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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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委: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卫请〔2022〕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 (略) 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是完善危重孕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的需要。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建设方案必要、可行。经研究,原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船营区南京街4号, (略) (略) 现有场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5号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0平方米,改造后设置内儿科、新生儿科、妇产科等常见病、多发病等治疗科室以及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购置产后医疗康复设备及家具,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2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239.*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990.*元,设备购置费520.*元,安装工程费105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0.*元,基本预备费381.*元,流动资金30.*元,建设期利息为61.*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 察不涉及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设 备
重要材料不涉及
其 他不涉及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4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委: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卫请〔2022〕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 (略) 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是完善危重孕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的需要。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建设方案必要、可行。经研究,原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船营区南京街4号, (略) (略) 现有场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5号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0平方米,改造后设置内儿科、新生儿科、妇产科等常见病、多发病等治疗科室以及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购置产后医疗康复设备及家具,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2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239.*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990.*元,设备购置费520.*元,安装工程费105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0.*元,基本预备费381.*元,流动资金30.*元,建设期利息为61.*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 察不涉及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设 备
重要材料不涉及
其 他不涉及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4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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