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2年11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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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2年11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 (略) 62号

邮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新增年产*吨型材、棒材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县里山五金产业 (略) 4号

三、建设单位名称: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沿用原有放置器材及杂物的车间,对其进行修缮并沿现有车间向东北侧加盖14m车间,最终形成占地面积为7400m2的生产车间,其余工程依托原有项目。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本次项目环保投资59.*元,占总投资的1.08%。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施工时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垃圾等措施,以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工人依托原有项目设置厕所,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本项目沿用 (略) 已建厂房,施工期仅需对项目厂房进行修缮及厂房加盖,不涉及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施工废水。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电锯、电焊机、切割机、无齿锯、手工钻等。采取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废气和热轧废气。加热炉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应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附件2热处理炉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热轧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经电袋复合除尘器处理后应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设置的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绿化用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

(3)声环境

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热轧机、飞剪机、矫直机、冷锯机等生产设备,经采取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进行防控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边角废料、热轧过程中厂房内沉降粉尘、氧化铁皮统一收集后作为废铁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润滑油过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残渣、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 (略) 62号

邮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新增年产*吨型材、棒材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县里山五金产业 (略) 4号

三、建设单位名称: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沿用原有放置器材及杂物的车间,对其进行修缮并沿现有车间向东北侧加盖14m车间,最终形成占地面积为7400m2的生产车间,其余工程依托原有项目。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本次项目环保投资59.*元,占总投资的1.08%。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施工时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垃圾等措施,以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工人依托原有项目设置厕所,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本项目沿用 (略) 已建厂房,施工期仅需对项目厂房进行修缮及厂房加盖,不涉及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施工废水。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电锯、电焊机、切割机、无齿锯、手工钻等。采取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废气和热轧废气。加热炉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应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附件2热处理炉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热轧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经电袋复合除尘器处理后应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设置的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绿化用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

(3)声环境

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热轧机、飞剪机、矫直机、冷锯机等生产设备,经采取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进行防控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边角废料、热轧过程中厂房内沉降粉尘、氧化铁皮统一收集后作为废铁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润滑油过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残渣、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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