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西安应真阁家俱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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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西安应真阁家俱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应 (略) :

你单位报送的《西安应真阁家俱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

一、项 (略) 高新区集贤产业园创业大道10号,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6亩,拟对厂内现有构筑物进行拆除,建设生产厂房、原料厂房、成品厂房及办公生活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实木家俱120t,实木装饰材料(主要为木线)20t。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54.5万元。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集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开料、刨木、开榫打眼、砂光以及打磨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采用负压抽风将含尘废气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拼板胶合工序在常温下进行,胶粘剂常温下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小,拼板工序有机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刷漆房保持封闭,刷漆及烘干工序非*烷总烃经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四)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噪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饮油脂设专用桶收集,交专业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刨花、木屑、除尘器收灰尘、白乳胶桶及水性漆桶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设专用容器收集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使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间需要严格遵守当地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减排和管控措施。

(一)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 (略) 生态环境厅排污权交易确认。

(四)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且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西安应 (略) :

你单位报送的《西安应真阁家俱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

一、项 (略) 高新区集贤产业园创业大道10号,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6亩,拟对厂内现有构筑物进行拆除,建设生产厂房、原料厂房、成品厂房及办公生活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实木家俱120t,实木装饰材料(主要为木线)20t。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54.5万元。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集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开料、刨木、开榫打眼、砂光以及打磨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采用负压抽风将含尘废气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拼板胶合工序在常温下进行,胶粘剂常温下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小,拼板工序有机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刷漆房保持封闭,刷漆及烘干工序非*烷总烃经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四)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噪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饮油脂设专用桶收集,交专业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刨花、木屑、除尘器收灰尘、白乳胶桶及水性漆桶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设专用容器收集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使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间需要严格遵守当地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减排和管控措施。

(一)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 (略) 生态环境厅排污权交易确认。

(四)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且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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