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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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8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5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现将《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3号)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扶贫热线电话:*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附:《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3号)


2022年11月9日


正乡振领发〔2022〕213号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土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 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 振领通〔2022〕15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批复内容

本次批复项目1个,投入资金*元。资金来源: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元。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要求,并按已审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运作模式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

(二)公示公告。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方式,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资金规模、预期目标、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

(三)采购或招标程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采购或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采购或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严格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检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拨款报账和资金决算有据可依。你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设内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定期开展日常检查。

(五)项目验收。在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自查验收,出具自查验收报告,再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县相关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县级验收,出具县级验收报告。

(六)档案建立。严格按照正安县整合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目录,认真收集、整理痕迹资料,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程序、严格管控,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严禁贪污、挪用、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时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原则,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设计实施,高质量限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抓紧完善好实施方案中未能及时上报的附件资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文件、项目实施前的有关会议纪要、施工主体相关证照等项目有关其他资料),并在11月25日前将纸质实施方案、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四)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能擅自增加概算资金。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急需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调项,同时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完善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每月25日前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到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2.正安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档案管

3.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正乡振(2022)18号

4.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11月6日


附件1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单位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2年投入资金

备注

小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

1

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

乡村振兴局

土坪镇

明星社 区

修复跨河桥长9米、宽4.2米、厚30公分,修复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志牌1块

3

3




合  计





3

3




附件2

正安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档案管理目录

项目名称:

序号

内容名称

页码

项目申报资料


1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项目入库会议记录。


2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项目入库会议图片。


3

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4

乡镇研究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审核会议记录。


5

乡镇研究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6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对项目入库提出的论证意见。


7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图片( (略) 站)。


8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入库公告图片( (略) 站)。


9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项目库建设批复文件。


10

项目申报建议书。


资金计划资料


11

县级资金计划文件。


12

县级资金计划文件公示图片( (略) 站)。


13

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审批资料


14

乡镇向县级申请项目立项批复的请示。


15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达立项批复文件。


16

绩效目标审核表


17

项目实施方案,附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18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对乡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书


19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20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实施方案批复公示图片( (略) 站)。


21

县级资金文件。


项目实施资料


22

村级项目实施前会议记录。


23

村级项目实施前会议图片。


24

村级项目实施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公示实施方案)。


25

乡镇项目实施前会议记录。


26

乡镇项目实施前会议图片。


27

乡镇项目实施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公示实施方案)。


28

项目实施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9

中标通知书或询价报告。


30

采购(货物供应)合同或委托实施文件、协议。


31

动植物检疫证复印件。


32

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前、中、后图片及说明。


33

农户签字的物资发放清册或汇总表(物资发放类)。


34

项目竣工固定公告牌碑图片(项目点)。


35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签订的协议。


36

具体实施主体与村级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


37

村级集体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协议书。


38

贫困户利益分红签收单或银行流水、打帐明细单。


39

绩效运行监控表


项目验收资料


40

项目施工方向项目乡镇申请自查验收的请示。


41

乡镇对项目完工后验收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42

乡镇自查验收资料(项目验收记录、验收意见、验收图片)。


43

乡镇自查验收后项目公告原件及公告图片。


44

乡镇对该项目实施总结。


45

乡镇自查验收合格后向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的请示。


46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验收报告。


47

绩效评价自评表。


48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资金拨付报账资料


49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县级拨付资金凭证)。


50

资金报账(物资发放类):一是报账申请表、报账支出审核表;二是中标通知书或询价报告;三是货物供应协议;四是农户签字的物资发放清册(或汇总表);五是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六是资金批复文件;七是货物验收记录;八是货物采购发票;九是报账凭证;十是绩效运行监控表。


51

资金报账(资金补助类):一是报账申请表;二是支出审核表;三是合同及相关协议;五是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六是资金批复文件;七是相关验收资料或依据;八是资金兑现花名册(必须要有银行盖的打账三角章确认,必须通过一卡通打账);九是绩效运行监控表。


52

尾款报账资料:一是报账申请表;二是支出审核表;三是监理报告(没有监理的由实施单位写出自评报告);四是自查验收报告及验收资料;五是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六是县级验收报告;七是报账发票;八是报账凭证;九是项目资金报账公示图片。


项目后续管护资料


53

后续管护制度。


54

项目实施单位向村委会移交协议(文件或会议纪要)


附件3:

  

附件4

项目类别:抗旱救灾

正安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 土坪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


摘 要

项目名称: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修复跨河桥长9米、宽4.2米、厚30公分,修复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项目建设性质:修复。

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

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其中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救灾救助资金)*元。

绩效目标:修复后有益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发展产业,侧方面提升生产效率,项目覆盖农户746户2816人,涉及建档立卡户(含防贫监测户)67户219人,防贫监测对象3户19人。

项目主管部门: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谭义昌 电话:*

项目实施部门:土坪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新建 电话:0851-*

项目技术依托部门:正安县交通局 

负责人:冯云亚 电话:0851-*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新洪村位于土坪镇西南面,距集镇所在地4公里,全村国土面积2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832亩,海拔在600-1200米之间,林地7456亩,是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全村辖8个村民组,共747户33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287户1299人。耕地土壤类型主要以黄壤和砂壤为主。生态环境优良,气候温和,主要以种植产业为主,全村有白茶2526亩、方竹700亩、烤烟500亩。

二、编制依据

(一)《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158号)。

(二)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5号)。

(三)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

(四)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1号)。

(五)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

(六)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

(七)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19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修复跨河桥长9米、宽4.2米、厚30公分,修复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二)项目概况标志牌

项目概况标志牌1块,宽0.9m、高1.2m(指露出地面部分),标志牌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覆盖农户及贫困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及实施期限等。

四、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钢筋混泥土结构修复建设长9米、宽4.2米、厚30cm桥体

(二)资金来源

总投资*元,其中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救灾救助资金)*元。

五、项目运作模式

(一)项目运作模式

该项目采取包干运作模式,由土坪镇人民政府指定施工方,对桥体进行维修建设。

(二)项目实施及组织管理

由土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采取包干模式承包给指定施工方,土坪镇乡村振兴服务站、明星社区负责质量监管。严格按照镇级报账制相关要求和工程进度报账。项目竣工后,承建方向土坪镇人民政府申请组织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由土坪镇人民政府申请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验收。

该项目工程成立正安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财政所、乡村振兴服务站、安监站和明星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项目办公室在乡村振兴服务站。

(三)项目实施流程管理

1、项目公示公告管理

根据项目管理的管理要求,土坪镇人民政府督促抓好落实。一是镇、村要在项目启动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招标落实情况等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告;二是在每次资金报账前,通过政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后方可报账;三是项目自查验收后县级验收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四是项目县级验收后,要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通过验收。公告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举报电话等。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操作。

2、项目建设预算、招投标及采购管理

该项目投入资金小,主要涉及桥体修复,由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指定施工单位,实施单位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运行。

3、项目建设进度管理

(1)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启动前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实施相关部门的职责及项目实施相关事宜。

(2)项目建设由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指定施工方。

(3)项目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项目领导小组明确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如期竣工。

(4)项目建设竣工后由镇人民政府将资产移交给社区居委会经营管理,明确经营监管相关制度和事项,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

(四)项目验收管理

1、自查验收

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本镇相关部门、项目涉及村(社区)负责人、项目区村民代表等进行现场自查验收,验收的方式采取现场勘察方式进行,自查验收合格后,出具自查验收意见,参与验收的人员确认签字,并写出申请县级验收的请示,向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如不合格,下达整改通知,经整改后再次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再按程序申请县级验收。

2、县级验收

自查验收合格后由镇人民政府向县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县级验收的请示后,及时组织县级验收工作。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管理

报账实行乡镇级报账制,因该项目的实施特殊性(资金小,工程量小),实行一次性支付,即项目竣工后经镇级验收后拨和县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支付。

质量保证金按照正府办发〔2022〕2号、3号文件规定,在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建单位应缴纳不高于施工合同或协议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到土坪镇人民政府,项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一年后经县主管部门复检合格后全额(不计息)退还承建单位,若通过复查验收不合格,督促承建单位直到整改合格后,退还其质量保证金。

七、实施进度安排

1、项目建设期限2个月。

2、项目开工时间:2022年11月

3、项目竣工时间:2022年12月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有益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发展产业,侧方面提升生产效率,节省群众生产成本。

(二)社会效益

通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带动产业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更大的保障。

(三)脱贫巩固效益

该项目覆盖农户746户2816人,涉及建档立卡户(含防贫监测户)67户219人,防贫监测对象3户19人。建成后有益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出现和发展产业,侧方面提升生产效率。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8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5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现将《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3号)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扶贫热线电话:*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附:《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3号)


2022年11月9日


正乡振领发〔2022〕213号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土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 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 振领通〔2022〕15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批复内容

本次批复项目1个,投入资金*元。资金来源: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元。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要求,并按已审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运作模式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

(二)公示公告。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方式,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资金规模、预期目标、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

(三)采购或招标程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采购或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采购或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严格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检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拨款报账和资金决算有据可依。你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设内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定期开展日常检查。

(五)项目验收。在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自查验收,出具自查验收报告,再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县相关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县级验收,出具县级验收报告。

(六)档案建立。严格按照正安县整合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目录,认真收集、整理痕迹资料,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程序、严格管控,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严禁贪污、挪用、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时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原则,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设计实施,高质量限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抓紧完善好实施方案中未能及时上报的附件资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文件、项目实施前的有关会议纪要、施工主体相关证照等项目有关其他资料),并在11月25日前将纸质实施方案、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四)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能擅自增加概算资金。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急需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调项,同时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完善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每月25日前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到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2.正安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档案管

3.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正乡振(2022)18号

4.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11月6日


附件1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单位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2年投入资金

备注

小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

1

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

乡村振兴局

土坪镇

明星社 区

修复跨河桥长9米、宽4.2米、厚30公分,修复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志牌1块

3

3




合  计





3

3




附件2

正安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档案管理目录

项目名称:

序号

内容名称

页码

项目申报资料


1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项目入库会议记录。


2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项目入库会议图片。


3

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4

乡镇研究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审核会议记录。


5

乡镇研究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6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对项目入库提出的论证意见。


7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图片( (略) 站)。


8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入库公告图片( (略) 站)。


9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项目库建设批复文件。


10

项目申报建议书。


资金计划资料


11

县级资金计划文件。


12

县级资金计划文件公示图片( (略) 站)。


13

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审批资料


14

乡镇向县级申请项目立项批复的请示。


15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达立项批复文件。


16

绩效目标审核表


17

项目实施方案,附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18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对乡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书


19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20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实施方案批复公示图片( (略) 站)。


21

县级资金文件。


项目实施资料


22

村级项目实施前会议记录。


23

村级项目实施前会议图片。


24

村级项目实施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公示实施方案)。


25

乡镇项目实施前会议记录。


26

乡镇项目实施前会议图片。


27

乡镇项目实施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公示实施方案)。


28

项目实施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9

中标通知书或询价报告。


30

采购(货物供应)合同或委托实施文件、协议。


31

动植物检疫证复印件。


32

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前、中、后图片及说明。


33

农户签字的物资发放清册或汇总表(物资发放类)。


34

项目竣工固定公告牌碑图片(项目点)。


35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签订的协议。


36

具体实施主体与村级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


37

村级集体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协议书。


38

贫困户利益分红签收单或银行流水、打帐明细单。


39

绩效运行监控表


项目验收资料


40

项目施工方向项目乡镇申请自查验收的请示。


41

乡镇对项目完工后验收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42

乡镇自查验收资料(项目验收记录、验收意见、验收图片)。


43

乡镇自查验收后项目公告原件及公告图片。


44

乡镇对该项目实施总结。


45

乡镇自查验收合格后向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的请示。


46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验收报告。


47

绩效评价自评表。


48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资金拨付报账资料


49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县级拨付资金凭证)。


50

资金报账(物资发放类):一是报账申请表、报账支出审核表;二是中标通知书或询价报告;三是货物供应协议;四是农户签字的物资发放清册(或汇总表);五是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六是资金批复文件;七是货物验收记录;八是货物采购发票;九是报账凭证;十是绩效运行监控表。


51

资金报账(资金补助类):一是报账申请表;二是支出审核表;三是合同及相关协议;五是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六是资金批复文件;七是相关验收资料或依据;八是资金兑现花名册(必须要有银行盖的打账三角章确认,必须通过一卡通打账);九是绩效运行监控表。


52

尾款报账资料:一是报账申请表;二是支出审核表;三是监理报告(没有监理的由实施单位写出自评报告);四是自查验收报告及验收资料;五是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六是县级验收报告;七是报账发票;八是报账凭证;九是项目资金报账公示图片。


项目后续管护资料


53

后续管护制度。


54

项目实施单位向村委会移交协议(文件或会议纪要)


附件3:

  

附件4

项目类别:抗旱救灾

正安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 土坪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


摘 要

项目名称:土坪镇明星社区2022年修复跨河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修复跨河桥长9米、宽4.2米、厚30公分,修复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项目建设性质:修复。

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

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其中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救灾救助资金)*元。

绩效目标:修复后有益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发展产业,侧方面提升生产效率,项目覆盖农户746户2816人,涉及建档立卡户(含防贫监测户)67户219人,防贫监测对象3户19人。

项目主管部门: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谭义昌 电话:*

项目实施部门:土坪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新建 电话:0851-*

项目技术依托部门:正安县交通局 

负责人:冯云亚 电话:0851-*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新洪村位于土坪镇西南面,距集镇所在地4公里,全村国土面积2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832亩,海拔在600-1200米之间,林地7456亩,是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全村辖8个村民组,共747户33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287户1299人。耕地土壤类型主要以黄壤和砂壤为主。生态环境优良,气候温和,主要以种植产业为主,全村有白茶2526亩、方竹700亩、烤烟500亩。

二、编制依据

(一)《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158号)。

(二)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5号)。

(三)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

(四)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1号)。

(五)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

(六)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

(七)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19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修复跨河桥长9米、宽4.2米、厚30公分,修复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二)项目概况标志牌

项目概况标志牌1块,宽0.9m、高1.2m(指露出地面部分),标志牌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覆盖农户及贫困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及实施期限等。

四、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钢筋混泥土结构修复建设长9米、宽4.2米、厚30cm桥体

(二)资金来源

总投资*元,其中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救灾救助资金)*元。

五、项目运作模式

(一)项目运作模式

该项目采取包干运作模式,由土坪镇人民政府指定施工方,对桥体进行维修建设。

(二)项目实施及组织管理

由土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采取包干模式承包给指定施工方,土坪镇乡村振兴服务站、明星社区负责质量监管。严格按照镇级报账制相关要求和工程进度报账。项目竣工后,承建方向土坪镇人民政府申请组织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由土坪镇人民政府申请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验收。

该项目工程成立正安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财政所、乡村振兴服务站、安监站和明星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项目办公室在乡村振兴服务站。

(三)项目实施流程管理

1、项目公示公告管理

根据项目管理的管理要求,土坪镇人民政府督促抓好落实。一是镇、村要在项目启动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招标落实情况等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告;二是在每次资金报账前,通过政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后方可报账;三是项目自查验收后县级验收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四是项目县级验收后,要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通过验收。公告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举报电话等。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操作。

2、项目建设预算、招投标及采购管理

该项目投入资金小,主要涉及桥体修复,由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指定施工单位,实施单位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运行。

3、项目建设进度管理

(1)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启动前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实施相关部门的职责及项目实施相关事宜。

(2)项目建设由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指定施工方。

(3)项目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项目领导小组明确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如期竣工。

(4)项目建设竣工后由镇人民政府将资产移交给社区居委会经营管理,明确经营监管相关制度和事项,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

(四)项目验收管理

1、自查验收

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本镇相关部门、项目涉及村(社区)负责人、项目区村民代表等进行现场自查验收,验收的方式采取现场勘察方式进行,自查验收合格后,出具自查验收意见,参与验收的人员确认签字,并写出申请县级验收的请示,向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如不合格,下达整改通知,经整改后再次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再按程序申请县级验收。

2、县级验收

自查验收合格后由镇人民政府向县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县级验收的请示后,及时组织县级验收工作。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管理

报账实行乡镇级报账制,因该项目的实施特殊性(资金小,工程量小),实行一次性支付,即项目竣工后经镇级验收后拨和县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支付。

质量保证金按照正府办发〔2022〕2号、3号文件规定,在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建单位应缴纳不高于施工合同或协议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到土坪镇人民政府,项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一年后经县主管部门复检合格后全额(不计息)退还承建单位,若通过复查验收不合格,督促承建单位直到整改合格后,退还其质量保证金。

七、实施进度安排

1、项目建设期限2个月。

2、项目开工时间:2022年11月

3、项目竣工时间:2022年12月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有益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发展产业,侧方面提升生产效率,节省群众生产成本。

(二)社会效益

通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带动产业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更大的保障。

(三)脱贫巩固效益

该项目覆盖农户746户2816人,涉及建档立卡户(含防贫监测户)67户219人,防贫监测对象3户19人。建成后有益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出现和发展产业,侧方面提升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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