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察隅县察瓦龙乡卫生院实验室改建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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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察隅县察瓦龙乡卫生院实验室改建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察隅县察 (略) 实验室改建项目》《察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CR实验室改建项目》《察隅县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工程》《察隅县下 (略) PCR实验室新建项目 》(环评告知承诺制)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相关资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94—*、*

传  真:0894—*

通讯地址: (略) 巴宜区迎宾大道106号

邮  编:*

察隅县察 (略) 实验室改建项目等4个项目承诺书

察隅县察 (略) 实验室改建项目

察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CR实验室改建项目

察隅县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工程

察隅县下 (略) PCR实验室新建项目

责任编辑:廖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察隅县察 (略) 实验室改建项目》《察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CR实验室改建项目》《察隅县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工程》《察隅县下 (略) PCR实验室新建项目 》(环评告知承诺制)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相关资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94—*、*

传  真:0894—*

通讯地址: (略) 巴宜区迎宾大道106号

邮  编:*

察隅县察 (略) 实验室改建项目等4个项目承诺书

察隅县察 (略) 实验室改建项目

察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CR实验室改建项目

察隅县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工程

察隅县下 (略) PCR实验室新建项目

责任编辑: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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