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合浦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公园路地块)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公示
关于调整合浦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公园路地块)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公示
(略) (略) 开发建设的“合浦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略) 地块)”位于合浦 (略) 东延线南侧,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20年9月22日通过审批,该现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申请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和单体建筑面积修正。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程序,我局拟同意受理。由于该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现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之规定公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1.原总平面规划方案:规划8幢21F-26F的商住楼、地块南侧及东侧沿街布置2F商业裙楼,地块北侧1#2#底部及周边建设一个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大 (略) 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51平方米,商业面积沿街商业建筑3121.7平方米, (略) 场*平方米。
2.项目已经通过容缺方式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载明:1#、2# (略) 场的建筑占地面积为*㎡,建筑面积为*.54㎡;3#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886.68㎡,建筑面积为*.68㎡;4#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507.6㎡,建筑面积为*㎡;5#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015㎡,建筑面积为*.83㎡;6#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2516.35㎡,建筑面积为*.92㎡;7#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967.06㎡,建筑面积为*.62㎡;8#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549.29㎡,建筑面积为*.23㎡;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7㎡。
二、调整后规划情况
1.调整后总平面方案:一是取 (略) 场的屋顶花园;二是将1#-8#楼顶部楼梯间前面的雨棚调整为镂空结构;三是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减少52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增加52个,保持机动车停车位总量不变。变更后项目建筑占地面积*.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商业面积沿街商业建筑1589.59平方米, (略) 场*.92平方米
2.单体建筑的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更正后为:1#、2# (略) 场的建筑占地面积*.41㎡,建筑面积*.94㎡;3#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028.05㎡,建筑面积为*.79㎡;4#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583.3㎡,建筑面积为*.65㎡;5#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167.01㎡,建筑面积为*.693㎡;6#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999.62㎡,建筑面积为*.01㎡;7#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686.73㎡,建筑面积为*.34㎡;8#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2305.91㎡,建筑面积为*.53㎡;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
凡与该公司规划调整方案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该申请事项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需要举行听证,请于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同时刊载于合浦县自然资 (略) 站及项目现场)
办公地址:廉州镇金鸡大道160号(规划股),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前总平面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2.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8日
(略) (略) 开发建设的“合浦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略) 地块)”位于合浦 (略) 东延线南侧,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20年9月22日通过审批,该现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申请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和单体建筑面积修正。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程序,我局拟同意受理。由于该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现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之规定公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1.原总平面规划方案:规划8幢21F-26F的商住楼、地块南侧及东侧沿街布置2F商业裙楼,地块北侧1#2#底部及周边建设一个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大 (略) 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51平方米,商业面积沿街商业建筑3121.7平方米, (略) 场*平方米。
2.项目已经通过容缺方式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载明:1#、2# (略) 场的建筑占地面积为*㎡,建筑面积为*.54㎡;3#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886.68㎡,建筑面积为*.68㎡;4#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507.6㎡,建筑面积为*㎡;5#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015㎡,建筑面积为*.83㎡;6#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2516.35㎡,建筑面积为*.92㎡;7#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967.06㎡,建筑面积为*.62㎡;8#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549.29㎡,建筑面积为*.23㎡;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7㎡。
二、调整后规划情况
1.调整后总平面方案:一是取 (略) 场的屋顶花园;二是将1#-8#楼顶部楼梯间前面的雨棚调整为镂空结构;三是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减少52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增加52个,保持机动车停车位总量不变。变更后项目建筑占地面积*.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商业面积沿街商业建筑1589.59平方米, (略) 场*.92平方米
2.单体建筑的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更正后为:1#、2# (略) 场的建筑占地面积*.41㎡,建筑面积*.94㎡;3#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028.05㎡,建筑面积为*.79㎡;4#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583.3㎡,建筑面积为*.65㎡;5#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167.01㎡,建筑面积为*.693㎡;6#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999.62㎡,建筑面积为*.01㎡;7#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1686.73㎡,建筑面积为*.34㎡;8#楼的建筑占地面积为2305.91㎡,建筑面积为*.53㎡;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
凡与该公司规划调整方案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该申请事项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需要举行听证,请于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同时刊载于合浦县自然资 (略) 站及项目现场)
办公地址:廉州镇金鸡大道160号(规划股),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前总平面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2.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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