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禹州市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浅井镇扒村花果岗
建设内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的主体工程、配套公用工程及生活服务设施,将建成一座处理规模为100t/d餐厨垃圾处置项目(一期处理50t/d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处理50t/d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本次评价仅对一期处理50t/d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期规划建设时再另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拟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工艺+沼液处理技术,主要处理设备有接料斗、固液分离设备、三项分离器、厌氧发酵罐、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 (略)
联系地址: (略) 浅井镇县道008花果岗扒村( (略) (略) 内)
联系人:雷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许昌 (略)
2022年11月9日
作者(138点击查看>>*6188,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2-11-09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浅井镇扒村花果岗
建设内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的主体工程、配套公用工程及生活服务设施,将建成一座处理规模为100t/d餐厨垃圾处置项目(一期处理50t/d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处理50t/d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本次评价仅对一期处理50t/d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期规划建设时再另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拟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工艺+沼液处理技术,主要处理设备有接料斗、固液分离设备、三项分离器、厌氧发酵罐、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 (略)
联系地址: (略) 浅井镇县道008花果岗扒村( (略) (略) 内)
联系人:雷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许昌 (略)
2022年11月9日
作者(138点击查看>>*6188,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2-11-0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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