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万科派广场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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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万科派广场二期)

   (略) (略) 在仓山区福厦高速连接线以东、 (略) 北侧建设的“万科派广场二期”项目现已竣工,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建设单位为提升项目交通流线,更利于业主通行使用在绿地、停车指标满足原审批要求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1.将原规划设计位于5#楼西南侧的5个机动车位调整至7#楼北侧;2.将原规划设计位于1#楼北侧的256个非机动车位、3#楼北侧的40个非机动车位、5#楼东南侧的42个非机动车位、7#楼南侧的170个非机动车位分别调整至1#楼南侧、3#楼南侧、5#楼东侧、7#楼北侧;3.将原规划设计位于6#楼西侧的177个非机动车位分散调整至6#楼北侧(82个)、东侧(50个)、南侧(35个)及5#楼东侧(10个)。具体调整情况详见现场平面图。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核验。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台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0日

   (略) (略) 在仓山区福厦高速连接线以东、 (略) 北侧建设的“万科派广场二期”项目现已竣工,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建设单位为提升项目交通流线,更利于业主通行使用在绿地、停车指标满足原审批要求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1.将原规划设计位于5#楼西南侧的5个机动车位调整至7#楼北侧;2.将原规划设计位于1#楼北侧的256个非机动车位、3#楼北侧的40个非机动车位、5#楼东南侧的42个非机动车位、7#楼南侧的170个非机动车位分别调整至1#楼南侧、3#楼南侧、5#楼东侧、7#楼北侧;3.将原规划设计位于6#楼西侧的177个非机动车位分散调整至6#楼北侧(82个)、东侧(50个)、南侧(35个)及5#楼东侧(10个)。具体调整情况详见现场平面图。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核验。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台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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