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为持续巩固上一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及2 (略) “群租”动态清零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根据《浦东新区“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4)》工作要求, 特制定《浦东新区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浦东新区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2022-2024 )
为持续巩固上一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及 2 (略) “群租”动态清零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 违法居住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 整顿规 (略) 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浦东新区“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4)》 工作要求,浦东新区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深入践行“ (略) ”理念, (略) 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提出的“力争两年内让新区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的要求, 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坚守安全保障底线, (略) 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略) “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净”。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推进以整治“群租”乱象为重点的违法居住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
本次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从2022年9月启动,到2024年6月底结束。全区违法居住现象全面遏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常态监管机制有效实施,努力使浦东成为更加精细、更具特色、更有温度的高品质生活城区。
(一)违法居住现象基本整治到位。 持续推进以整治“群租”乱象为重点的违法居住整治行动。从大排查、大起底入手,以“两旧一村”为重点,坚持城乡一体,协同推进。力争两年内全区违法居住现象全面遏制。
(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 有序 建立。 健全和完善居住小区“群租”整治的工作机制,以 《 浦东新区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实施为推动,加大治理和执法力度,凸显立法效能。制定并实施农村自建房出租管理的措施,充分发挥居村民自治管理的作用,坚决防止“群租” (略) 向农村传导。 加大对 房地产经纪机构 违规介绍“群租”的 执法治理,创建无群租居住小区和无群租村。
(三) 各类 租赁住房 持续满足 供应。 坚持疏堵结合, 按照科学规划、供需匹配,“十四五”期间,全力加快 (略) 供应, 大力推动 住宅型和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略) 不同层次就业人员住房需求的供应。
三、 职责分工
区建交委负责住房租赁管理,推进 (略) 签备案;会同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整顿规 (略) 场秩序、依法查处“群组”等违规租赁行为; 推进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 指导 街镇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群租”等违规租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从事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的行为;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群租”等 违法居住 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和及时举报的行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依法查处住宅小区房屋装修和使用中的禁止行为。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 违法居住整治 情况 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并 将 考核结果运用。
区公安分局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人口管理,推进“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巡查、管理和指导,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治安等违法行为。
区消防 救援 支队负责依法整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 出租房屋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街镇 清查消防安全隐患,加强 社会面消防安全 宣传教育。
区 农业农村委 负责制定农村自建房出租管理的措施, 统筹推进乡村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各镇 发挥村民自治管理的作用,坚决防止“群租” (略) 向农村传导。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利用出租屋 (略) 场监管领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 房地产经纪机构 价格违法行为 。
区司法局负责加强法制宣传;指导、监督街镇做好涉及 违法居住 等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等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 涉及 违法居住 问题的信访 事项等 工作。
区规划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 违法居住 集中整治;配合管理部门调取整治房屋相关图纸等基础信息。
区城运中心负责全区“*”工单中涉及违法居住类型工单的流转工作,督促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此类工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各职能部门提供基础数据,供各单位分析研判。对各街镇“*” (略) 民投诉举报的违法居住问题案件处置的及时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予以考核。
各街镇负责牵头开展违法居住集中整治的日常工作;依托实有人口管理,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合相关条线执法力量,组建 违法居住 专项处置队*,依法开展 违法居住行为 处置 ; 聚焦重点区域、重要点位,经排查梳理、研判分析后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对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自我管理意识;协调和处理辖区内因 违法居住 引发的矛盾纠纷;落实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为实现新区违法居住行为的全面遏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是基础,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才是根本保障。坚持“四个结合”,形成从发现前端到处置末端的全流程治理闭环:
一是坚持街镇属地责任与部门专业支撑相结合。 各街镇夯实 违法居住 治理的属地主体责任,统筹区域内相关部门、网格队*、居民区党组织等各方力量,确保形成 违法居住 巡查、发现、认定、处置、回访的治理闭环。相关部门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以街镇需求为导向,以属地治理为对象,协同配合,加强联动,确保各项监管、整治、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实有人口管理与出租房屋管理相结合。 充分发挥各街镇在实有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对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等基础信息的日常采集、定期清理、监督检查,督促出租人履行房屋出租相关义务,推动从以出租房屋为对象的单一管理向以人房结合为维度的综合治理转变。
三是坚持行业企业管理与依法集中整治相结合。 夯实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的责任,督促 代理经租企业 、 房地产经纪机构落实住房 (略) 签备案等管理要求,强化行业严格监管。聚焦重点区域、重要点位,充分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依法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重点督促整改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
四是坚持个案查处震慑与广泛宣传教育相结合。 以典型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利用 反面案例以案释法,有效引导租赁房屋业主、转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代理经租企业 等各类主体遵法守法,提升打击 违法居住 的震慑效果。大力开展法律规范宣传教育,强化业主的自我管理意识,激发居民参与 违法居住 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自觉抵制 违法居住 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制定下发行动方案。 各 街镇 要根据 近年来各 渠道 反映 的 违法居住 投诉 及整治 情况 进行全面排摸,不留死角、不留遗漏,并建立完善 违法居住 防范治理“一户一档”。 力求做到 “ 两个明确 ” (房屋分隔使用情况明确,业主、转租人和承租人员情况明确) ,对反复“回潮”的予以重点关注、重点巡查,切实掌握 违法居住 的动态信息。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各 街镇要根据辖区内 违法居住 排摸认定情况,制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 对于认定为 违法居住 的,要及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明确告知逾期不整改面临的行政处罚。对于逾期不整改的,发挥街镇牵头处置作用,整合城管执法、房管、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各方力量,联合执法, 采用简易程序, 迅速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安全隐患突出、反复 “ 回潮 ” 的,从严从重处罚。 完善长效常态治理机制,推广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治理应用场景,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方面取得实效 。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各街镇要及时总结违法居住集中整治 行动 的基本做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组织对辖区内违法居住行为集中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形成报告, 并上报 联席办( 联系人:宋元庭,联系电话:* )。联席办 将 汇总研究各街镇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的 成效以及 难点、堵点问题, 提炼在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长效机制, 对 全 区 违法居住集中整治 行动情况进行汇总 和 通报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应当成立违法居住集中整治工作推进小组,由各街镇分管副主任(副镇长)担任小组组长,街道平安办,管理办、社区办、自治办、城运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派出所、市场所等部门参加。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大 违法居住 排摸力度,尽早发现、集中攻坚,确保各项监管、整治、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行业共管
区建交委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 (略) 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加强对代理经租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日常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 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机构,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制止、上报等应尽责任,加强住宅小区出入管理,守住小区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完善自治机制
建立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会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 违法居住 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通过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排查、宣传、整治、巩固同步推进,实现 违法居住行为 常态长效治理。
(四)营造宣传声势
发挥党组织宣传优势,利用 “ 社区云 ” 、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开展 违法居住整治 教育宣传,提醒居民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规,规范出租房屋,引导社区党员业主带头承诺合法合规出租房屋,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规定职责,努力在社区内营造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为持续巩固上一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及2 (略) “群租”动态清零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根据《浦东新区“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4)》工作要求, 特制定《浦东新区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浦东新区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2022-2024 )
为持续巩固上一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及 2 (略) “群租”动态清零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 违法居住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 整顿规 (略) 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浦东新区“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4)》 工作要求,浦东新区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深入践行“ (略) ”理念, (略) 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提出的“力争两年内让新区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的要求, 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坚守安全保障底线, (略) 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略) “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净”。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推进以整治“群租”乱象为重点的违法居住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
本次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从2022年9月启动,到2024年6月底结束。全区违法居住现象全面遏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常态监管机制有效实施,努力使浦东成为更加精细、更具特色、更有温度的高品质生活城区。
(一)违法居住现象基本整治到位。 持续推进以整治“群租”乱象为重点的违法居住整治行动。从大排查、大起底入手,以“两旧一村”为重点,坚持城乡一体,协同推进。力争两年内全区违法居住现象全面遏制。
(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 有序 建立。 健全和完善居住小区“群租”整治的工作机制,以 《 浦东新区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实施为推动,加大治理和执法力度,凸显立法效能。制定并实施农村自建房出租管理的措施,充分发挥居村民自治管理的作用,坚决防止“群租” (略) 向农村传导。 加大对 房地产经纪机构 违规介绍“群租”的 执法治理,创建无群租居住小区和无群租村。
(三) 各类 租赁住房 持续满足 供应。 坚持疏堵结合, 按照科学规划、供需匹配,“十四五”期间,全力加快 (略) 供应, 大力推动 住宅型和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略) 不同层次就业人员住房需求的供应。
三、 职责分工
区建交委负责住房租赁管理,推进 (略) 签备案;会同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整顿规 (略) 场秩序、依法查处“群组”等违规租赁行为; 推进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 指导 街镇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群租”等违规租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从事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的行为;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群租”等 违法居住 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和及时举报的行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依法查处住宅小区房屋装修和使用中的禁止行为。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 违法居住整治 情况 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并 将 考核结果运用。
区公安分局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人口管理,推进“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巡查、管理和指导,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治安等违法行为。
区消防 救援 支队负责依法整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 出租房屋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街镇 清查消防安全隐患,加强 社会面消防安全 宣传教育。
区 农业农村委 负责制定农村自建房出租管理的措施, 统筹推进乡村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各镇 发挥村民自治管理的作用,坚决防止“群租” (略) 向农村传导。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利用出租屋 (略) 场监管领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 房地产经纪机构 价格违法行为 。
区司法局负责加强法制宣传;指导、监督街镇做好涉及 违法居住 等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等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 涉及 违法居住 问题的信访 事项等 工作。
区规划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 违法居住 集中整治;配合管理部门调取整治房屋相关图纸等基础信息。
区城运中心负责全区“*”工单中涉及违法居住类型工单的流转工作,督促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此类工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各职能部门提供基础数据,供各单位分析研判。对各街镇“*” (略) 民投诉举报的违法居住问题案件处置的及时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予以考核。
各街镇负责牵头开展违法居住集中整治的日常工作;依托实有人口管理,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合相关条线执法力量,组建 违法居住 专项处置队*,依法开展 违法居住行为 处置 ; 聚焦重点区域、重要点位,经排查梳理、研判分析后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对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自我管理意识;协调和处理辖区内因 违法居住 引发的矛盾纠纷;落实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为实现新区违法居住行为的全面遏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是基础,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才是根本保障。坚持“四个结合”,形成从发现前端到处置末端的全流程治理闭环:
一是坚持街镇属地责任与部门专业支撑相结合。 各街镇夯实 违法居住 治理的属地主体责任,统筹区域内相关部门、网格队*、居民区党组织等各方力量,确保形成 违法居住 巡查、发现、认定、处置、回访的治理闭环。相关部门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以街镇需求为导向,以属地治理为对象,协同配合,加强联动,确保各项监管、整治、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实有人口管理与出租房屋管理相结合。 充分发挥各街镇在实有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对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等基础信息的日常采集、定期清理、监督检查,督促出租人履行房屋出租相关义务,推动从以出租房屋为对象的单一管理向以人房结合为维度的综合治理转变。
三是坚持行业企业管理与依法集中整治相结合。 夯实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的责任,督促 代理经租企业 、 房地产经纪机构落实住房 (略) 签备案等管理要求,强化行业严格监管。聚焦重点区域、重要点位,充分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依法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重点督促整改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
四是坚持个案查处震慑与广泛宣传教育相结合。 以典型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利用 反面案例以案释法,有效引导租赁房屋业主、转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代理经租企业 等各类主体遵法守法,提升打击 违法居住 的震慑效果。大力开展法律规范宣传教育,强化业主的自我管理意识,激发居民参与 违法居住 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自觉抵制 违法居住 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制定下发行动方案。 各 街镇 要根据 近年来各 渠道 反映 的 违法居住 投诉 及整治 情况 进行全面排摸,不留死角、不留遗漏,并建立完善 违法居住 防范治理“一户一档”。 力求做到 “ 两个明确 ” (房屋分隔使用情况明确,业主、转租人和承租人员情况明确) ,对反复“回潮”的予以重点关注、重点巡查,切实掌握 违法居住 的动态信息。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各 街镇要根据辖区内 违法居住 排摸认定情况,制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 对于认定为 违法居住 的,要及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明确告知逾期不整改面临的行政处罚。对于逾期不整改的,发挥街镇牵头处置作用,整合城管执法、房管、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各方力量,联合执法, 采用简易程序, 迅速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安全隐患突出、反复 “ 回潮 ” 的,从严从重处罚。 完善长效常态治理机制,推广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治理应用场景,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方面取得实效 。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各街镇要及时总结违法居住集中整治 行动 的基本做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组织对辖区内违法居住行为集中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形成报告, 并上报 联席办( 联系人:宋元庭,联系电话:* )。联席办 将 汇总研究各街镇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的 成效以及 难点、堵点问题, 提炼在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长效机制, 对 全 区 违法居住集中整治 行动情况进行汇总 和 通报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应当成立违法居住集中整治工作推进小组,由各街镇分管副主任(副镇长)担任小组组长,街道平安办,管理办、社区办、自治办、城运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派出所、市场所等部门参加。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大 违法居住 排摸力度,尽早发现、集中攻坚,确保各项监管、整治、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行业共管
区建交委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 (略) 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加强对代理经租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日常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 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机构,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制止、上报等应尽责任,加强住宅小区出入管理,守住小区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完善自治机制
建立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会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 违法居住 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通过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排查、宣传、整治、巩固同步推进,实现 违法居住行为 常态长效治理。
(四)营造宣传声势
发挥党组织宣传优势,利用 “ 社区云 ” 、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开展 违法居住整治 教育宣传,提醒居民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规,规范出租房屋,引导社区党员业主带头承诺合法合规出租房屋,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规定职责,努力在社区内营造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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