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2#拌和站碎石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2#拌和站碎石加工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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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2#拌和站碎石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2#拌和站碎石加工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2#拌和站碎石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抚松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

邮编:*

项目名称

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2#拌和站碎石加工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抚松县仙人桥镇庙岭村

建设单位

中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清山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抚松县仙人桥镇庙岭村,用地性质为临时使用集体林地((已取得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批许准[2022]130号),西侧紧邻新建的沈阳至白 (略) 抚松段2号搅拌站、东侧、北侧、南侧均为林地,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南2366m的庙岭村。总占地面积为*m2,主要建设碎石生产车间、原料存渣区、成品储料仓、办公区以及表土剥离暂存区域等。本项目产品主要为不同规格的碎石,年加工碎石*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补办环评。加工车间已建设完成,其他构筑物尚未建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可能影响外环境。

(1)废气

①施工场地扬尘的防治措施

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避免散装水泥、黄砂、白灰等物料长期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若需要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在室外,应采用雨棚、雨布覆盖或经常性地喷洒水,以保持湿润,减少扬尘;施工拌料时,即用即拌,设置围护工棚,防止粉尘吹散产生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

②施工运输中扬尘的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在运载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粒状建筑材料时,应按载重量装载并且设有防护措施。施工中尽可能采取集中性、大规模的操作方式,尽可能使用密闭槽车、封闭料仓等施工器具和方式。

(2)废水

可采取的治理措施:建议对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清掏外运农肥,对周围地表和地下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材料的运输过程,均会引起扬尘,而这些尘埃会随风飘落到水体中,将增加水体的浊度,使水质受到一定影响。虽然这种影响是短暂的,但对区域的水环境会造成影响,因此,在施工期,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物料流失所带来的影响。

(3)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区域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0.*m3,其中填方量0.*m3、余方0.*m3(外卖),表土剥离0.*m3,其中含表土回覆0.*m3、表土临时堆土0.*m3(临时堆存至表土剥离暂存区内,用于项目结束后厂区生态恢复治理综合利用);施工期间清除林木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涉及国家II级保护植物黄菠萝及红松,均在项目施工前,由当地林业部门将其移栽至该林班内的其它小班,禁止现场焚烧处置。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根据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布局,昼间在厂界产生的噪声值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限值;建设单位夜间不施工,保证本项目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热,冬季不生产,因此没有锅炉废气产生。废气排放源主要为原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卸料粉尘及原料堆场粉尘。上料机、破碎机、筛选机、投料处安装4个高压喷淋喷头,喷淋水通过高压喷头形成水雾,粉尘颗粒与水雾充分结合后快速沉降,本身带有一定含水率,堆放过程采取苫布遮盖,因此成品堆场过程几乎无粉尘产生,卸料粉尘量较小,采取水喷淋措施。

本项目破碎及筛分过程均安装雾化喷淋头,可有效抑制粉尘;原料堆场采用苫布覆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产生;装卸粉尘在卸车时采取降低落差、洒水降尘的方法,可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场内排水沟排入三级沉淀池内,降尘用水取至沉淀池上清液,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处理;本项目设有表土剥离暂存区和成品储料仓,在雨季伴随雨水的冲刷,会产生淋溶水。本次原材料主要为隧道的弃渣石料,主要成分为碳酸钙和二氧化硅,不含有毒有害元素,因此淋溶水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SS。本项目拟在各厂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及三级沉淀池,在疏导雨水的同时,收集淋溶水,防止雨水对表土剥离暂存区的冲刷,并将收集的雨水回用于厂区降尘。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振动筛、破碎机、给料机、运输车辆、物料传输装置等,为最大限度减少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GB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不在厂区进行机修,无废机油产生,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随意外排;沉淀池污泥通过泥浆压滤机压滤后作为制砖骨料外售等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2#拌和站碎石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抚松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

邮编:*

项目名称

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2#拌和站碎石加工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抚松县仙人桥镇庙岭村

建设单位

中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清山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抚松县仙人桥镇庙岭村,用地性质为临时使用集体林地((已取得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批许准[2022]130号),西侧紧邻新建的沈阳至白 (略) 抚松段2号搅拌站、东侧、北侧、南侧均为林地,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南2366m的庙岭村。总占地面积为*m2,主要建设碎石生产车间、原料存渣区、成品储料仓、办公区以及表土剥离暂存区域等。本项目产品主要为不同规格的碎石,年加工碎石*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补办环评。加工车间已建设完成,其他构筑物尚未建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可能影响外环境。

(1)废气

①施工场地扬尘的防治措施

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避免散装水泥、黄砂、白灰等物料长期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若需要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在室外,应采用雨棚、雨布覆盖或经常性地喷洒水,以保持湿润,减少扬尘;施工拌料时,即用即拌,设置围护工棚,防止粉尘吹散产生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

②施工运输中扬尘的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在运载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粒状建筑材料时,应按载重量装载并且设有防护措施。施工中尽可能采取集中性、大规模的操作方式,尽可能使用密闭槽车、封闭料仓等施工器具和方式。

(2)废水

可采取的治理措施:建议对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清掏外运农肥,对周围地表和地下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材料的运输过程,均会引起扬尘,而这些尘埃会随风飘落到水体中,将增加水体的浊度,使水质受到一定影响。虽然这种影响是短暂的,但对区域的水环境会造成影响,因此,在施工期,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物料流失所带来的影响。

(3)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区域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0.*m3,其中填方量0.*m3、余方0.*m3(外卖),表土剥离0.*m3,其中含表土回覆0.*m3、表土临时堆土0.*m3(临时堆存至表土剥离暂存区内,用于项目结束后厂区生态恢复治理综合利用);施工期间清除林木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涉及国家II级保护植物黄菠萝及红松,均在项目施工前,由当地林业部门将其移栽至该林班内的其它小班,禁止现场焚烧处置。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根据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布局,昼间在厂界产生的噪声值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限值;建设单位夜间不施工,保证本项目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热,冬季不生产,因此没有锅炉废气产生。废气排放源主要为原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卸料粉尘及原料堆场粉尘。上料机、破碎机、筛选机、投料处安装4个高压喷淋喷头,喷淋水通过高压喷头形成水雾,粉尘颗粒与水雾充分结合后快速沉降,本身带有一定含水率,堆放过程采取苫布遮盖,因此成品堆场过程几乎无粉尘产生,卸料粉尘量较小,采取水喷淋措施。

本项目破碎及筛分过程均安装雾化喷淋头,可有效抑制粉尘;原料堆场采用苫布覆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产生;装卸粉尘在卸车时采取降低落差、洒水降尘的方法,可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场内排水沟排入三级沉淀池内,降尘用水取至沉淀池上清液,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处理;本项目设有表土剥离暂存区和成品储料仓,在雨季伴随雨水的冲刷,会产生淋溶水。本次原材料主要为隧道的弃渣石料,主要成分为碳酸钙和二氧化硅,不含有毒有害元素,因此淋溶水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SS。本项目拟在各厂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及三级沉淀池,在疏导雨水的同时,收集淋溶水,防止雨水对表土剥离暂存区的冲刷,并将收集的雨水回用于厂区降尘。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振动筛、破碎机、给料机、运输车辆、物料传输装置等,为最大限度减少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GB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不在厂区进行机修,无废机油产生,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随意外排;沉淀池污泥通过泥浆压滤机压滤后作为制砖骨料外售等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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