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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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相关检验(测)机构:

(略) 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州市监办发39号)要求,2022年7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9家车检机构和6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通过现场核查、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了各车检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湘西自治州顺 (略) 、湘西自治州景天机 (略) 、湘西自治州平安机动车 (略) 、湘西自治州泰 (略) 暂未根据《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和《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视频远程调阅地址,花垣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提供的地址暂时无法远程调阅;湘西自治州平安机动车 (略) 外检、车检视频不一致;保靖县安发机 (略) 柴油车检测管长度不够,只有32.5厘米,没有达标规范要求,保靖县弘千机 (略) 发现湘JU*检测时采样管插入深度不够。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普遍存在监测方法没有查新、未及时变更检验检测标准,存在超资质出具检测报告的行为,实验室管理不规范等。 (略) 存在多个实验室内的试剂已过有效期现象。

附件:2022年度检验(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问题汇总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2022年度检验(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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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县市

检查对象名称

存在的问题

车检机构(9家):

1

(略)

湘西自治州安达机动车 (略)

温湿度、压力表没有标定。

2

湘西自治州顺 (略)

1、大厅缺少检测视频的公开对外展示屏;

2、大厅缺少环检的流程;

3、过滤芯没有及时更换;压力表未放在车检场所,湿温度表未贴标定标签;;车检车间无挡板。

4、未安装移动摄像头。

5、环检线线、车检线没有标识。

6、暂未提供视频远程调用地址。

3

湘西自治州景天机 (略)

  1. 检测视频没有在大厅展示;

2、检车视频无法远程调阅。

3、自由加速法排气检测时未上传吹拂的过程数据。

4

湘西自治州平安机动车 (略)

1、车检视频时间有误差;外检、车检视频不一致;

2、监控视频对焦不准,视频内容较模糊。

3、检车车间温湿度计标定标签未张贴。

4、暂未提供视频远程调用地址。

5

湘西自治州泰 (略)

1、大厅缺少检测视频的公开对外展示屏。

2、湿温度计、压力表未做到每个车间都有。

3、未安装移动摄像头;

4、暂未提供视频远程调用地址。

6

花垣县

花垣县绿 (略)

  1. 检测视频没有在大厅展示

  2. 汽柴排气检测(后)视频位置过高,检测前驱车时看不到排气管位置及采样管插入、拨出的视频,相关照片也无法看到排气管位置。

3、汽柴线检车时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7

花垣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1. 检测视频没有在大厅展示;

  2. 汽柴排气检测线,车辆排气管位于底部时,看不到采样管排气管插入、拨出的视频,相关照片也无法看到排气管位置。建议增加移动监控摄像头。

3、汽柴排气检测线摄像头没有按对角布设,存在视频盲区。

4、检车视频无法远程调阅。

8

保靖县

保靖县弘千机 (略)

1、大厅缺少检测视频的公开对外展示屏。

2、湘NB4653、湘N0S169等柴油车辆检测时移动摄像头未对准排气管出口;湘JU*小型柴油车检测值过低,经检查监控发现排气管检测时采样管插入深度不够。

3、温湿度计、压力表没有贴最新的检定合格标志。

9

保靖县安发机 (略)

1、气瓶未固定、无安全绳。

2、检测视频不能自动上传(江铃柴油车、湘UCS300);轻柴检测线摄像头未对角设置;

移动视频摄像头放置过远。

3、*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计没有贴检定合格证书。

4、柴油车检测管长度不够,只有32.5厘米,规范要求是40CM。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6家):

1

(略)

湖南 (略)

一、2021年度自查报告无整改依据等,内容欠完整。

二、1、未变更检验检测方法:水质参数、pH、硫化物、色度(稀释倍数法);

  1. 标准名称错误:外观

三、1、石油类(紫外法)检测使用1cm比色皿;

2、声级计配套的校准器未校准。3、消解二室过期试剂未及时处置。

四、1、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仪放置在同一房间里,未进行有效隔离;

2、理化室所有项目均在同一房间进行检测,且放置有土样,易造成交叉污染。

3、检测室未配置环境条件检测设备,该问题较普遍。

五、1、化学试剂、实验用水、采样容器未按要求进行抽检;2、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未开展期间核查;3、无采样计划或方案;4、未对分包方进行核查。5、检测人员对仪器设备管理等管理体系知识不熟悉,存在非授权使用人操作使用仪器设备现象。

六、委托合同中应增加“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七、1、样品室内放置有2月28日的水样;

2、微生物室内生理盐水已过期;

3、理化室pH缓冲液等试剂未冷藏保存,该问题较普遍;

4、消解一室砷标准储备液直接放在桌上;

5、原子吸收室内样品标签未填写待检测项目;

6、天平室放置待检测样品;

7、综合理化二室试剂保存时间均为6个月;

8、气相、液相室存在用容量瓶保存试剂,该问题较普遍。


八、自2021年6月1日《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实施后,该机构未按新标准方法要求出具pH参数检验报告(如:报告JDJC-C-*)

九、报告JDJC-4-REC-157-01中声校准器未校准

十、报告JDJC-4-REC-157-01中监测时间只填一个时间、测量值和背景值一致、测量结果未按要求保留整数。

  1. 标准物质、化学试剂等库存、入库、出库记录不完整,记录不规范。

2

(略)

(略)

一、未及时变更检验检测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如:水质、pH值、硫化物、色度(稀释倍数)。

二、1.理化实验室:硫代硫酸钠标签日期过期、砷试剂标签修改欠规范、浓盐酸放在实验台上;2.大型仪器室等多个实验室内的试剂已过有效期。

三、1.大型仪器室:几种大型仪器放在一起,未进行有效隔离;2.理化实验室:水质氨氮和挥发酚、氰化物和总磷在一起进行检验检测,存在交叉污染可能;3.天平室:温度不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4.无机分析室:灭火器已过期。

四、1.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2.管理体系文件内容欠完整,未包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相关内容;未制订三废处理程序;3.未开展管理评审、未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对新进人员未实施监督;4.无标准查新记录;5.无设备使用授权文件;6.无人员社保缴纳记录,无个人承诺(不能同时在两个检验机构任职)。

五、1.样品室:石油类样品采满瓶、部分样品标签信息缺失、留存样品没有低温保存;

2.理化实验室:硫代硫酸钠标签日期过期、砷试剂标签修改欠规范、浓盐酸放在实验台上、样品与试剂等放在同一冰箱;

3.无机分析室:三氯*烷放在实验台上;

六、自2021年6月1日《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实施后,该机构未按新标准方法要求出具pH参数检验报告(如:检验报告BG*TH162)

七、1.无机分析室:内红外分光光度测油仪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未与设备放置在一起,未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该问题较普遍;2.标样室:温湿度计未进行检定/校准。

八、1.报告BG*XL140中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校准值错误;2.报告BG*TH162中检测结果保留小数点不符合要求悬浮物最后二次测定值一致。

九、标准物质、化学试剂等库存、入库、出库记录不完整,记录不规范。


3

(略)

湘西 (略)

  1. 公正性声明未对外公示

二、未开展自查

三、未变更检验检测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水质、粪大肠菌群、pH;受限制检测项目:SO2、NOX、TSP、PM10、PM2.5。

四、1.小型仪器室内电热恒温水温箱、电热鼓风干燥箱、红外分光测油仪、可见分光光度仪放在同一空间内;

2.天平室内温度未达标、电子天平旁硅胶过期;

3.理化室内无废液桶,杂物间的废液桶未分有机和无机;

4.未单独设置制水室。

  1. 授权签字人人员档案 陈凡缺少单位自我考核资料;准物质、化学试剂、纯水未进行抽检;未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未与职工签订不在两家检测机构从业的承诺书;未开展标准查新;能力验证资料;无2022年人员培训情况。

  2. 分包协议中应增加“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七、1.试剂室内总磷试剂标签修改欠规范、存在部分过期试剂;

2.理化室内部分试剂标签修改欠规范、使用容量瓶储存试剂

3.收样室未设置冰箱存放留存样品。

八、天平室的电子天平缺少检定校准证书和确定证书。

九、报告JYJC*中pH分析方法错误、粪大肠菌群方法过期、CODCr检测结果应为整数、接样人未签字、未采集质控样、分析项目8个仅采3份样不符合规范要求、BOD5分析欠规范、*未做试剂空白;

报告JYJC*中监测原始记录欠完整、无校准记录、机打单未签字和复印。

十、报告JYJC*中检测结果小数点保留位数错误、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中方法依据错误、CODCr分析原始记录空白样未做2个;

报告JYJC*中噪声检测结果小数点保留位数错误。

十一、报告JYJC*中检测时间只有一个不合规范

  1. 仪器设备未进行确认和期间核查。

4

花垣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生态环境监测站

  1. 机构的名称与资质认定证书不符。

  2. 公开声明未对外公示。

  3. 无能力验证相关资料。

  4. 未开展自查自改。

  5. 机构名称未变更。

  6. 原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1.未变更:挥发酚、氨氮、亚硝酸盐氮、铵离子、粪大肠菌群、总铬、石


油类、氰化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工业粉尘、总锌(土固)、总铜(土固);
  1. 部分未变更: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化学需氧量、氯化物、氟化物、硫酸根、氮氧化物、总铅(土固)

3.方法名称错误:交通噪声、总锰(土固)。

七、1.原有人员未进行能力确认;

  1. 保存试剂冰箱无温度计且温度不达标;

  2. 实验室缺少温湿度计;

  3. 未单独设置纯水室、高温室、气瓶室;

  4. 电子天平内硅胶过期;

  5. *炔瓶无固定措施;

7.使用75L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无特种设备上岗证。

八、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未进行确认与期间核查;

  1. 标准物质和试剂未进行期间核查;

  2. 化学试剂和实验用水未进行抽检。

九、1.使用容量瓶保存试剂;

  1. 存在部分过期试剂;

  2. 质控样与试剂保存在一个冰箱;

  3. 留存样品未保存在冰箱内。

十、1.温湿度计未进行检定校准;

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无检定校准证书、确定证书、操作说明和使用维护记录,该现象较普遍。

5

保靖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生态环境监测站

  1. 无能力验证相关资料。

  2. 未开展自查自改。

  3. 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办理变更手续。

四、1.色度、pH、二氧化硫测定方法已更新未变更:

  1. 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使用GB/T3222.2 2009标准已废除。

五、1.实验室抽风系统故障;

  1. 中心理化室冰箱缺少温度计;

  2. 天平室电子天平缺少干燥剂;

  3. 分光室分光光度计干燥剂硅胶过期。

六、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未进行确认与期间核查;

  1. 标准物质和试剂未进行期间核查;

  2. 化学试剂和实验用水未进行抽检。

七、1.中心理化室冰箱内留存样品未及时清除;

  1. 使用容量瓶保存试剂;

  2. 样品与试剂保存在一个冰箱内;

  3. 药品室过期药品未及时清理。

八、保环监测<2022>02号pH检测使用资质认定证书中未变更的方法。

九、保环监测<2022>01号出现分析时间比采样时间早的错误。

6

永顺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生态环境监测站

一、机构的名称与资质认定证书不符。

二、无能力验证相关资料。

三、机构名称未变更

四、1.未变更:氨氮、亚硝酸盐氮、铵离子、粪大肠菌群、总铬、石油类、氰化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工业粉尘、;

2.部分未变更: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化学需氧量、氯化物、氟化物、硫酸根、氮氧化物、

3.方法名称错误:交通噪声。

五、1.人员未进行能力确认;

2.保存试剂冰箱无温度计且温度不达标;

3.未单独设置纯水室、高温室、气瓶室;

4.使用50L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无特种设备上岗证。

六、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未进行确认与期间核查;

2.标准物质和试剂未进行期间核查;

3.化学试剂和实验用水未进行抽检。

七、温湿度计未进行检定校准。








(略) 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相关检验(测)机构:

(略) 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州市监办发39号)要求,2022年7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9家车检机构和6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通过现场核查、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了各车检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湘西自治州顺 (略) 、湘西自治州景天机 (略) 、湘西自治州平安机动车 (略) 、湘西自治州泰 (略) 暂未根据《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和《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视频远程调阅地址,花垣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提供的地址暂时无法远程调阅;湘西自治州平安机动车 (略) 外检、车检视频不一致;保靖县安发机 (略) 柴油车检测管长度不够,只有32.5厘米,没有达标规范要求,保靖县弘千机 (略) 发现湘JU*检测时采样管插入深度不够。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普遍存在监测方法没有查新、未及时变更检验检测标准,存在超资质出具检测报告的行为,实验室管理不规范等。 (略) 存在多个实验室内的试剂已过有效期现象。

附件:2022年度检验(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问题汇总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2022年度检验(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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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县市

检查对象名称

存在的问题

车检机构(9家):

1

(略)

湘西自治州安达机动车 (略)

温湿度、压力表没有标定。

2

湘西自治州顺 (略)

1、大厅缺少检测视频的公开对外展示屏;

2、大厅缺少环检的流程;

3、过滤芯没有及时更换;压力表未放在车检场所,湿温度表未贴标定标签;;车检车间无挡板。

4、未安装移动摄像头。

5、环检线线、车检线没有标识。

6、暂未提供视频远程调用地址。

3

湘西自治州景天机 (略)

  1. 检测视频没有在大厅展示;

2、检车视频无法远程调阅。

3、自由加速法排气检测时未上传吹拂的过程数据。

4

湘西自治州平安机动车 (略)

1、车检视频时间有误差;外检、车检视频不一致;

2、监控视频对焦不准,视频内容较模糊。

3、检车车间温湿度计标定标签未张贴。

4、暂未提供视频远程调用地址。

5

湘西自治州泰 (略)

1、大厅缺少检测视频的公开对外展示屏。

2、湿温度计、压力表未做到每个车间都有。

3、未安装移动摄像头;

4、暂未提供视频远程调用地址。

6

花垣县

花垣县绿 (略)

  1. 检测视频没有在大厅展示

  2. 汽柴排气检测(后)视频位置过高,检测前驱车时看不到排气管位置及采样管插入、拨出的视频,相关照片也无法看到排气管位置。

3、汽柴线检车时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7

花垣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1. 检测视频没有在大厅展示;

  2. 汽柴排气检测线,车辆排气管位于底部时,看不到采样管排气管插入、拨出的视频,相关照片也无法看到排气管位置。建议增加移动监控摄像头。

3、汽柴排气检测线摄像头没有按对角布设,存在视频盲区。

4、检车视频无法远程调阅。

8

保靖县

保靖县弘千机 (略)

1、大厅缺少检测视频的公开对外展示屏。

2、湘NB4653、湘N0S169等柴油车辆检测时移动摄像头未对准排气管出口;湘JU*小型柴油车检测值过低,经检查监控发现排气管检测时采样管插入深度不够。

3、温湿度计、压力表没有贴最新的检定合格标志。

9

保靖县安发机 (略)

1、气瓶未固定、无安全绳。

2、检测视频不能自动上传(江铃柴油车、湘UCS300);轻柴检测线摄像头未对角设置;

移动视频摄像头放置过远。

3、*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计没有贴检定合格证书。

4、柴油车检测管长度不够,只有32.5厘米,规范要求是40CM。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6家):

1

(略)

湖南 (略)

一、2021年度自查报告无整改依据等,内容欠完整。

二、1、未变更检验检测方法:水质参数、pH、硫化物、色度(稀释倍数法);

  1. 标准名称错误:外观

三、1、石油类(紫外法)检测使用1cm比色皿;

2、声级计配套的校准器未校准。3、消解二室过期试剂未及时处置。

四、1、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仪放置在同一房间里,未进行有效隔离;

2、理化室所有项目均在同一房间进行检测,且放置有土样,易造成交叉污染。

3、检测室未配置环境条件检测设备,该问题较普遍。

五、1、化学试剂、实验用水、采样容器未按要求进行抽检;2、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未开展期间核查;3、无采样计划或方案;4、未对分包方进行核查。5、检测人员对仪器设备管理等管理体系知识不熟悉,存在非授权使用人操作使用仪器设备现象。

六、委托合同中应增加“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七、1、样品室内放置有2月28日的水样;

2、微生物室内生理盐水已过期;

3、理化室pH缓冲液等试剂未冷藏保存,该问题较普遍;

4、消解一室砷标准储备液直接放在桌上;

5、原子吸收室内样品标签未填写待检测项目;

6、天平室放置待检测样品;

7、综合理化二室试剂保存时间均为6个月;

8、气相、液相室存在用容量瓶保存试剂,该问题较普遍。


八、自2021年6月1日《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实施后,该机构未按新标准方法要求出具pH参数检验报告(如:报告JDJC-C-*)

九、报告JDJC-4-REC-157-01中声校准器未校准

十、报告JDJC-4-REC-157-01中监测时间只填一个时间、测量值和背景值一致、测量结果未按要求保留整数。

  1. 标准物质、化学试剂等库存、入库、出库记录不完整,记录不规范。

2

(略)

(略)

一、未及时变更检验检测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如:水质、pH值、硫化物、色度(稀释倍数)。

二、1.理化实验室:硫代硫酸钠标签日期过期、砷试剂标签修改欠规范、浓盐酸放在实验台上;2.大型仪器室等多个实验室内的试剂已过有效期。

三、1.大型仪器室:几种大型仪器放在一起,未进行有效隔离;2.理化实验室:水质氨氮和挥发酚、氰化物和总磷在一起进行检验检测,存在交叉污染可能;3.天平室:温度不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4.无机分析室:灭火器已过期。

四、1.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2.管理体系文件内容欠完整,未包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相关内容;未制订三废处理程序;3.未开展管理评审、未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对新进人员未实施监督;4.无标准查新记录;5.无设备使用授权文件;6.无人员社保缴纳记录,无个人承诺(不能同时在两个检验机构任职)。

五、1.样品室:石油类样品采满瓶、部分样品标签信息缺失、留存样品没有低温保存;

2.理化实验室:硫代硫酸钠标签日期过期、砷试剂标签修改欠规范、浓盐酸放在实验台上、样品与试剂等放在同一冰箱;

3.无机分析室:三氯*烷放在实验台上;

六、自2021年6月1日《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实施后,该机构未按新标准方法要求出具pH参数检验报告(如:检验报告BG*TH162)

七、1.无机分析室:内红外分光光度测油仪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未与设备放置在一起,未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该问题较普遍;2.标样室:温湿度计未进行检定/校准。

八、1.报告BG*XL140中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校准值错误;2.报告BG*TH162中检测结果保留小数点不符合要求悬浮物最后二次测定值一致。

九、标准物质、化学试剂等库存、入库、出库记录不完整,记录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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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湘西 (略)

  1. 公正性声明未对外公示

二、未开展自查

三、未变更检验检测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水质、粪大肠菌群、pH;受限制检测项目:SO2、NOX、TSP、PM10、PM2.5。

四、1.小型仪器室内电热恒温水温箱、电热鼓风干燥箱、红外分光测油仪、可见分光光度仪放在同一空间内;

2.天平室内温度未达标、电子天平旁硅胶过期;

3.理化室内无废液桶,杂物间的废液桶未分有机和无机;

4.未单独设置制水室。

  1. 授权签字人人员档案 陈凡缺少单位自我考核资料;准物质、化学试剂、纯水未进行抽检;未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未与职工签订不在两家检测机构从业的承诺书;未开展标准查新;能力验证资料;无2022年人员培训情况。

  2. 分包协议中应增加“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七、1.试剂室内总磷试剂标签修改欠规范、存在部分过期试剂;

2.理化室内部分试剂标签修改欠规范、使用容量瓶储存试剂

3.收样室未设置冰箱存放留存样品。

八、天平室的电子天平缺少检定校准证书和确定证书。

九、报告JYJC*中pH分析方法错误、粪大肠菌群方法过期、CODCr检测结果应为整数、接样人未签字、未采集质控样、分析项目8个仅采3份样不符合规范要求、BOD5分析欠规范、*未做试剂空白;

报告JYJC*中监测原始记录欠完整、无校准记录、机打单未签字和复印。

十、报告JYJC*中检测结果小数点保留位数错误、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中方法依据错误、CODCr分析原始记录空白样未做2个;

报告JYJC*中噪声检测结果小数点保留位数错误。

十一、报告JYJC*中检测时间只有一个不合规范

  1. 仪器设备未进行确认和期间核查。

4

花垣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生态环境监测站

  1. 机构的名称与资质认定证书不符。

  2. 公开声明未对外公示。

  3. 无能力验证相关资料。

  4. 未开展自查自改。

  5. 机构名称未变更。

  6. 原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1.未变更:挥发酚、氨氮、亚硝酸盐氮、铵离子、粪大肠菌群、总铬、石


油类、氰化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工业粉尘、总锌(土固)、总铜(土固);
  1. 部分未变更: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化学需氧量、氯化物、氟化物、硫酸根、氮氧化物、总铅(土固)

3.方法名称错误:交通噪声、总锰(土固)。

七、1.原有人员未进行能力确认;

  1. 保存试剂冰箱无温度计且温度不达标;

  2. 实验室缺少温湿度计;

  3. 未单独设置纯水室、高温室、气瓶室;

  4. 电子天平内硅胶过期;

  5. *炔瓶无固定措施;

7.使用75L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无特种设备上岗证。

八、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未进行确认与期间核查;

  1. 标准物质和试剂未进行期间核查;

  2. 化学试剂和实验用水未进行抽检。

九、1.使用容量瓶保存试剂;

  1. 存在部分过期试剂;

  2. 质控样与试剂保存在一个冰箱;

  3. 留存样品未保存在冰箱内。

十、1.温湿度计未进行检定校准;

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无检定校准证书、确定证书、操作说明和使用维护记录,该现象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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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生态环境监测站

  1. 无能力验证相关资料。

  2. 未开展自查自改。

  3. 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办理变更手续。

四、1.色度、pH、二氧化硫测定方法已更新未变更:

  1. 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使用GB/T3222.2 2009标准已废除。

五、1.实验室抽风系统故障;

  1. 中心理化室冰箱缺少温度计;

  2. 天平室电子天平缺少干燥剂;

  3. 分光室分光光度计干燥剂硅胶过期。

六、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未进行确认与期间核查;

  1. 标准物质和试剂未进行期间核查;

  2. 化学试剂和实验用水未进行抽检。

七、1.中心理化室冰箱内留存样品未及时清除;

  1. 使用容量瓶保存试剂;

  2. 样品与试剂保存在一个冰箱内;

  3. 药品室过期药品未及时清理。

八、保环监测<2022>02号pH检测使用资质认定证书中未变更的方法。

九、保环监测<2022>01号出现分析时间比采样时间早的错误。

6

永顺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生态环境监测站

一、机构的名称与资质认定证书不符。

二、无能力验证相关资料。

三、机构名称未变更

四、1.未变更:氨氮、亚硝酸盐氮、铵离子、粪大肠菌群、总铬、石油类、氰化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工业粉尘、;

2.部分未变更: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化学需氧量、氯化物、氟化物、硫酸根、氮氧化物、

3.方法名称错误:交通噪声。

五、1.人员未进行能力确认;

2.保存试剂冰箱无温度计且温度不达标;

3.未单独设置纯水室、高温室、气瓶室;

4.使用50L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无特种设备上岗证。

六、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未进行确认与期间核查;

2.标准物质和试剂未进行期间核查;

3.化学试剂和实验用水未进行抽检。

七、温湿度计未进行检定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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