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金峡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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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金峡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金峡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35号行政服务中心38-39号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金峡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

项目概况

(略) 金峡水库灌 (略) 桃源境内的桃源河上游,沙坪河流域内,距桃源镇镇政府所在地约4km。工程改造范围包括桃源镇的大部分以及沙坪街道、雅瑶镇的一小部分。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67m2,本次灌区节水改造无新增永久占地,临时用地面积为*m2。项目总投资934.*元,其中环保投资40.*元。
本次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前4.6km的渠道工程(渠道修整衬砌、渠道清淤、暗渠、护渠道、渠道里程碑)和部分渠系建筑物改造工程。其中渠道修整衬砌3.36km。主干渠前4.6km现状共有渠系建筑物19座,其中排洪闸5座,节制闸1座,斗门1座,涵洞1座,跨渠人行桥10座,中心支渠进口渡槽1座;本次灌区节水改造需改建前4.6km中渠系建筑物19座,包括拆除重建排洪闸2座,加固排洪闸3座,新建排洪闸1座,加固节制闸1座,加固斗门1座,重建渡槽1座,拆除重建跨渠人行桥8座,新建跨渠人行桥2座。

环评机构

广东向日葵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㈠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采用保护式施工,降低水土流失量,确保施工不对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的水质产生不良影响。
㈡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区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水田作物的标准后用作农田、林地灌溉。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采用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基本蒸发消耗,不会形成地面径流产生废水;弃渣场淤泥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弃渣场场地洒水抑尘。
㈢项目施工期需采取洒水降尘、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钻机需安装除尘装置、淤泥采用专用密封车辆运输等方式,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渠道表层清淤过程产生的臭气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㈣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车辆途经居民区适当减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边界噪声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㈤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场暂存,其中对于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至当地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渠道清淤产生的淤泥通过密封车辆运至弃渣场堆放,待淤泥干化后与建筑垃圾一同运至当地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沉淀池污泥在施工间歇期通过蒸发、晒干等自然干化脱水处理后,就地平整。施工期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隔油池废油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㈥按《报告表》的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掌握施工区域各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状况,确保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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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金峡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35号行政服务中心38-39号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金峡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

项目概况

(略) 金峡水库灌 (略) 桃源境内的桃源河上游,沙坪河流域内,距桃源镇镇政府所在地约4km。工程改造范围包括桃源镇的大部分以及沙坪街道、雅瑶镇的一小部分。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67m2,本次灌区节水改造无新增永久占地,临时用地面积为*m2。项目总投资934.*元,其中环保投资40.*元。
本次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前4.6km的渠道工程(渠道修整衬砌、渠道清淤、暗渠、护渠道、渠道里程碑)和部分渠系建筑物改造工程。其中渠道修整衬砌3.36km。主干渠前4.6km现状共有渠系建筑物19座,其中排洪闸5座,节制闸1座,斗门1座,涵洞1座,跨渠人行桥10座,中心支渠进口渡槽1座;本次灌区节水改造需改建前4.6km中渠系建筑物19座,包括拆除重建排洪闸2座,加固排洪闸3座,新建排洪闸1座,加固节制闸1座,加固斗门1座,重建渡槽1座,拆除重建跨渠人行桥8座,新建跨渠人行桥2座。

环评机构

广东向日葵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㈠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采用保护式施工,降低水土流失量,确保施工不对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的水质产生不良影响。
㈡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区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水田作物的标准后用作农田、林地灌溉。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采用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基本蒸发消耗,不会形成地面径流产生废水;弃渣场淤泥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弃渣场场地洒水抑尘。
㈢项目施工期需采取洒水降尘、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钻机需安装除尘装置、淤泥采用专用密封车辆运输等方式,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渠道表层清淤过程产生的臭气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㈣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车辆途经居民区适当减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边界噪声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㈤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场暂存,其中对于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至当地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渠道清淤产生的淤泥通过密封车辆运至弃渣场堆放,待淤泥干化后与建筑垃圾一同运至当地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沉淀池污泥在施工间歇期通过蒸发、晒干等自然干化脱水处理后,就地平整。施工期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隔油池废油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㈥按《报告表》的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掌握施工区域各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状况,确保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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