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批前公示】关于《安徽矿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塑料颗粒及2000吨遮阳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环评批前公示】关于《安徽矿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塑料颗粒及2000吨遮阳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矿 (略) 年产*吨塑料颗粒及200 (略) 生产线建设项目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2年11月10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塑料颗粒及200 (略) 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矿 (略)
建设地点: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总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主要包括塑料颗粒生产车间约3000平方米、 (略) 生产车间约2000平方米、塑料颗粒仓库约1500平方米、 (略) 仓库约150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约1500平方米。引进现代化的再生塑料颗 (略) 生产机械及设备,购置质量检测仪器和环境保护设备等。配 (略) 、围墙、停车场、给排水、变配电、绿化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塑料颗粒及200 (略) 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营运期,项目要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m3/d;采用“格栅+隔油沉淀+调节池+气浮池+A/O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池”工艺,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外排污水满足《临泉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相关限值,进入临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的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清洗工序及车间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经开发 (略) ,进入临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并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营运期,项目要按照报告书要求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造粒废气收集后经由一套R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以一根15m排气筒排放;熔融拉丝废气收集后以同一套R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以同一个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造粒废气、熔融拉丝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期间,要加强设备及车间的密闭性,提高车间生产线集气收集效率,设备间物料传输采用密闭方式,以减少和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泥是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分拣杂物、机头废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资源化综合利用或外售; (略) 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分拣杂物、机头废料回用生产。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暂存和管理、运输。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过滤器过滤的颗粒、废机油、废催化剂,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在生产车间东南侧,占地面积为5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5.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距本项目厂界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和保留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7.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区、车间破碎清洗区、事故池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8.项目要按规定安装污染源在线 (略) 。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消除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2年9月26日在县政府 (略) 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政分中心发改投资函〔2022〕18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矿 (略) 年产*吨塑料颗粒及200 (略) 生产线建设项目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2年11月10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塑料颗粒及200 (略) 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矿 (略)
建设地点: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总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主要包括塑料颗粒生产车间约3000平方米、 (略) 生产车间约2000平方米、塑料颗粒仓库约1500平方米、 (略) 仓库约150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约1500平方米。引进现代化的再生塑料颗 (略) 生产机械及设备,购置质量检测仪器和环境保护设备等。配 (略) 、围墙、停车场、给排水、变配电、绿化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塑料颗粒及200 (略) 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营运期,项目要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m3/d;采用“格栅+隔油沉淀+调节池+气浮池+A/O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池”工艺,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外排污水满足《临泉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相关限值,进入临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的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清洗工序及车间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经开发 (略) ,进入临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并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营运期,项目要按照报告书要求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造粒废气收集后经由一套R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以一根15m排气筒排放;熔融拉丝废气收集后以同一套R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以同一个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造粒废气、熔融拉丝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期间,要加强设备及车间的密闭性,提高车间生产线集气收集效率,设备间物料传输采用密闭方式,以减少和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泥是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分拣杂物、机头废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资源化综合利用或外售; (略) 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分拣杂物、机头废料回用生产。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暂存和管理、运输。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过滤器过滤的颗粒、废机油、废催化剂,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在生产车间东南侧,占地面积为5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5.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距本项目厂界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和保留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7.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区、车间破碎清洗区、事故池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8.项目要按规定安装污染源在线 (略) 。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消除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2年9月26日在县政府 (略) 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政分中心发改投资函〔2022〕18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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