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闽侯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大楼、体艺馆、食堂及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闽侯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大楼、体艺馆、食堂及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侯县第三中学:
你校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闽侯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大楼、体艺馆、食堂及操场)建设项目可研方案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福建茂盛 (略) 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文件进行了评审,形成了《闽侯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大楼、体艺馆、食堂及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出具了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闽侯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大楼、体艺馆、食堂及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闽侯县第三中学
二、建设地点:南屿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闽侯县第三中学建设内容主要为教学综合大楼、食堂、体艺馆及操场的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屿镇桥下现闽侯第三中学内,总建筑面积*.51M2,其中教学综合大楼8192.56M2,食堂2139.97M2,体艺馆6904.98M2,操场改造面积8051M2。
四、工程设计
1、拟建的教学综合大楼位于校园中部,建筑占地面积1291.25M2,总建筑面积8192.56M2,为八层建筑,一层为教学综合大楼门厅及架空停车场,二层到五层为实验室、准备室及卫生间,六层到八层为教学办公用房及卫生间。
2、食堂占地面积1440.91M2,总建筑面积2139.97M2,为二层建筑,一层为餐厅、厨房及蒸煮区,二层为餐厅及卫生间。
3、体艺馆占地面积2603.96M2,总建筑面积6904.98M2,主体建筑为六层,局部三层,内设篮球场、艺术厅、健身房、教室及活动室等体育教学用房。
五、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元,其中工程费用938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9.*元,基本预备费842.*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高新区财政局拨款。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有关批复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环保措施。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审批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9月21日
闽侯县第三中学:
你校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闽侯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大楼、体艺馆、食堂及操场)建设项目可研方案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福建茂盛 (略) 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文件进行了评审,形成了《闽侯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大楼、体艺馆、食堂及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出具了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闽侯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大楼、体艺馆、食堂及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闽侯县第三中学
二、建设地点:南屿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闽侯县第三中学建设内容主要为教学综合大楼、食堂、体艺馆及操场的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屿镇桥下现闽侯第三中学内,总建筑面积*.51M2,其中教学综合大楼8192.56M2,食堂2139.97M2,体艺馆6904.98M2,操场改造面积8051M2。
四、工程设计
1、拟建的教学综合大楼位于校园中部,建筑占地面积1291.25M2,总建筑面积8192.56M2,为八层建筑,一层为教学综合大楼门厅及架空停车场,二层到五层为实验室、准备室及卫生间,六层到八层为教学办公用房及卫生间。
2、食堂占地面积1440.91M2,总建筑面积2139.97M2,为二层建筑,一层为餐厅、厨房及蒸煮区,二层为餐厅及卫生间。
3、体艺馆占地面积2603.96M2,总建筑面积6904.98M2,主体建筑为六层,局部三层,内设篮球场、艺术厅、健身房、教室及活动室等体育教学用房。
五、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元,其中工程费用938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9.*元,基本预备费842.*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高新区财政局拨款。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有关批复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环保措施。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审批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9月2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