对方车辆驶越中心黄色单实线 (略) 面行驶时临危措施不当,致碾压在 (略) 东侧边休息的罗成家当场死亡。二是何毅违章驾驶机动车,驾 (略) 行驶时,行经 (略) 时驶越禁止 (略) 中间黄色单实线行驶,妨碍对向车道内车辆通行。三是李洪胜、罗成家在隧道内休息时将车辆停放在 (略) 的行车道西侧边,妨碍相关车辆通行。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事故发生, (略) 杏林司法鉴定所、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分别对张友双的死亡原因、事故形态和事故发生的环境分别进行了鉴定。通过鉴定,认定罗成家的死亡原因为外伤暴力作用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引起周身复合损伤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鉴定出事故形态为湘G*自卸货车行驶过程中,右后轮碾 (略) 边的罗成家;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因素有:隧道内的光线暗而在隧道内行驶的湘G*自卸低速货车又未开启前照灯、隧道内停着的六辆二轮摩托车及其驾乘人 (略) 面、 (略) 中线借道对向行驶的湘G1R299小型轿车占据了湘G*自卸低速货车行 (略) 面, (略) (略) 边躺在地面上的罗成家占 (略) 面。(鉴定报告见附件4、5)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询问和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分析,该起事故排除人为故意破坏、突发灾害因素等影响,不具备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要素。
(四)间接原因分析
综合调查组对本起事故调查的所有证据材料来分析,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 6442-86),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一是戴承家法律意识淡薄,明知自己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仍然驾驶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 (略) 行驶;二是何毅、李洪胜、罗成家等 (略) 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要求;三是罗成家缺乏自保意识,事故防范能力不足。
五、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戴承家无证驾驶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涉嫌交通肇事犯罪;
(二)何毅违章驾驶机动车;
(二)李洪胜、罗成家违章停放机动车,妨碍车辆通行。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戴承家。在驾驶证吊销状态驾驶未按期检验、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略) 行驶时,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驾驶车辆驶 (略) 段时,未开启前照灯,遇对方车辆驶越中心黄色单实线 (略) 面行驶时临危措施不当,碾压在 (略) 东侧边休息的罗成家致当场死亡,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 (略)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三第一款"对登 (略) 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 (略) 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 (略) 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 (略) 上通行时,应当避让。"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戴承 (略) 交通肇事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对其立案侦查。
(二)何毅。驾 (略) 行驶时,行经 (略) 时驶越禁止 (略) 中间黄色单实线行驶,妨碍对向车道内车辆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 (略)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建议由桑植县交警大队对何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何毅所在单位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李胜洪。在隧道内休息时将车辆停放在 (略) 的行车道西侧边,妨碍相关车辆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机 (略) 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 (略) 口、铁路道口、 (略) 、宽度不足 (略) 、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 (略) 段,不得停车;"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应当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建议由桑植县交警大队对李洪胜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四)罗成家。将自己的湘G9Q219普通二轮摩托车停放在隧道 (略) 西侧边,妨碍相关车辆通行,且又在 (略) 中间的东侧边躺地休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机 (略) 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 (略) 口、铁路道口、 (略) 、宽度不足 (略) 、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 (略) 段,不得停车;和《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鉴于罗成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行政责任。
七、事故主要教训
从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来看,存在交通参与者重大违法违规现象,从而导致受害者失去了生命,违法者得到法律的严惩。本起事故的几点教训是: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作为交通参与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远离违规违章驾驶,杜绝一切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做一名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倡导者和遵纪守法的参与者。
二是超速陋桑植县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股股长
甄如洲桑植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罗 乐桑植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尚道峰桑植县利福塔镇政府工作人员
附件2
桑植县利福塔镇"8·4" (略) 交通事故
调查组成员签名表
附件3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表1 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
姓名 | 年龄 | 住址 | 身份证号 | 损害程度 |
罗成家 | 53 | 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枫坪村 | 死亡 |
表2 事故经济损失情况(万元)
项目 | 医疗费 | 死亡赔偿 | 财产损失 | 救援费用 | 丧葬费 | 共 计 |
数额 | 0 | 33.17 | 0 | 0 | 4.17 | 37.34 |
注: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附件4
(略) 杏林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张杏林司鉴所〔2022〕病鉴字第18号
附件5
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湘西新龙腾司鉴中心〔2022〕痕鉴字第620号、621号
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村"8·4"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村"8·4"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3日
目录
一、事故性质认定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四、事故原因分析
五、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主要教训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九、附件
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村"8·4"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8月4日14时30分许,桑植县利福塔镇 (略) (略) 段发 (略) 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等法律法规,桑植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桑植县利福塔镇"8·4"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罗选义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钟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钟自权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总工会、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利福塔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调查,邀请 (略) 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桑植利福塔镇"8·4" (略) 交通事故是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概况
1.事故当事人
(1)戴承家,男,出生日期:1977年6月29日,汉族,初中文化,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利福塔镇舒家坪村水儿湾组,驾驶证被吊销,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在本起事故中驾驶湘G*自卸低 (略) 行驶。
(2)何毅,男,出生日期:1988年4月23日,土家族,大学文化,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汪家坪居委会,桑植县 (略) 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持C1E型机动车驾驶证,在本起事故中驾驶湘G1R299小 (略) 行驶。
(3)李洪胜,男,出生日期:1972年1月25日,土家族,小学文化,务工,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乡化香峪村檀木溪组,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在本起事故中将湘G4797S普通二轮摩托车停 (略) 段行车道西侧边。
(4)罗成家,男,出生日期:1969年10月26日,白族,小学文化,务工,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枫坪村罗家湾组,持D型机动车驾驶证,将湘G9Q219普通二轮摩托车停 (略) 段行车道西侧边,后步行至 (略) 中间东侧便躺地休息,在该起事故中死亡。
2.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事故当事人为自然人,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查明4人持证情况,本起事故的4位名事故当事人中,何毅、李洪胜、罗成家3人系持 (略) ,戴承家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 (略) 。
3.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8月4日,罗成家、罗成均(罗成家弟弟)、李子荣等8人给利福塔镇舒家坪村村民舒文斌做长湾沟的耕地恢复施工砌坎施工,十二点多在利福塔镇上吃完午饭后,8人便到利福塔镇 (略) 桥隧道下乘凉午休。罗成家睡在隧 (略) 面上,另外7人在 (略) 边休息。
14时30分许,戴承家驾驶湘G*自卸低速货车,沿桑植县X (略) 自南向北行驶,途径桑植县利福塔镇 (略) (略) 段(桑植县x003线8KM+44m)时,在与对向何毅驾驶的、因避让罗成家和李洪胜分别停放在该 (略) 行车道西侧的湘G9Q219和湘G4797S普通二轮摩托车、而越过中心黄色实线的湘G1R299小型轿车会车过程中,辗轧在该 (略) 东侧躺地休息的罗成家,造成罗成家当场死亡。
4.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 (略) 段(桑植县x003线8KM+44m), (略) 面,道路中心施划黄色单实线,道路两侧施划白色实线,双向两车道,呈南北走向,南往桑植县利福塔镇九天洞,北往桑植县利福塔镇凤栖村,道路宽7.0米, (略) 肩各宽0.8米,道路东西两侧各有一条水沟,水沟内有少量流水,水沟宽0.7米,深0.4米。
5.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罗成家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元(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详见附件3)。
6.其他情况
(1)事故车辆情况
事故车辆一为南骏牌NJP4010PD8自卸低速货车,车辆号牌:湘G*,车辆识别代号:L53P322B7FA*,发动机号:1FQ623F*,注册日期:2015年4月17日,年检有效期止:2022年04月30日,注册所有人:宋庆家,实际所有人:戴承家,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事故车辆二为红旗牌CA7180HA6T小型轿车,车辆号牌:湘G1R299,车辆识别代号:LFPH4ACP8M1B*,发动机号:*,注册日期:2021年07月02日,年检有效期止:2023年07月31日,注册所有人:何毅,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事故车辆三为钱江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号牌:湘G9Q219,车辆识别代号:LBBPEJK08AB*,发动机号:*,注册日期:2011年12月22日,年检有效期止:2022年12月31日,注册所有人:罗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事故车辆四为福莱特牌FLT125T-18C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号牌:湘G4797S,车辆识别代号:LS2TCAJY9H2JK0596,发动机号:*,注册日期:2018年01月04日,年检有效期止:2023年12月31日,注册所有人:李胜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2)事故发生后,桑植县公安局对戴承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现羁押于桑植县看守所。
(3)2022年8月12日,桑植县交警大队作出戴承家承担主要责任,何毅、李洪胜、罗成家承担次要 (略) 交通事故认定,何毅对此不服, (略) 公安交警支队申请复核。 (略) 公安交警支队于2022年9月9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张公交复字结论〔2022〕第*号)复核结论,维持桑植县交警大队对本起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
(4)本起事故由桑植县交警大队办结后,于2022年10月12日移送给县应急局,县应急局启动事故调查,请示成立事故调查组,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13日批复成立本起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期间由于疫情影响,看守所不能会见羁押人员,加之事故鉴定、事故原因认定等因素影响,调查期限应按照《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湘政发〔2022〕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计算。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戴承家与罗成均等人认为罗成家已经死亡,没有报警和急救需要,遂决定私了。罗成均便联系罗成家妻子谷玉英赶往现场处理,谷玉英到现场后,与戴承家达成口头协议,由戴承家赔偿*元。然后,戴承家联系殡葬车将罗成家运回洪家关乡枫坪村处理善后事宜。罗成家遗体运回枫坪后,其亲属认为赔偿数额过低,要求*元,双方不能达成协议。2022年8月4日下午,罗成家的侄女婿江桂兵报警给110。桑植县公安局接报后,于当日16时34分转给桑植县交警大队,桑植县交警大队接警后,派出民警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罗成均和周学交立即跑过去将罗成家从水沟里面拉了出来,此时罗成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了,确认罗成家已经当场辗轧死亡,已无生还可能,决定终止救援。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罗成家当场死亡后,未开展医疗救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自行达成一致协议,经县交警大队组织调解,由罗成家先行支付丧葬费*元、 (略)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资助*元,对死者罗成家先行安葬,赔偿事宜由罗成家家属依法起诉解决。目前,整个事故未引起不稳定因素。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因受害人当场死亡,当事人各方选择私了,未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四、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分析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则》(*),综合本案所有证据,认定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违章驾驶机动车。一是戴承家违章驾驶机动车,在驾驶车辆驶 (略) 段时,未开启前照灯,遇对方车辆驶越中心黄色单实线 (略) 面行驶时临危措施不当,致碾压在 (略) 东侧边休息的罗成家当场死亡。二是何毅违章驾驶机动车,驾 (略) 行驶时,行经 (略) 时驶越禁止 (略) 中间黄色单实线行驶,妨碍对向车道内车辆通行。三是李洪胜、罗成家在隧道内休息时将车辆停放在 (略) 的行车道西侧边,妨碍相关车辆通行。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事故发生, (略) 杏林司法鉴定所、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分别对张友双的死亡原因、事故形态和事故发生的环境分别进行了鉴定。通过鉴定,认定罗成家的死亡原因为外伤暴力作用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引起周身复合损伤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鉴定出事故形态为湘G*自卸货车行驶过程中,右后轮碾 (略) 边的罗成家;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因素有:隧道内的光线暗而在隧道内行驶的湘G*自卸低速货车又未开启前照灯、隧道内停着的六辆二轮摩托车及其驾乘人 (略) 面、 (略) 中线借道对向行驶的湘G1R299小型轿车占据了湘G*自卸低速货车行 (略) 面, (略) (略) 边躺在地面上的罗成家占 (略) 面。(鉴定报告见附件4、5)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询问和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分析,该起事故排除人为故意破坏、突发灾害因素等影响,不具备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要素。
(四)间接原因分析
综合调查组对本起事故调查的所有证据材料来分析,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 6442-86),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一是戴承家法律意识淡薄,明知自己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仍然驾驶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 (略) 行驶;二是何毅、李洪胜、罗成家等 (略) 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要求;三是罗成家缺乏自保意识,事故防范能力不足。
五、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戴承家无证驾驶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涉嫌交通肇事犯罪;
(二)何毅违章驾驶机动车;
(二)李洪胜、罗成家违章停放机动车,妨碍车辆通行。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戴承家。在驾驶证吊销状态驾驶未按期检验、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略) 行驶时,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驾驶车辆驶 (略) 段时,未开启前照灯,遇对方车辆驶越中心黄色单实线 (略) 面行驶时临危措施不当,碾压在 (略) 东侧边休息的罗成家致当场死亡,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 (略)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三第一款"对登 (略) 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 (略) 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 (略) 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 (略) 上通行时,应当避让。"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戴承 (略) 交通肇事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对其立案侦查。
(二)何毅。驾 (略) 行驶时,行经 (略) 时驶越禁止 (略) 中间黄色单实线行驶,妨碍对向车道内车辆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 (略)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建议由桑植县交警大队对何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何毅所在单位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李胜洪。在隧道内休息时将车辆停放在 (略) 的行车道西侧边,妨碍相关车辆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机 (略) 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 (略) 口、铁路道口、 (略) 、宽度不足 (略) 、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 (略) 段,不得停车;"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应当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建议由桑植县交警大队对李洪胜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四)罗成家。将自己的湘G9Q219普通二轮摩托车停放在隧道 (略) 西侧边,妨碍相关车辆通行,且又在 (略) 中间的东侧边躺地休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机 (略) 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 (略) 口、铁路道口、 (略) 、宽度不足 (略) 、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 (略) 段,不得停车;和《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鉴于罗成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行政责任。
七、事故主要教训
从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来看,存在交通参与者重大违法违规现象,从而导致受害者失去了生命,违法者得到法律的严惩。本起事故的几点教训是: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作为交通参与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远离违规违章驾驶,杜绝一切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做一名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倡导者和遵纪守法的参与者。
二是超速陋桑植县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股股长
甄如洲桑植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罗 乐桑植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尚道峰桑植县利福塔镇政府工作人员
附件2
桑植县利福塔镇"8·4" (略) 交通事故
调查组成员签名表
附件3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表1 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
姓名 | 年龄 | 住址 | 身份证号 | 损害程度 |
罗成家 | 53 | 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枫坪村 | 死亡 |
表2 事故经济损失情况(万元)
项目 | 医疗费 | 死亡赔偿 | 财产损失 | 救援费用 | 丧葬费 | 共 计 |
数额 | 0 | 33.17 | 0 | 0 | 4.17 | 37.34 |
注: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附件4
(略) 杏林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张杏林司鉴所〔2022〕病鉴字第18号
附件5
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湘西新龙腾司鉴中心〔2022〕痕鉴字第620号、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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