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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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肖建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经济下行和疫情防控双重压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五届区委十二次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五届区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冲刺千亿城区、重返县域经济榜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克服疫情冲击,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开局良好。

——财政政策积极有力。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51亿元,同比增长20.39%, (略) 新城区第一;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3.*户次,金额7.76亿元;财政投入5.50亿元积极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发展;持续发挥“财政+金融”携手效益,发放“救企贷”资金4.95亿元;落实纾困政策发放贴息补助579.*元。

——民生福祉改善有为。全区用于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社保等民生支出107.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3%;完成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30人;新开办中小学及幼儿园16所,新增学位2.*个,创建66所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加速推 (略) 、 (略) 南楼、 (略) 区等项目;发放低保金*元,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1350套,新建、筹集租赁房5650套;建设地下人防停车位2650个,新增停车泊位6500个。

——乡村振兴推进有效。2021年统筹涉农资金16.30亿元,全力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粮食总产量超过*吨;新建高标准农田2.*亩;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投入1.62亿元实现无害化户厕和农村生活污 (略) 有效衔接;安排1.30亿元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略) 红文旅景点;新增涉农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科技示范户333户。

一、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75.6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1亿元,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结算类收入97.18亿元,支出总量174.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33.55亿元,上解支出、债务还本等结算类支出40.87亿元,结余1.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07.02亿元,支出总量96.19亿元,结余10.8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33亿元,支出总量0.29亿元,结余0.0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6.71亿元,支出总量13.27亿元,当年结余3.44亿元,累计结余26.6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结转两年以上未收回的指标中有6765.*元至年底仍未使用。二是结转两年以上的222.*元专项资金未收回。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元,未按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至2021年底,部门和街道所属的55家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总额249.91亿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1.未有效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有5个部门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有22个部门的177个项目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8.73亿元。三是有13个部门的75个项目绩效目标未设定工作量指标,无法体现资金使用效益,涉及资金2.22亿元。四是有28个部门的107个项目编制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值不明确,项目绩效无法评价或考核,涉及资金2.59亿元。

2.预算绩效自评流于形式。一是有3个部门的整体绩效自评和32个项目绩效自评未开展,涉及项目资金2870.*元。二是有21个部门的89个项目绩效自评滞后,涉及资金2.24亿元。三是有9个部门的18个项目绩效自评内容不完整,涉及资金1.56亿元。四是有33个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58个部门的518个项目指标完成值与目标不对应。五是有2个部门的3个项目未完成年度指标值,但自评满分,涉及资金*元。

3.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一是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和绩效目标审核不严,评估和审核结果未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本年度部分重大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未报送区人大审查。三是49个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在下年度预算编制前完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滞后。

(三)财政管理还需加强。

1.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至2021年底,有3.20亿元股权投资基金和临时政策性资金未纳入政府财务报告。

2.预算项目库审核不严。区财政局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把关不严,造成预算项目重复编制或编制不精准,如同一项目名称在不同类项目中编制、同一项目编制的项目名称不统一。

3.超范围执行政府采购。区财政局超范围将区属国有企业的采购行为纳入政府采购监管,并要求区属国有 (略) 进行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70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53家二级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和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严格预算执行的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压减非刚性支出,预算执行率逐年提升,2021年达到95.50%。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一是有30个单位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涉及资金2205.*元。二是有22个单位水电费较上年增加,涉及资金127.*元。

(二)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有32个单位的71个预算项目因工作量测算不准确、支出安排固化,多编项目预算2.57亿元。二是有1个单位的157.*元往来资金,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9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严或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资金1442.*元。二是有4个单位超范围列支59.*元。三是有3个单位的12.*元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四是有7个单位的*.*元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为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区审计局对6家企业原主要领导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3家企业进行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在保障重点项目落实落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略) 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融资管控不力。至2021年底有1家企业参股开发的1个房地产项目已累计亏损4439.*元,投资的4个房地产项目未及时清算。

(二)资产管理效率低下。一是有1家企业已支付6.50亿元的3宗土地未开发,已支付2.11亿元开发的地产项目闲置两年,至今仍未销售,有1家企业投资10.06亿元开发可供招租的15.*平方米园区房屋已空置1年。二是有4家企业的1.*平方米商业门面、写字楼等长期闲置未能出租。三是有1家企业3.34亿元竞拍的科创大厦,已投入使用,但未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出。四是有1家企业的448.72平方米房屋未入固定资产账,6家企业的43处土地未入账。

(三)企业经营管理不严。一是1家企业超合同支付工程款452.*元,有1份合同金额超中标金额*元。二是有3家企业的20个项目,未签合同先施工,已产生工程成本6623.*元。三是有1家企业支付的284.*元资金未履行审批程序。四是有2家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四、民生领域资金审计情况

至2021年9月底,全区城乡低保对象9504人,城乡特困人员903人,散居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人。区级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城乡低保标准、社会救助标准持续提标,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58亿元,共救助低保、特困、儿童、流浪乞讨等15.*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救助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按照实际需求编制救助资金预算,形成结余资金2263.*元。二是有4个集中供养救助机构应付未付15名集中供养人员丧葬费8.*元。

(二)救助对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21名流浪乞讨人员滞站超过3个月仍未获有效安置。二是有2名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临时救助和孤儿救助。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招商引资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对2017年至2021年度招商引资政策执行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年度内出台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文件11份,5年实际到位资金2800.90亿元,引入各类500强等结构性目标企业或项目45个。审计表明,江夏区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总量跻身“千亿城区”行列。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责任部门未制定《关于印发江夏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夏政规〔2017〕6号)的具体操作办法,政策在有效期内未落地执行。二是责任部门未按照《关于印发江夏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夏政〔2018〕3号)要求,引导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奖补申请,政策在有效期内未执行。

2.突破政策范围发放补助。有1个单位突破文件要求对6家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元补助资金,共计*元。

3.部分签约项目无法落地。一是有15个签约项目因土地要素无法落地。二是有1个项目因能耗指标过大未获批。三是有1个项目因基础配套设施未完成不能落地。

4.部分项目效益不高。一是36个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中,有11个项目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门槛。二是至2021年底,有18个2017年至2018年签约项目仍处于建设当中,未贡献产值或税收。

(二)储备粮管理审计情况。

(略) 及其所属企业2014年至2021年的储备粮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不严。一是收购的粮食水分普遍超标,部分粮食杂质也超标。二是未制定可行的毛粮收购价格标准,也未报主管部门审批。三是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公斤,少付收购款14.*元。

2.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未经评估低价出租3处粮站和1处门面。二是未经评估处置1处房产和土地。三是未经审批折价处置防汛物资,涉及处置款169.*元。

(三)河湖长制和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审计情况。

对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及责任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情况和退捕渔民生活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河湖长制工作还需加强。一是部分街道、开发区河湖长巡湖记录不真实,履职不到位。二是汤逊湖退垸还湖目标任务未完成,目前仅完成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24%。三是水质下降湖泊涉及的街道已完成11家排水户登记,但均未办理排水许可。

2.禁捕退捕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梁子湖、牛山湖保护区禁捕执法监管协同机制未理顺,未建立统一的联合执法机制。二是牛山湖保护区管理权责未理顺,责任主体不明确,中央拨付的*元补助资金还结存在区农业农村局。三是至2021年底,有352名未退休的退捕渔民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当年补贴标准。四是有2名渔民不符合专业渔民认定条件。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审计情况。

至2022年5月底,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投资6.1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30亿元,设计治理村庄1721个,实际治理村庄1604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2018年启动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2020年底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至2022年5月底,全区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8个项目中还未投入使用的有26个,其中: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7个,各街道实施的19个。

2.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有15个标段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未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二是有18个标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终端均未通电,造成污水处理设备闲置无法使用。

(五)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对区园林局和郑店街道等单位和项目进行了自然资源审计,至2020年底,我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分别达到12.73%、149.*立方米,完成军运会园林绿化提升项目任务24个,总投资约9.60亿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443亩。郑店街重点农业园区周边3个村17个自然村湾实施整治,推进大气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农村改厕4093户。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一是有94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未强制执行林地恢复原状。二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未严格执行处罚标准,少收取罚款84.*元。三是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补植补造工程未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各树种补种数量均与设计变更不一致。四是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项目先施工后招标,涉及金额1882.*元,虚假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10.*元。

2.环保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一是有1家企业行政处罚后仍未补办环评手续,一直生产经营。二是1个街道部分畜禽养殖户无环保设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三是1个街道辖区淡水养殖总面积1859公顷,现有淡水养殖池塘总面积882公顷,未开展淡水养殖尾水处理达标排放。四是金鞭港河道整治项目后期维护管理不力,部分区域氨氮、总磷及总氮超标,无法满足V类水体指标要求,影响下游(汤逊湖)水体水质。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武 (略) 、金鞭港河道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略) 项目审计情况。一是项目施工总承包中的土方工程未经过招标,涉及金额2242.*元。二是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管不力,部分项目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人员,有15处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三是未按规定支付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1.25亿元。四是签订补充协议修改付款条件,提前支付工程款2696.*元。

(二)金鞭港项目审计情况。一是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抽选评委。二是重复计价,多计工程款2.*元。三是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元。四是超概算批复列支利息*元。

七、审计整改情况

(一)资产清查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资产清查专班,对382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97.29亿元,负债19.76亿元,净资产77.53亿元,比账面净增加2.48亿元。二是初步核定可纳入盘活闲置房屋150处,面积8.*平方米,部分单位还有13处,面积0.*平方米房屋闲置。三是摸清了全区应收款项1712项,金额23.35亿元,应付款项2631项,金额19.73亿元,正在组织清收清理。

(二)审计期间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局机关和金口财政所积极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当年可分别增加利息收入*元和*元左右。二是已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26.*元,已退回超合同支付的物业费26.*元。

至2022年6月底,对审计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已向区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7起,各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援企惠企政策, (略) 场主体发展动力;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项目库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推进预算绩效与预算管理有效融合。在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在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利用绩效结果指导预算编制。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着力提升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加强财源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的衔接,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

(四)进一步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在债务有效缓解当下资金压力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仍需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量力而行,科学管控政府债务,坚持“控增量,化存量”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强化财政预算对债务约束管理, (略) 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多措并举有效降低财务成本,防范金融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深入实施“五区”战略,奋力建设“五个江夏”,打造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努力奋斗!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肖建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经济下行和疫情防控双重压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五届区委十二次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五届区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冲刺千亿城区、重返县域经济榜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克服疫情冲击,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开局良好。

——财政政策积极有力。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51亿元,同比增长20.39%, (略) 新城区第一;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3.*户次,金额7.76亿元;财政投入5.50亿元积极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发展;持续发挥“财政+金融”携手效益,发放“救企贷”资金4.95亿元;落实纾困政策发放贴息补助579.*元。

——民生福祉改善有为。全区用于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社保等民生支出107.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3%;完成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30人;新开办中小学及幼儿园16所,新增学位2.*个,创建66所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加速推 (略) 、 (略) 南楼、 (略) 区等项目;发放低保金*元,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1350套,新建、筹集租赁房5650套;建设地下人防停车位2650个,新增停车泊位6500个。

——乡村振兴推进有效。2021年统筹涉农资金16.30亿元,全力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粮食总产量超过*吨;新建高标准农田2.*亩;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投入1.62亿元实现无害化户厕和农村生活污 (略) 有效衔接;安排1.30亿元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略) 红文旅景点;新增涉农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科技示范户333户。

一、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75.6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1亿元,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结算类收入97.18亿元,支出总量174.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33.55亿元,上解支出、债务还本等结算类支出40.87亿元,结余1.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07.02亿元,支出总量96.19亿元,结余10.8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33亿元,支出总量0.29亿元,结余0.0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6.71亿元,支出总量13.27亿元,当年结余3.44亿元,累计结余26.6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结转两年以上未收回的指标中有6765.*元至年底仍未使用。二是结转两年以上的222.*元专项资金未收回。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元,未按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至2021年底,部门和街道所属的55家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总额249.91亿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1.未有效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有5个部门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有22个部门的177个项目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8.73亿元。三是有13个部门的75个项目绩效目标未设定工作量指标,无法体现资金使用效益,涉及资金2.22亿元。四是有28个部门的107个项目编制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值不明确,项目绩效无法评价或考核,涉及资金2.59亿元。

2.预算绩效自评流于形式。一是有3个部门的整体绩效自评和32个项目绩效自评未开展,涉及项目资金2870.*元。二是有21个部门的89个项目绩效自评滞后,涉及资金2.24亿元。三是有9个部门的18个项目绩效自评内容不完整,涉及资金1.56亿元。四是有33个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58个部门的518个项目指标完成值与目标不对应。五是有2个部门的3个项目未完成年度指标值,但自评满分,涉及资金*元。

3.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一是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和绩效目标审核不严,评估和审核结果未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本年度部分重大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未报送区人大审查。三是49个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在下年度预算编制前完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滞后。

(三)财政管理还需加强。

1.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至2021年底,有3.20亿元股权投资基金和临时政策性资金未纳入政府财务报告。

2.预算项目库审核不严。区财政局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把关不严,造成预算项目重复编制或编制不精准,如同一项目名称在不同类项目中编制、同一项目编制的项目名称不统一。

3.超范围执行政府采购。区财政局超范围将区属国有企业的采购行为纳入政府采购监管,并要求区属国有 (略) 进行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70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53家二级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和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严格预算执行的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压减非刚性支出,预算执行率逐年提升,2021年达到95.50%。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一是有30个单位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涉及资金2205.*元。二是有22个单位水电费较上年增加,涉及资金127.*元。

(二)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有32个单位的71个预算项目因工作量测算不准确、支出安排固化,多编项目预算2.57亿元。二是有1个单位的157.*元往来资金,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9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严或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资金1442.*元。二是有4个单位超范围列支59.*元。三是有3个单位的12.*元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四是有7个单位的*.*元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为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区审计局对6家企业原主要领导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3家企业进行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在保障重点项目落实落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略) 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融资管控不力。至2021年底有1家企业参股开发的1个房地产项目已累计亏损4439.*元,投资的4个房地产项目未及时清算。

(二)资产管理效率低下。一是有1家企业已支付6.50亿元的3宗土地未开发,已支付2.11亿元开发的地产项目闲置两年,至今仍未销售,有1家企业投资10.06亿元开发可供招租的15.*平方米园区房屋已空置1年。二是有4家企业的1.*平方米商业门面、写字楼等长期闲置未能出租。三是有1家企业3.34亿元竞拍的科创大厦,已投入使用,但未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出。四是有1家企业的448.72平方米房屋未入固定资产账,6家企业的43处土地未入账。

(三)企业经营管理不严。一是1家企业超合同支付工程款452.*元,有1份合同金额超中标金额*元。二是有3家企业的20个项目,未签合同先施工,已产生工程成本6623.*元。三是有1家企业支付的284.*元资金未履行审批程序。四是有2家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四、民生领域资金审计情况

至2021年9月底,全区城乡低保对象9504人,城乡特困人员903人,散居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人。区级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城乡低保标准、社会救助标准持续提标,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58亿元,共救助低保、特困、儿童、流浪乞讨等15.*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救助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按照实际需求编制救助资金预算,形成结余资金2263.*元。二是有4个集中供养救助机构应付未付15名集中供养人员丧葬费8.*元。

(二)救助对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21名流浪乞讨人员滞站超过3个月仍未获有效安置。二是有2名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临时救助和孤儿救助。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招商引资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对2017年至2021年度招商引资政策执行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年度内出台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文件11份,5年实际到位资金2800.90亿元,引入各类500强等结构性目标企业或项目45个。审计表明,江夏区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总量跻身“千亿城区”行列。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责任部门未制定《关于印发江夏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夏政规〔2017〕6号)的具体操作办法,政策在有效期内未落地执行。二是责任部门未按照《关于印发江夏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夏政〔2018〕3号)要求,引导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奖补申请,政策在有效期内未执行。

2.突破政策范围发放补助。有1个单位突破文件要求对6家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元补助资金,共计*元。

3.部分签约项目无法落地。一是有15个签约项目因土地要素无法落地。二是有1个项目因能耗指标过大未获批。三是有1个项目因基础配套设施未完成不能落地。

4.部分项目效益不高。一是36个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中,有11个项目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门槛。二是至2021年底,有18个2017年至2018年签约项目仍处于建设当中,未贡献产值或税收。

(二)储备粮管理审计情况。

(略) 及其所属企业2014年至2021年的储备粮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不严。一是收购的粮食水分普遍超标,部分粮食杂质也超标。二是未制定可行的毛粮收购价格标准,也未报主管部门审批。三是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公斤,少付收购款14.*元。

2.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未经评估低价出租3处粮站和1处门面。二是未经评估处置1处房产和土地。三是未经审批折价处置防汛物资,涉及处置款169.*元。

(三)河湖长制和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审计情况。

对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及责任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情况和退捕渔民生活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河湖长制工作还需加强。一是部分街道、开发区河湖长巡湖记录不真实,履职不到位。二是汤逊湖退垸还湖目标任务未完成,目前仅完成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24%。三是水质下降湖泊涉及的街道已完成11家排水户登记,但均未办理排水许可。

2.禁捕退捕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梁子湖、牛山湖保护区禁捕执法监管协同机制未理顺,未建立统一的联合执法机制。二是牛山湖保护区管理权责未理顺,责任主体不明确,中央拨付的*元补助资金还结存在区农业农村局。三是至2021年底,有352名未退休的退捕渔民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当年补贴标准。四是有2名渔民不符合专业渔民认定条件。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审计情况。

至2022年5月底,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投资6.1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30亿元,设计治理村庄1721个,实际治理村庄1604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2018年启动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2020年底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至2022年5月底,全区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8个项目中还未投入使用的有26个,其中: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7个,各街道实施的19个。

2.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有15个标段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未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二是有18个标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终端均未通电,造成污水处理设备闲置无法使用。

(五)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对区园林局和郑店街道等单位和项目进行了自然资源审计,至2020年底,我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分别达到12.73%、149.*立方米,完成军运会园林绿化提升项目任务24个,总投资约9.60亿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443亩。郑店街重点农业园区周边3个村17个自然村湾实施整治,推进大气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农村改厕4093户。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一是有94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未强制执行林地恢复原状。二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未严格执行处罚标准,少收取罚款84.*元。三是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补植补造工程未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各树种补种数量均与设计变更不一致。四是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项目先施工后招标,涉及金额1882.*元,虚假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10.*元。

2.环保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一是有1家企业行政处罚后仍未补办环评手续,一直生产经营。二是1个街道部分畜禽养殖户无环保设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三是1个街道辖区淡水养殖总面积1859公顷,现有淡水养殖池塘总面积882公顷,未开展淡水养殖尾水处理达标排放。四是金鞭港河道整治项目后期维护管理不力,部分区域氨氮、总磷及总氮超标,无法满足V类水体指标要求,影响下游(汤逊湖)水体水质。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武 (略) 、金鞭港河道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略) 项目审计情况。一是项目施工总承包中的土方工程未经过招标,涉及金额2242.*元。二是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管不力,部分项目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人员,有15处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三是未按规定支付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1.25亿元。四是签订补充协议修改付款条件,提前支付工程款2696.*元。

(二)金鞭港项目审计情况。一是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抽选评委。二是重复计价,多计工程款2.*元。三是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元。四是超概算批复列支利息*元。

七、审计整改情况

(一)资产清查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资产清查专班,对382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97.29亿元,负债19.76亿元,净资产77.53亿元,比账面净增加2.48亿元。二是初步核定可纳入盘活闲置房屋150处,面积8.*平方米,部分单位还有13处,面积0.*平方米房屋闲置。三是摸清了全区应收款项1712项,金额23.35亿元,应付款项2631项,金额19.73亿元,正在组织清收清理。

(二)审计期间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局机关和金口财政所积极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当年可分别增加利息收入*元和*元左右。二是已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26.*元,已退回超合同支付的物业费26.*元。

至2022年6月底,对审计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已向区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7起,各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援企惠企政策, (略) 场主体发展动力;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项目库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推进预算绩效与预算管理有效融合。在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在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利用绩效结果指导预算编制。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着力提升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加强财源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的衔接,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

(四)进一步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在债务有效缓解当下资金压力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仍需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量力而行,科学管控政府债务,坚持“控增量,化存量”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强化财政预算对债务约束管理, (略) 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多措并举有效降低财务成本,防范金融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深入实施“五区”战略,奋力建设“五个江夏”,打造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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