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空壳树乡莲花台村“7.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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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空壳树乡莲花台村“7.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7·26"一般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7·26"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3日




目录



一、事故性质认定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四、事故原因分析

五、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主要教训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桑植空壳树乡莲花台村"7·26"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7月26日20时10分许,省道306线桑植县空壳树乡 (略) 段发 (略) 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等法律法规,桑植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桑植县空壳树乡"7·26"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罗选义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钟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钟自权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总工会、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空壳树乡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调查,邀请 (略) 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桑植空壳树乡"7·26" (略) 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概况

1.事故当事人

(1)桑植县 (略)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上官大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R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成立日期:2020年1月2日,经营范围:页岩砖生产、销售;土石方工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在省利用、销售;页岩空心砖生产及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系事故车辆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所有人。

(2)上官鑫,男,出生日期:1999年4月17日,土家族,初中文化,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李家坪一组,驾驶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档案号:*,准驾车型为C1,初次领证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系桑植县 (略) 法定代表人上官大银之子。在本起事故中驾驶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

(3)陈元英,女,出生日期:1954年5月9日,汉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户籍为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红土村四组。在本起事故中为行人,死亡。

2.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桑植县 (略) 主营业务为页岩砖生产、销售。2022年, (略) 规划区内烧结砖厂实行整体关停退出。2022年4月,桑植县自然资源局对桑植县 (略) 等4家页岩砖厂的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2022年4月29日,桑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决定对桑植县 (略) 停止供应生产经营用电。2022年5月21日,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 (略) 规划区内烧结砖厂整体关停退出方案〉的通知》,决定对桑植县 (略) 等5家烧结砖厂在2022年6月1日前整体关停退出。2022年6月开始,桑植县 (略) 停止页岩砖生产经营活动,加之该公司系个人独资企业,至事发期间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未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3.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7月26日,上官鑫驾驶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从桑植县澧源镇出发,自西向东沿省道306线驶往竹叶坪乡钓鱼。20时10分许,行驶至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省道306线105KM+ (略) 段时, (略) 的行人陈元英撞倒在地,造成陈元英受伤。后因抢救无效,于2022年7月28日21时10 (略) (略) 死亡。

4.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位于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省道306线105KM+100m处, (略) 面,道路全款6.2米,呈东西走向,东往走马坪白族乡方向,西往瑞塔铺镇方向,道路南北侧为民房,道路中央施划白色虚线,道路两边施划0.3米白线。

5.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陈元英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9.*元(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20 (略)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详见附件3)。

6.其他情况

(1)事故车辆情况

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江铃牌,型号为JX1033TSF5,车身颜色为棕色,车辆识别代号为LEFEDDF12KTP*,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车辆所有人为桑植县 (略) ,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止,车辆保险终止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

(2)事故车辆所有人所在地和受害人陈元英户籍均非桑植县空壳树乡,系过境车辆与过境人员之间 (略) 交通事故,事故调查未涉及属地管理层面。另外,因桑植县 (略) 属于整体关停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且已实际停产停业,已无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三管三必须", (略) 的行业、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上官鑫便打了110报警(2022年20时17分)及120急救电话。接警后,桑植县交警大队瑞塔铺中队民警于20时50分赶到现场处理。桑植 (略) 接到急救电话后,派出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急救。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及善后情况

桑植 (略) 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在对陈元英作急救处理后将陈元英接回桑植 (略) 行相关检查及治疗,于当晚 (略) (略) 抢救。2022年7月28日21时10分,陈元英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2年7月28日,在 (略)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陈元英的儿子罗斌与上官鑫达成《安葬协议书》,由上官鑫先行垫付陈元英的医疗费并先行垫付五万元用于陈元英的丧葬事宜,垫付的费用在赔偿费用中抵扣,陈元英的丧葬事宜由其亲属负责。

因罗斌对桑植县交警大队 (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提出复核,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张公交复字结论〔2022〕第*号),维持桑植县交警大队对本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目前,赔偿事宜正在处理之中。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桑植县交警大队、桑植 (略) 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响应,及时启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在整个事故应急救援中科学实施,没有引起不稳定因素和不良影响,确保了事故得以依法处理。

四、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分析

综合本案所有证据,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则》(*),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上官鑫违章驾驶机动车;二是陈元英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没有通过瞭望、观察等方式确认安全 (略) 。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事故发生, (略) 杏林司法鉴定所、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分别对陈元英的死亡原因、事故车辆的接触痕迹和车速分别进行了鉴定。

1.死因鉴定

通过鉴定,认定陈元英的死亡原因为外伤暴力作用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及周身复合损伤引起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鉴定报告见附件4)

2.事故形态及车速鉴定

被鉴定车辆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碰撞时的事故形态为:货车在直行中,碰撞由左往右跑动的行人陈元英,随后货车 (略) 外房屋围墙;当时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行驶速度为76.4Km/h。(鉴定报告见附件5)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询问和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分析,该起事故排除人为故意、突发灾害因素等影响,现场无生产经营作业相关行为,不具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要素。

(四)间接原因分析

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上官鑫、陈元 (略) 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遵守交通出行安全相关规定。

五、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当事人

1.上官鑫,驾驶 (略) 行驶时未避让行人 (略) 限定速度行驶。

2.陈元英,未按规 (略) 。

(二)有关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

本起事故中,事故车辆虽注册登记在生产经营单位桑植县 (略) 名下,但该公司自2022年6月至事故发生时处于整体关闭退出状态,一直停产停业,事发当时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与生产经营活动"三管三必须"的责任单位和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的属地乡镇。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陈元英。未按规 (略)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 (略) 口,或者在没有过 (略) (略) ,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是造成本期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依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略) 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鉴于陈元英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二)上官鑫。驾驶 (略) 行驶时未避让行人 (略) 限定速度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 (略) , (略) 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 (略) 上通行时,应当避让"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依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上官鑫 (略) 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对于上官 (略) 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建议由桑植县交警大队依法进行处理。

(三)其它相关单位

本起事故系非生产 (略) 运输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故不对相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七、事故主要教训

从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来看,存在交通参与者重大违法违规现象,从而导致受害者失去了生命。本起事故的几点教训是:

一是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交通参与者,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远离违规违章驾驶,杜绝一切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做一名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倡导者和遵纪守法的参与者。

二是驾车超速的交通陋桑植县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股股长

陶力敏桑植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甄如洲桑植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罗 乐桑植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附件2


桑植空壳树乡"7·26" (略) 交通事故

调查组成员签名表


附件3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表1 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

姓名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损害程度

陈元英

68

鹤峰县走马镇红土村四组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死亡




表2 事故经济损失情况(万元)

项目

医疗费

死亡赔偿

财产损失

救援费用

丧葬费

共 计

数额

5.2

19.9

1

0

4.1

29.2


注: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附件4


(略) 杏林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张杏林司鉴所〔2022〕病鉴字第17号

附件5


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湘西新龙腾司鉴中心〔2022〕痕鉴字第578号、579号


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7·26"一般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7·26"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3日




目录



一、事故性质认定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四、事故原因分析

五、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主要教训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桑植空壳树乡莲花台村"7·26"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7月26日20时10分许,省道306线桑植县空壳树乡 (略) 段发 (略) 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等法律法规,桑植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桑植县空壳树乡"7·26"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罗选义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钟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钟自权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总工会、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空壳树乡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调查,邀请 (略) 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桑植空壳树乡"7·26" (略) 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概况

1.事故当事人

(1)桑植县 (略)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上官大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R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成立日期:2020年1月2日,经营范围:页岩砖生产、销售;土石方工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在省利用、销售;页岩空心砖生产及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系事故车辆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所有人。

(2)上官鑫,男,出生日期:1999年4月17日,土家族,初中文化,户籍为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李家坪一组,驾驶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档案号:*,准驾车型为C1,初次领证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系桑植县 (略) 法定代表人上官大银之子。在本起事故中驾驶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

(3)陈元英,女,出生日期:1954年5月9日,汉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户籍为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红土村四组。在本起事故中为行人,死亡。

2.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桑植县 (略) 主营业务为页岩砖生产、销售。2022年, (略) 规划区内烧结砖厂实行整体关停退出。2022年4月,桑植县自然资源局对桑植县 (略) 等4家页岩砖厂的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2022年4月29日,桑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决定对桑植县 (略) 停止供应生产经营用电。2022年5月21日,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 (略) 规划区内烧结砖厂整体关停退出方案〉的通知》,决定对桑植县 (略) 等5家烧结砖厂在2022年6月1日前整体关停退出。2022年6月开始,桑植县 (略) 停止页岩砖生产经营活动,加之该公司系个人独资企业,至事发期间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未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3.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7月26日,上官鑫驾驶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从桑植县澧源镇出发,自西向东沿省道306线驶往竹叶坪乡钓鱼。20时10分许,行驶至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省道306线105KM+ (略) 段时, (略) 的行人陈元英撞倒在地,造成陈元英受伤。后因抢救无效,于2022年7月28日21时10 (略) (略) 死亡。

4.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位于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省道306线105KM+100m处, (略) 面,道路全款6.2米,呈东西走向,东往走马坪白族乡方向,西往瑞塔铺镇方向,道路南北侧为民房,道路中央施划白色虚线,道路两边施划0.3米白线。

5.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陈元英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9.*元(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20 (略)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详见附件3)。

6.其他情况

(1)事故车辆情况

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江铃牌,型号为JX1033TSF5,车身颜色为棕色,车辆识别代号为LEFEDDF12KTP*,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车辆所有人为桑植县 (略) ,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止,车辆保险终止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

(2)事故车辆所有人所在地和受害人陈元英户籍均非桑植县空壳树乡,系过境车辆与过境人员之间 (略) 交通事故,事故调查未涉及属地管理层面。另外,因桑植县 (略) 属于整体关停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且已实际停产停业,已无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三管三必须", (略) 的行业、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上官鑫便打了110报警(2022年20时17分)及120急救电话。接警后,桑植县交警大队瑞塔铺中队民警于20时50分赶到现场处理。桑植 (略) 接到急救电话后,派出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急救。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及善后情况

桑植 (略) 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在对陈元英作急救处理后将陈元英接回桑植 (略) 行相关检查及治疗,于当晚 (略) (略) 抢救。2022年7月28日21时10分,陈元英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2年7月28日,在 (略)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陈元英的儿子罗斌与上官鑫达成《安葬协议书》,由上官鑫先行垫付陈元英的医疗费并先行垫付五万元用于陈元英的丧葬事宜,垫付的费用在赔偿费用中抵扣,陈元英的丧葬事宜由其亲属负责。

因罗斌对桑植县交警大队 (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提出复核,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张公交复字结论〔2022〕第*号),维持桑植县交警大队对本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目前,赔偿事宜正在处理之中。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桑植县交警大队、桑植 (略) 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响应,及时启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在整个事故应急救援中科学实施,没有引起不稳定因素和不良影响,确保了事故得以依法处理。

四、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分析

综合本案所有证据,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则》(*),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上官鑫违章驾驶机动车;二是陈元英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没有通过瞭望、观察等方式确认安全 (略) 。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事故发生, (略) 杏林司法鉴定所、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分别对陈元英的死亡原因、事故车辆的接触痕迹和车速分别进行了鉴定。

1.死因鉴定

通过鉴定,认定陈元英的死亡原因为外伤暴力作用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及周身复合损伤引起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鉴定报告见附件4)

2.事故形态及车速鉴定

被鉴定车辆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碰撞时的事故形态为:货车在直行中,碰撞由左往右跑动的行人陈元英,随后货车 (略) 外房屋围墙;当时湘G1C669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行驶速度为76.4Km/h。(鉴定报告见附件5)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询问和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分析,该起事故排除人为故意、突发灾害因素等影响,现场无生产经营作业相关行为,不具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要素。

(四)间接原因分析

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上官鑫、陈元 (略) 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遵守交通出行安全相关规定。

五、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当事人

1.上官鑫,驾驶 (略) 行驶时未避让行人 (略) 限定速度行驶。

2.陈元英,未按规 (略) 。

(二)有关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

本起事故中,事故车辆虽注册登记在生产经营单位桑植县 (略) 名下,但该公司自2022年6月至事故发生时处于整体关闭退出状态,一直停产停业,事发当时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与生产经营活动"三管三必须"的责任单位和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的属地乡镇。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陈元英。未按规 (略)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 (略) 口,或者在没有过 (略) (略) ,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是造成本期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依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略) 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鉴于陈元英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二)上官鑫。驾驶 (略) 行驶时未避让行人 (略) 限定速度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 (略) , (略) 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 (略) 上通行时,应当避让"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依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上官鑫 (略) 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对于上官 (略) 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建议由桑植县交警大队依法进行处理。

(三)其它相关单位

本起事故系非生产 (略) 运输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故不对相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七、事故主要教训

从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来看,存在交通参与者重大违法违规现象,从而导致受害者失去了生命。本起事故的几点教训是:

一是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交通参与者,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远离违规违章驾驶,杜绝一切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做一名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倡导者和遵纪守法的参与者。

二是驾车超速的交通陋桑植县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股股长

陶力敏桑植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甄如洲桑植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罗 乐桑植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附件2


桑植空壳树乡"7·26" (略) 交通事故

调查组成员签名表


附件3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表1 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

姓名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损害程度

陈元英

68

鹤峰县走马镇红土村四组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死亡




表2 事故经济损失情况(万元)

项目

医疗费

死亡赔偿

财产损失

救援费用

丧葬费

共 计

数额

5.2

19.9

1

0

4.1

29.2


注: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附件4


(略) 杏林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张杏林司鉴所〔2022〕病鉴字第17号

附件5


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湘西新龙腾司鉴中心〔2022〕痕鉴字第578号、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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