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2〕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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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2〕249号)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2〕249号)
2022-11-03 10:15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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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金秀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给予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 (略) 评审通过,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周边河流及地下水水体环境质量和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同意建设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2-*-04-01-*。

三、建设单位: (略) 金秀生态环境局。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金秀镇。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金秀县的2个采选厂地块(长乐、三和)的*.92m3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治理与风险管控。针对2个地块的表层(0-1.0m)污染物5204.36m3(长乐选矿厂污染土壤633.51m3、长乐废渣堆场废渣3401.75m3、三和废渣堆场废渣1169.10m3),分地块进行处置,对表层(0-1.0m)污染物进行稳定化处理,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进行砷、铜元素浸出毒性测试,其浸出液浓度应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级标准后,原开挖基坑回填并进行区域水平阻隔。(2个地块水平阻隔层面积约为*.75m2,其中长乐地块*.87m2、三和地块7000.88m2),再进行生态绿化。针对地下水,采用长期环境监测和制度控制相结合的风险管控措施,在周围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同时通过制度控制,减少或阻止污染物对人群的暴露,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47.*元,其中工程费用252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元,基本预备费用218.*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24.23

设计







核准

79.48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2523.54

监理







核准

29.33

设备







核准

0.00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日

关联文件: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2〕249号)
2022-11-03 10:15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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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金秀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给予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 (略) 评审通过,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周边河流及地下水水体环境质量和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同意建设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2-*-04-01-*。

三、建设单位: (略) 金秀生态环境局。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金秀镇。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金秀县的2个采选厂地块(长乐、三和)的*.92m3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治理与风险管控。针对2个地块的表层(0-1.0m)污染物5204.36m3(长乐选矿厂污染土壤633.51m3、长乐废渣堆场废渣3401.75m3、三和废渣堆场废渣1169.10m3),分地块进行处置,对表层(0-1.0m)污染物进行稳定化处理,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进行砷、铜元素浸出毒性测试,其浸出液浓度应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级标准后,原开挖基坑回填并进行区域水平阻隔。(2个地块水平阻隔层面积约为*.75m2,其中长乐地块*.87m2、三和地块7000.88m2),再进行生态绿化。针对地下水,采用长期环境监测和制度控制相结合的风险管控措施,在周围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同时通过制度控制,减少或阻止污染物对人群的暴露,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47.*元,其中工程费用252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元,基本预备费用218.*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秀瑶族自治县长乐、三和铜矿选矿厂旧址及废渣堆场(原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24.23

设计







核准

79.48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2523.54

监理







核准

29.33

设备







核准

0.00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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