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偃师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2年1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 偃师区技术监督局东侧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 陕西崇 (略)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664.03m2,对原有1栋5层建筑进行改造,北侧新建一层门诊大厅,顶楼新建一层办公用房、南侧新建1栋7层钢结构医疗用房。 项目总投资约2401.*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2.33%。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院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关于2022年1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 偃师区技术监督局东侧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 陕西崇 (略)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664.03m2,对原有1栋5层建筑进行改造,北侧新建一层门诊大厅,顶楼新建一层办公用房、南侧新建1栋7层钢结构医疗用房。 项目总投资约2401.*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2.33%。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院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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