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都龙跃投资有限公司奎光塔街道办灌温路1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原成都龙跃投资有限公司奎光塔街道办灌温路1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原成都龙跃投资有限公司奎光塔街道办灌温路1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情况
原 (略) 奎光塔街 (略) 104号地块位于奎光塔街 (略) 104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3°37′23.19″,北纬30°57′58.05″,地块总面积为*.01m2。
根据走访调查了解到,本地块于1992年调整为工业用地,地块1992年以前为荒地, (略) 于1993年在地块内北侧建设了三个车间及1个办公楼,车间主要用于存放建辅材料及工程设备,不涉及生产。三羊公司于2005年停止营业,于2008年搬离,建筑拆除,地块变为空地;
2010年地块内南侧有汽修厂修建厂房并进行汽修活动,汽修厂于2013年搬离并拆除厂房。2013年 (略) 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都国用(2013)字第*号,用途为商住用地(原国土使用证见附件1), (略) 在获取土地使用权后未修建厂房, (略) 人民政府《关于收回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都府土〔2017〕46号文可知,该地块使用权于2017年8 (略) 土地储备中心收回。2018年地块内北侧被修建为绿道及绿地,其他区域为空地,至今无变化。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04月发布的《 (略) 主城区E片区f、g、j、k单元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告》,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及住宅用地。因此按照相关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内容
四川佳 (略) 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于2022年6月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工作,并根据前期调查工作制定了本项目的监测方案。于2022年8月至2022年9月完成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实验室分析等工作。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最终形成《原 (略) 奎光塔街 (略) 1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被调查地块土壤中所有监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标准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以上标准筛选值使用规则,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因此本场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调查单位:四川省佳 (略)
联系电话:028-*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0日
《原成都龙跃投资有限公司奎光塔街道办灌温路1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情况
原 (略) 奎光塔街 (略) 104号地块位于奎光塔街 (略) 104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3°37′23.19″,北纬30°57′58.05″,地块总面积为*.01m2。
根据走访调查了解到,本地块于1992年调整为工业用地,地块1992年以前为荒地, (略) 于1993年在地块内北侧建设了三个车间及1个办公楼,车间主要用于存放建辅材料及工程设备,不涉及生产。三羊公司于2005年停止营业,于2008年搬离,建筑拆除,地块变为空地;
2010年地块内南侧有汽修厂修建厂房并进行汽修活动,汽修厂于2013年搬离并拆除厂房。2013年 (略) 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都国用(2013)字第*号,用途为商住用地(原国土使用证见附件1), (略) 在获取土地使用权后未修建厂房, (略) 人民政府《关于收回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都府土〔2017〕46号文可知,该地块使用权于2017年8 (略) 土地储备中心收回。2018年地块内北侧被修建为绿道及绿地,其他区域为空地,至今无变化。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04月发布的《 (略) 主城区E片区f、g、j、k单元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告》,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及住宅用地。因此按照相关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内容
四川佳 (略) 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于2022年6月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工作,并根据前期调查工作制定了本项目的监测方案。于2022年8月至2022年9月完成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实验室分析等工作。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最终形成《原 (略) 奎光塔街 (略) 1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被调查地块土壤中所有监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标准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以上标准筛选值使用规则,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因此本场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调查单位:四川省佳 (略)
联系电话:028-*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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