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润司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普立思聚乳酸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润司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普立思聚乳酸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润 (略) 普立思聚乳酸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 |||
项目名称 | 普立思聚乳酸配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芜湖三山经济开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 ||
建设单位 | 安徽润 (略) | ||
环评机构 | 芜湖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11.9-2022.11.16 |
项目概况 | 建设生产厂房1栋,布置石膏粉生产线1条、石膏自流平生产线1条和轻质抹灰石膏生产线1条。原料来源主要来源于普 (略) 。项目建成后,年产β-石膏粉*吨、石膏自流平*吨和轻质抹灰石膏*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仓顶废气采用脉冲除尘器+排口排放;玻化微珠、烘干砂及添加剂拆包上料粉尘、计量包装粉尘通过集气罩、侧吸口+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烘干、煅烧粉尘、磨粉、包装粉尘采用密闭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厂区粉尘无组织控制措施采用密闭料库+滤网处置+洒水抑尘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 2、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 (略) 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鸠 (略) 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润 (略) 普立思聚乳酸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 |||
项目名称 | 普立思聚乳酸配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芜湖三山经济开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 ||
建设单位 | 安徽润 (略) | ||
环评机构 | 芜湖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11.9-2022.11.16 |
项目概况 | 建设生产厂房1栋,布置石膏粉生产线1条、石膏自流平生产线1条和轻质抹灰石膏生产线1条。原料来源主要来源于普 (略) 。项目建成后,年产β-石膏粉*吨、石膏自流平*吨和轻质抹灰石膏*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仓顶废气采用脉冲除尘器+排口排放;玻化微珠、烘干砂及添加剂拆包上料粉尘、计量包装粉尘通过集气罩、侧吸口+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烘干、煅烧粉尘、磨粉、包装粉尘采用密闭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厂区粉尘无组织控制措施采用密闭料库+滤网处置+洒水抑尘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 2、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 (略) 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鸠 (略) 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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