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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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花溪燕楼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花溪燕楼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花溪燕楼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花溪燕楼餐厨垃圾环评.pdf

二、建设项目概况:花溪燕楼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 (略) 花溪区燕楼镇燕楼村斗山,占地面积*m2,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收集及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沼气利用系统,处理规模为510t/d(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300t/d;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地沟油处理规模10.0t/d),主要建设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沼气发电系统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从事厨余(餐厨)垃圾、地沟油收运及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出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的表1中B级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花溪燕楼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 (略) (略) ,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2)废气:本项目主要工艺废气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废气。本项目的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经预测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分拣杂物、报废除臭系统填料、废脱硫剂、沼渣、污泥、废超滤膜、职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其中,废填料、废膜、废树脂、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余的属于一般废物。一般固废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废脱硫剂交由专业的脱硫剂供应商负责回收;其余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风机、分拣机、离心机、压缩机、泵、发电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在60dB~95dB(A)之间。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室内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与本底值叠加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四、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出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的表1中B级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花溪燕楼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 (略) (略) 。

(2)本项目在各收集点均配置密闭式标准桶,并配置标准的密闭式餐厨垃圾运输车,收运过程产生废气较少,对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大部分恶臭废气产生点主要在设备内,设备均进行密闭处理,且投料池上部、调节池上部、输送管道接口处、水解罐和厌氧发酵罐、沼液罐等位置安装收集臭气的吸风口及管道,产生的臭气采用换气方式排出,收集的臭气经风机由管道送至高浓度除臭系统处理;预处理车间和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污泥脱水间、污泥贮池等产生恶臭的区域通过对恶臭气体进行负压抽吸,收集的臭气经风机由管道送至低浓度除臭系统处理。除臭系统高浓度臭气采用“油气分离+汽水分离+干燥化学过滤塔+凝胶塔”工艺,面源低浓度臭气采用“酸洗涤+碱洗涤+氧化塔+凝胶塔”工艺。臭气经引风机及管道引入不同除臭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引入20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采取该措施后,厂区废气实现达标排放。

(3)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并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设备运转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分拣杂物、报废除臭系统填料、废脱硫剂、沼渣、污泥、废超滤膜、职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其中,废填料、废膜、废树脂、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余的属于一般废物。一般固废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废脱硫剂交由专业的脱硫剂供应商负责回收;其余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本项目在垃圾处理车间、厌氧发酵罐、污水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地坪均进行防渗处理,可以有效避免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基本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信息,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城投环境 (略)

通讯地址: (略) 修文县小箐镇小箐村境内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建设单位: (略) 城投环境 (略)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略)

花溪燕楼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花溪燕楼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花溪燕楼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花溪燕楼餐厨垃圾环评.pdf

二、建设项目概况:花溪燕楼厨余(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 (略) 花溪区燕楼镇燕楼村斗山,占地面积*m2,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收集及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沼气利用系统,处理规模为510t/d(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300t/d;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地沟油处理规模10.0t/d),主要建设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沼气发电系统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从事厨余(餐厨)垃圾、地沟油收运及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出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的表1中B级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花溪燕楼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 (略) (略) ,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2)废气:本项目主要工艺废气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废气。本项目的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经预测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分拣杂物、报废除臭系统填料、废脱硫剂、沼渣、污泥、废超滤膜、职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其中,废填料、废膜、废树脂、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余的属于一般废物。一般固废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废脱硫剂交由专业的脱硫剂供应商负责回收;其余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风机、分拣机、离心机、压缩机、泵、发电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在60dB~95dB(A)之间。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室内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与本底值叠加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四、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出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的表1中B级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花溪燕楼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 (略) (略) 。

(2)本项目在各收集点均配置密闭式标准桶,并配置标准的密闭式餐厨垃圾运输车,收运过程产生废气较少,对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大部分恶臭废气产生点主要在设备内,设备均进行密闭处理,且投料池上部、调节池上部、输送管道接口处、水解罐和厌氧发酵罐、沼液罐等位置安装收集臭气的吸风口及管道,产生的臭气采用换气方式排出,收集的臭气经风机由管道送至高浓度除臭系统处理;预处理车间和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污泥脱水间、污泥贮池等产生恶臭的区域通过对恶臭气体进行负压抽吸,收集的臭气经风机由管道送至低浓度除臭系统处理。除臭系统高浓度臭气采用“油气分离+汽水分离+干燥化学过滤塔+凝胶塔”工艺,面源低浓度臭气采用“酸洗涤+碱洗涤+氧化塔+凝胶塔”工艺。臭气经引风机及管道引入不同除臭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引入20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采取该措施后,厂区废气实现达标排放。

(3)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并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设备运转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分拣杂物、报废除臭系统填料、废脱硫剂、沼渣、污泥、废超滤膜、职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其中,废填料、废膜、废树脂、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余的属于一般废物。一般固废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废脱硫剂交由专业的脱硫剂供应商负责回收;其余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本项目在垃圾处理车间、厌氧发酵罐、污水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地坪均进行防渗处理,可以有效避免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基本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信息,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城投环境 (略)

通讯地址: (略) 修文县小箐镇小箐村境内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建设单位: (略) 城投环境 (略)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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