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安新区特色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南沙路中段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贵安新区特色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南沙路中段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2-11-09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特色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略) 中段
建设单位:贵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一、大气污染源分析:1、施工现场扬尘。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施工在露天清表、开挖、堆料时,易产生大量扬尘,扬尘影响的范围主要为施工现场及其附近区域。2、运输车及机械设备工作时引起的扬尘。施工车辆引起的扬尘起尘量与运输车辆的车速、载重量、轮胎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路面积尘量、相对湿度等因素有关。3、路面铺装沥青烟。本项目沥青材料来自外购,不单独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烟污染主要在沥青混凝土铺装的时候产生,为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小,持续时间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4、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如挖掘机、压路机、运输车辆等燃油产生少量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二、水污染源分析:1、施工废水主要 (略) 面养护、施工运输车辆轮胎冲洗等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2、工程 (略) 基工程、桥梁工程等地表裸露面受雨水冲刷,泥沙可能随 (略) 道路及其下水管道,主要污染物为SS。3、施工人员施工时产生的洗手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水主要为间歇排放,且具有时段性,主要含泥沙类固体物质,加上项目所有原材料均属于外购,施工项目现场会有少量搅拌废水等产生。3、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为就近招募,施工营地为租用当地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租用民房的下水道排水系 (略) (略) 后最终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三、噪声污染源分析:主要表现为:1、施工机械种类繁多,施工噪声没有规律性。2、不同施工机械噪声源特性不同。3、施工机械移动范围有限,故施工机械噪声源视作点声源。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本项目施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和弃渣,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树根、碎石等;拆迁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滴洒,包括沙石、混凝土等;铺路修整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产生。2、本项目在施工期会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机械设备的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五、生态影响分析:1、路基清表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植被破坏,2、道路开挖对项目区域原来的地貌造成一定破坏,一定程度上损害局部区域景观。六、施工期风险事故分析:主要为施工期废水、废渣进入外部环境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出现油料跑冒滴漏造成的环境风险。运营期:一、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 (略) 上行驶的汽车排放的尾气,本项目露天开放,污染物扩散条件良好,汽车尾气影响较小。二、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交通量的增大 (略) 沿线昼夜的交通噪声。三、本项目在营运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 (略) 系统主要收纳沿线消防特勤站、宁德时代厂区及其生活区废水,经本项 (略) 收集后排入下游湖潮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污染主要来自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部件或货物,沿途人为丢弃的垃圾、 (略) 面的降尘、车辆洒落物等。五、在保证绿化植被存活率和环境整洁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与提高。六、车辆的行驶产生的风险。对策与措施:一、大气环境。施工期:及时清理洒落物,定期 (略) 及区域进行清理及洒水。商品沥青采用罐车密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数量。运营期:加强绿化,及 (略) 遗撒的含尘物料。二、水环境。施工期:设置合适规模的沉淀池和洗车池,废水不得外排。防止跑冒滴漏及减少含油污水产生量。运营期:在相 (略) 建设完成并正常使用前,本项目 (略) 禁止接纳沿线污水。三、声环境。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减少鸣笛。运营期:严 (略) 的交通规则,设置绿化带。四、固废。施工期:及时清理,堆放至施工范围内的指定区域,统一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由有处理资质的并已签订协议的单位集中处理。运营期:及时清理垃圾、洒落的物料、枯枝败叶等。五、生态环境。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使用临时用地,并做好后续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运营期:注意对景观绿化工程的维护保养,保证绿化植被存活率。六、环境风险。施工期:确保地质稳定。危险品由专人专管。运营期:道路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设置显眼的交通标志,编制应急预案。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9日-2022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省交 (略) (略)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特色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略) 中段
日期:2022-11-09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特色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略) 中段
建设单位:贵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一、大气污染源分析:1、施工现场扬尘。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施工在露天清表、开挖、堆料时,易产生大量扬尘,扬尘影响的范围主要为施工现场及其附近区域。2、运输车及机械设备工作时引起的扬尘。施工车辆引起的扬尘起尘量与运输车辆的车速、载重量、轮胎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路面积尘量、相对湿度等因素有关。3、路面铺装沥青烟。本项目沥青材料来自外购,不单独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烟污染主要在沥青混凝土铺装的时候产生,为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小,持续时间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4、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如挖掘机、压路机、运输车辆等燃油产生少量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二、水污染源分析:1、施工废水主要 (略) 面养护、施工运输车辆轮胎冲洗等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2、工程 (略) 基工程、桥梁工程等地表裸露面受雨水冲刷,泥沙可能随 (略) 道路及其下水管道,主要污染物为SS。3、施工人员施工时产生的洗手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水主要为间歇排放,且具有时段性,主要含泥沙类固体物质,加上项目所有原材料均属于外购,施工项目现场会有少量搅拌废水等产生。3、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为就近招募,施工营地为租用当地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租用民房的下水道排水系 (略) (略) 后最终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三、噪声污染源分析:主要表现为:1、施工机械种类繁多,施工噪声没有规律性。2、不同施工机械噪声源特性不同。3、施工机械移动范围有限,故施工机械噪声源视作点声源。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本项目施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和弃渣,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树根、碎石等;拆迁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滴洒,包括沙石、混凝土等;铺路修整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产生。2、本项目在施工期会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机械设备的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五、生态影响分析:1、路基清表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植被破坏,2、道路开挖对项目区域原来的地貌造成一定破坏,一定程度上损害局部区域景观。六、施工期风险事故分析:主要为施工期废水、废渣进入外部环境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出现油料跑冒滴漏造成的环境风险。运营期:一、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 (略) 上行驶的汽车排放的尾气,本项目露天开放,污染物扩散条件良好,汽车尾气影响较小。二、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交通量的增大 (略) 沿线昼夜的交通噪声。三、本项目在营运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 (略) 系统主要收纳沿线消防特勤站、宁德时代厂区及其生活区废水,经本项 (略) 收集后排入下游湖潮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污染主要来自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部件或货物,沿途人为丢弃的垃圾、 (略) 面的降尘、车辆洒落物等。五、在保证绿化植被存活率和环境整洁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与提高。六、车辆的行驶产生的风险。对策与措施:一、大气环境。施工期:及时清理洒落物,定期 (略) 及区域进行清理及洒水。商品沥青采用罐车密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数量。运营期:加强绿化,及 (略) 遗撒的含尘物料。二、水环境。施工期:设置合适规模的沉淀池和洗车池,废水不得外排。防止跑冒滴漏及减少含油污水产生量。运营期:在相 (略) 建设完成并正常使用前,本项目 (略) 禁止接纳沿线污水。三、声环境。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减少鸣笛。运营期:严 (略) 的交通规则,设置绿化带。四、固废。施工期:及时清理,堆放至施工范围内的指定区域,统一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由有处理资质的并已签订协议的单位集中处理。运营期:及时清理垃圾、洒落的物料、枯枝败叶等。五、生态环境。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使用临时用地,并做好后续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运营期:注意对景观绿化工程的维护保养,保证绿化植被存活率。六、环境风险。施工期:确保地质稳定。危险品由专人专管。运营期:道路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设置显眼的交通标志,编制应急预案。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9日-2022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省交 (略) (略)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特色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略) 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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