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和瑞包装有限公司数字化环保预印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和瑞包装有限公司数字化环保预印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委托宁夏绿环楷瑞 (略) 编制的《 (略) 数字化环保预印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110-*-07-02-*。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 (略) ,北侧为宁夏银浙印刷包装产业物流园,东侧为 (略) ,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900m2,主要对现有年产*平方米纸质包装材料及装潢印刷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智能柔版预印机、智能凹版预印机和智能瓦楞机等设备,设计年产预印面纸*t,预印纸箱*只。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88%。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印废气、废纸破碎加工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预印废气通过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废纸破碎加工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预印废气和废纸破碎加工废气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置,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后,通过排气扇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线及地面清洗废水。生产线及地面清洗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印刷机、装订机和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隔音门窗、减震垫、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品、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和危险废物(废油墨桶、废油墨清洗剂、废机油润滑油、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固废暂存间(50m2),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
你公司委托宁夏绿环楷瑞 (略) 编制的《 (略) 数字化环保预印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110-*-07-02-*。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 (略) ,北侧为宁夏银浙印刷包装产业物流园,东侧为 (略) ,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900m2,主要对现有年产*平方米纸质包装材料及装潢印刷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智能柔版预印机、智能凹版预印机和智能瓦楞机等设备,设计年产预印面纸*t,预印纸箱*只。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88%。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印废气、废纸破碎加工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预印废气通过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废纸破碎加工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预印废气和废纸破碎加工废气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置,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后,通过排气扇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线及地面清洗废水。生产线及地面清洗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印刷机、装订机和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隔音门窗、减震垫、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品、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和危险废物(废油墨桶、废油墨清洗剂、废机油润滑油、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固废暂存间(50m2),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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