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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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公示

本次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和《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等相关文件进行编制的。

本次标定地价估价期日为2022年1月1日。本次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22年10月10日依法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及代表召开听证会,经修改后形成现有成果,符合相关程序。

现按相关程序对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见附件)进行公示,涉及本次成果相关具体内容可到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为促 (略) 有序发展,建设和谐岳池, (略) 民积极参与,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26-*

附件: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4日

本次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和《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等相关文件进行编制的。

本次标定地价估价期日为2022年1月1日。本次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22年10月10日依法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及代表召开听证会,经修改后形成现有成果,符合相关程序。

现按相关程序对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见附件)进行公示,涉及本次成果相关具体内容可到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为促 (略) 有序发展,建设和谐岳池, (略) 民积极参与,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26-*

附件:岳池县城区标定地价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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