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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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略) 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黑龙江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认识不到位,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有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还不够清晰。督察发现,不少同志“等靠要”思想严重,一些工作项目没有上级资金支持就不推动实施。有的部门对自身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对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熟视无睹,缺乏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具体工作中,标准不高、方式粗放,满足于“大概齐”“差不多”,缺少精细精准、严谨细致的作风。
  二、整改目标
  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四个体系”全面融入,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深思细查在践行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查找问题、深挖根源、严肃整改。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统筹推动督察整改,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督察整改问题。建立“ (略) 政府负总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区)党委政府和责任部门主体落实、牵头部门严格督导验收”的领导责任体系,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3.深化全过程全要素全周期闭环推动体系。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严格考核评价,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略) 、县(区)各级领导联系推动重点任务制度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 (略) 、县(区)两级联动、月季年三时重点调度和机制运行、行动措施、时限要求、效能效果、投入保障五项报告的“两级三时五报告”制度,采取预警、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移交问责“五步工作法”,强力推进落实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强化学生态文 (略) 委理论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要求,组织学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召开县(区)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解决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成立了以县(区)委书记和政府县(区)长为“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包整改、包运行、包安全、包推进、包巩固”的“五包”责任,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六、受理部门:市委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市委机关办公楼531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委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略) 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黑龙江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认识不到位,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有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还不够清晰。督察发现,不少同志“等靠要”思想严重,一些工作项目没有上级资金支持就不推动实施。有的部门对自身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对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熟视无睹,缺乏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具体工作中,标准不高、方式粗放,满足于“大概齐”“差不多”,缺少精细精准、严谨细致的作风。
  二、整改目标
  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四个体系”全面融入,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深思细查在践行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查找问题、深挖根源、严肃整改。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统筹推动督察整改,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督察整改问题。建立“ (略) 政府负总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区)党委政府和责任部门主体落实、牵头部门严格督导验收”的领导责任体系,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3.深化全过程全要素全周期闭环推动体系。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严格考核评价,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略) 、县(区)各级领导联系推动重点任务制度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 (略) 、县(区)两级联动、月季年三时重点调度和机制运行、行动措施、时限要求、效能效果、投入保障五项报告的“两级三时五报告”制度,采取预警、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移交问责“五步工作法”,强力推进落实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强化学生态文 (略) 委理论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要求,组织学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召开县(区)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解决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成立了以县(区)委书记和政府县(区)长为“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包整改、包运行、包安全、包推进、包巩固”的“五包”责任,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六、受理部门:市委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市委机关办公楼531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委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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