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中耀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补郎乡江城煤矿(兼并重组)拟审批公示
关于贵州中耀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补郎乡江城煤矿(兼并重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普定县补郎乡江城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9日-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普定县补郎乡江城煤矿(兼并重组)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普定县补郎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乾辰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普定县补郎乡境内,由原江城煤矿(*t/a)与平坝县十字乡榜上煤矿(*t/a)异地资源兼并重组整合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江城煤矿,关闭榜上煤矿。开采深度+1700m~+500m,矿区面积:8.4563km2,生产能力*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农肥,施工期井壁淋水、井下涌水和施工废水采用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剩余部分达标排放,禁止将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排放进入地表水体。施工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场地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施工期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区,并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采取临时围障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开挖的土石方、掘进矸石优先用于场地填方,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煤矸石砖厂制砖。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做好边坡防护、设置排水沟渠以及沉砂池等水保工程措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间采取雨污分流方式。矿井水采用“中和(预留)+调节+二级曝气+混凝沉淀+三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复用”处理工艺,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部分经消毒达到*中规定的“井下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地面生产及井下防尘洒水等,剩余部分矿井水与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起自流排入补那小溪,总排口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工业场地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消毒后部分回用于工业场地防尘用水、绿化、 (略) 防尘用水等,其余部分与复用剩余的矿井水一起自流排入补那小溪。矿井污废水总排口安装污废水计量装置及水质全自动在线监测仪器(监测项目:流量、pH、COD、SS、Fe、Mn、*),并与生态环 (略) 。 工业场地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场地西侧建设冲刷水收集池,冲刷水收集沉淀排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设置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池1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矸石周转场设置全封闭棚架,外围设置截水沟,屋面水及外部雨水截流后排放,无矸石淋溶水产生。运营期间最大限度对矿区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观察地表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具有饮用功能的井泉干涸情况时,应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同时做好当地村民饮用水的补救措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储装场地及矸石周转场采取全封闭棚架式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原煤运输皮带采用封闭式,转载点等煤尘较大处设置密闭罩和洒水防尘措施,煤矸石转运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优化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矿井不设地面排矸场,矿井开采矸石全部用汽车运往送普定县六合页岩砖厂制砖,工业场地东北侧设置临时周转场地。矿井水处理产生煤泥参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制氮间更换废弃的碳分子筛返回原碳分子筛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乳化液、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机修车间旁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要求来设置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间按设计要求留设边界、露头、村寨等保护煤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优化采煤工艺,控制沉陷高度,完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充填开采方案。遵循“边开采、边恢复”原则,及时对轻度、中度及重度沉陷影响区域分类实施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满足区域生态功能要求。建立地表岩移观测点,加强岩移变形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普定县补郎乡江城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9日-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普定县补郎乡江城煤矿(兼并重组)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普定县补郎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乾辰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普定县补郎乡境内,由原江城煤矿(*t/a)与平坝县十字乡榜上煤矿(*t/a)异地资源兼并重组整合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江城煤矿,关闭榜上煤矿。开采深度+1700m~+500m,矿区面积:8.4563km2,生产能力*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农肥,施工期井壁淋水、井下涌水和施工废水采用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剩余部分达标排放,禁止将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排放进入地表水体。施工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场地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施工期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区,并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采取临时围障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开挖的土石方、掘进矸石优先用于场地填方,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煤矸石砖厂制砖。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做好边坡防护、设置排水沟渠以及沉砂池等水保工程措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间采取雨污分流方式。矿井水采用“中和(预留)+调节+二级曝气+混凝沉淀+三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复用”处理工艺,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部分经消毒达到*中规定的“井下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地面生产及井下防尘洒水等,剩余部分矿井水与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起自流排入补那小溪,总排口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工业场地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消毒后部分回用于工业场地防尘用水、绿化、 (略) 防尘用水等,其余部分与复用剩余的矿井水一起自流排入补那小溪。矿井污废水总排口安装污废水计量装置及水质全自动在线监测仪器(监测项目:流量、pH、COD、SS、Fe、Mn、*),并与生态环 (略) 。 工业场地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场地西侧建设冲刷水收集池,冲刷水收集沉淀排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设置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池1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矸石周转场设置全封闭棚架,外围设置截水沟,屋面水及外部雨水截流后排放,无矸石淋溶水产生。运营期间最大限度对矿区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观察地表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具有饮用功能的井泉干涸情况时,应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同时做好当地村民饮用水的补救措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储装场地及矸石周转场采取全封闭棚架式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原煤运输皮带采用封闭式,转载点等煤尘较大处设置密闭罩和洒水防尘措施,煤矸石转运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优化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矿井不设地面排矸场,矿井开采矸石全部用汽车运往送普定县六合页岩砖厂制砖,工业场地东北侧设置临时周转场地。矿井水处理产生煤泥参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制氮间更换废弃的碳分子筛返回原碳分子筛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乳化液、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机修车间旁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要求来设置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间按设计要求留设边界、露头、村寨等保护煤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优化采煤工艺,控制沉陷高度,完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充填开采方案。遵循“边开采、边恢复”原则,及时对轻度、中度及重度沉陷影响区域分类实施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满足区域生态功能要求。建立地表岩移观测点,加强岩移变形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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