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2022年10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006410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2022年10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0064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阎 (略) 8号(*)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安华庄通用设备零部件加工项目

(略) 阎良区关山街 (略) 西段

西安 (略)

建成后可年加工通用设备塑料配件*套,通用设备五金配件*套。

1、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不存在土建施工。

2、项目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 (略) 最终排入阎良区关山污水处理厂;无生产废水。

3、项目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高效废气污染控制措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预过滤+二级串联蜂窝活性碳吸附装置”收集处置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单位排放量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应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均应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等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申报、收集、临时贮存和处置。

6、项目场地硬化、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要求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有效防止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阎 (略) 8号(*)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安华庄通用设备零部件加工项目

(略) 阎良区关山街 (略) 西段

西安 (略)

建成后可年加工通用设备塑料配件*套,通用设备五金配件*套。

1、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不存在土建施工。

2、项目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 (略) 最终排入阎良区关山污水处理厂;无生产废水。

3、项目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高效废气污染控制措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预过滤+二级串联蜂窝活性碳吸附装置”收集处置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单位排放量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应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均应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等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申报、收集、临时贮存和处置。

6、项目场地硬化、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要求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有效防止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