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大地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大地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我乡组织编制完成《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大地村村庄规划(2022-2035)》方案,目前已完成规划评审,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天。

联系人:朱正雄,*(乡镇经办人员)

韦天勇,*(设计单位人员)

电子邮箱:*@*q.com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因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仍在编制中,待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编制、审批后,对村庄规划成果进行动态调整。)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大地村村庄规划(2022-2035)》主要公示内容

村庄规划管理说明

一、生态保护

(1)本村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特别是要保护好环城林带及二组、三组、四组、六组、七组周边原生林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31.53 公顷,全村各组均有布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三、历史文化保护

(1)本村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是春谷”摩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四组南侧。不允许随意改变文物保护单位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2)本村古树四棵,分别为二组、三组、七组,各组需依据《 (略)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进行保护。

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39.76 公顷。

(1)产业用地

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容积率不超过 2.0,绿地率大于 35%。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 30.18 公顷,每户宅基地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 130 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 240 平方米以内,层数在 3 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 10.2 米,颜色以暖色为主。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 (略) 两侧建房应退后 2米。 (略) 政网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包括 一组二组污水处理站,三组四组污水处理站, 五组污水处理站,六组污水处理站,七组污水处理站,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分布于各组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分布于三组、四组的便民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综合文化活动室、便民商店、金融服务点、电信服务点、快递室、村委会、党群便民服务中心等)、小学、幼儿园、医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五、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 (略) 需承担防火隔离作用,现状建设需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整改, (略) 沿线新建建筑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略) 沿线两侧建筑间距不得少于 4 米; (略) 、大土-翁 (略) 、曹家庄新 (略) 、小关山新 (略) 为消防通道,不准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庄周边耕地、园地,停车场、广场、学校运动场等作为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附件:1.大地村项目建设表

2.国土空间规划结构调整表

3.耕地统计标

4.村域规划指标表

5.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

6.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格局

7.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小碧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我乡组织编制完成《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大地村村庄规划(2022-2035)》方案,目前已完成规划评审,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天。

联系人:朱正雄,*(乡镇经办人员)

韦天勇,*(设计单位人员)

电子邮箱:*@*q.com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因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仍在编制中,待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编制、审批后,对村庄规划成果进行动态调整。)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大地村村庄规划(2022-2035)》主要公示内容

村庄规划管理说明

一、生态保护

(1)本村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特别是要保护好环城林带及二组、三组、四组、六组、七组周边原生林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31.53 公顷,全村各组均有布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三、历史文化保护

(1)本村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是春谷”摩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四组南侧。不允许随意改变文物保护单位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2)本村古树四棵,分别为二组、三组、七组,各组需依据《 (略)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进行保护。

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39.76 公顷。

(1)产业用地

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容积率不超过 2.0,绿地率大于 35%。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 30.18 公顷,每户宅基地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 130 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 240 平方米以内,层数在 3 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 10.2 米,颜色以暖色为主。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 (略) 两侧建房应退后 2米。 (略) 政网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包括 一组二组污水处理站,三组四组污水处理站, 五组污水处理站,六组污水处理站,七组污水处理站,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分布于各组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分布于三组、四组的便民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综合文化活动室、便民商店、金融服务点、电信服务点、快递室、村委会、党群便民服务中心等)、小学、幼儿园、医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五、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 (略) 需承担防火隔离作用,现状建设需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整改, (略) 沿线新建建筑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略) 沿线两侧建筑间距不得少于 4 米; (略) 、大土-翁 (略) 、曹家庄新 (略) 、小关山新 (略) 为消防通道,不准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庄周边耕地、园地,停车场、广场、学校运动场等作为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附件:1.大地村项目建设表

2.国土空间规划结构调整表

3.耕地统计标

4.村域规划指标表

5.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

6.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格局

7.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小碧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