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惠南东城区中单元(PDS3-0203)A8-3地块项目节能评审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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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惠南东城区中单元(PDS3-0203)A8-3地块项目节能评审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沪浦发改审能审【2022】2号

(略) :

你单位关于上报《浦东新区惠南东城区中单元(PDS3-0203)A8-3地块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年用能规模为:年用电量511.14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87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取当量值计算)。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 暖通空调:

(1)项目后续居住用户选用的空调设备宜满足相关能效等级标准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

(2)下一阶段进一步落实公用部位风机设备选型,确保风机选型满足《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

2.电气设计:

(1) (略) 加强沟通,落实变压器选型,确保变压器选型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

(2)进一步细化照明灯具选型,论证全部采用LED照明灯具的可行性;对项目配套的绿地、道路等室外景观照明区域,采用可调光的LED 光源灯具照明,以达到节能目的。

3.动力设备:

(1)2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

(2)电梯应具备当无外部召唤或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3)下一阶段进一步细化电梯选型方案,宜选用带电容回馈装置的新型节能型电梯。

4. 电机:后续应进一步明确电机选型,其选型应满足《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

5. 给排水设计:

(1)给水泵选型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2-2007)中节能评价值要求。

(2)卫生器具宜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相关规定,按用水效率不低于2级要求选型。

(3)后续宜增加水平衡计量,以防止并及时发现水管泄漏。

6. 绿色建筑:

项目后续阶段 (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0)落实绿色建筑各项节能措施。

四、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 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沪浦发改审能审【2022】2号

(略) :

你单位关于上报《浦东新区惠南东城区中单元(PDS3-0203)A8-3地块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年用能规模为:年用电量511.14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87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取当量值计算)。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 暖通空调:

(1)项目后续居住用户选用的空调设备宜满足相关能效等级标准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

(2)下一阶段进一步落实公用部位风机设备选型,确保风机选型满足《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

2.电气设计:

(1) (略) 加强沟通,落实变压器选型,确保变压器选型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

(2)进一步细化照明灯具选型,论证全部采用LED照明灯具的可行性;对项目配套的绿地、道路等室外景观照明区域,采用可调光的LED 光源灯具照明,以达到节能目的。

3.动力设备:

(1)2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

(2)电梯应具备当无外部召唤或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3)下一阶段进一步细化电梯选型方案,宜选用带电容回馈装置的新型节能型电梯。

4. 电机:后续应进一步明确电机选型,其选型应满足《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

5. 给排水设计:

(1)给水泵选型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2-2007)中节能评价值要求。

(2)卫生器具宜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相关规定,按用水效率不低于2级要求选型。

(3)后续宜增加水平衡计量,以防止并及时发现水管泄漏。

6. 绿色建筑:

项目后续阶段 (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0)落实绿色建筑各项节能措施。

四、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 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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