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亿套轴承及轴承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高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亿套轴承及轴承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高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亿套轴承及轴承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 (略) 年产1.3亿套轴承及轴承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蚌埠 (略) 年产1.3亿套轴承及轴承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五河经济开 (略) 东侧、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蚌埠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2m2,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综合楼、门卫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分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经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金属边角料、废砂轮片、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油金属屑、废含油抹布外售处置;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其中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由厂家回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 (略) 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111-*-04-01-*) |
《蚌埠高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亿套轴承及轴承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 (略) 年产1.3亿套轴承及轴承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蚌埠 (略) 年产1.3亿套轴承及轴承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五河经济开 (略) 东侧、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蚌埠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2m2,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综合楼、门卫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分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经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金属边角料、废砂轮片、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油金属屑、废含油抹布外售处置;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其中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由厂家回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 (略) 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11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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