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1#-3#泊位改造工程”等1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1#-3#泊位改造工程”等1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1#-3#泊位改造工程”等1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3#泊位改造工程 | (略) 任城区,京杭运河右岸、 (略) 区。 | 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 | 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5.*元。 | 施工期: 废水: 1、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漱产生的污水。 2、集中设置临时施工机械清洗池,对废水循环使用,并采取沉淀隔油措施。施工清洗废水主要以地表蒸发损耗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 废气: 1、施工过程中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存放。 3、从建筑上层清运易散性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采取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抛掷、扬撒。 4、露天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5、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通过控制其燃料品质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噪声: 1、本工程非特殊工程,不需要特殊的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主要属中、低频噪声。因此,在预测其影响时只考虑其扩散衰减。 2、振捣棒、打桩机、夯土机夜间禁止施工,可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范围控制在200m以内。 固废: 1、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方施工开挖的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包括砂石、混凝土;修整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等。 2、本工程土方开挖量为51.*m3,部分回填利用;外购土方约16.*m3,弃土方约48.*m3,全部运至弃土场堆存。 3、施工 (略) 弃土的处置,及时清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由任城区环卫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运。 4、施工船舶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保养废物由山东 (略) 接收处理。 5、施工场地油水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以及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先暂存于4#~10#泊位工程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济宁 (略) 接收处理。 6、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期间产生的机修油棉纱,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49,先暂存于4#~10#泊位工程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济宁 (略) 接收处理。 |
营运期: 废水: 1、*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直接排入4#~10#泊位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船舶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箱接收并暂存,之后排入4#~10#泊位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 (略) 喷洒,不外排。 2、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机修油污水处理依托在建工程相关设施,经收集排入4#~10#泊位工程新建含油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4#~10#泊位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 (略) 喷洒,不外排。 3、船舶机舱油污水由设置在码头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罐接收并暂存, (略) (略) 接收处理,不外排。 4、初期雨污水采用排水沟、弃流井分散就近收集,单独设置管线排放至新建雨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 (略) 喷洒,不外排。 废气: 1、项目运营期船舶无废气产生,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车辆运输粉尘以及车辆尾气,污染物质主要是CO、NOX、粉尘等。 2、港区要求限定转运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 (略) 全部硬化,组织专人对厂区内外车 (略) 面定期清洁, (略) 面灰尘量,对路面进行实施洒水抑尘。 3、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污染物排放量少、间歇性和流动性的特点,且运行区域处于空旷地段有利于废气的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 |||||
噪声: 1、本工程在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门式起重机、电动轮胎吊、自卸汽车、电动叉车、平板车、电动牵引车等设备。 2、本工程通过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大型压缩机采取减振措施等噪声治理和防治手段,可以有效降低工程运行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 1、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域生活垃圾,由任城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产生的船舶固废有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保养废物,船舶固废首先由设置在码头的船舶污染物智能接收柜接收并暂存,之后由山东 (略) 接收处理。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机修油棉纱、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依托4#~10#泊位工程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济宁 (略) 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1#-3#泊位改造工程”等1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3#泊位改造工程 | (略) 任城区,京杭运河右岸、 (略) 区。 | 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 | 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5.*元。 | 施工期: 废水: 1、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漱产生的污水。 2、集中设置临时施工机械清洗池,对废水循环使用,并采取沉淀隔油措施。施工清洗废水主要以地表蒸发损耗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 废气: 1、施工过程中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存放。 3、从建筑上层清运易散性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采取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抛掷、扬撒。 4、露天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5、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通过控制其燃料品质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噪声: 1、本工程非特殊工程,不需要特殊的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主要属中、低频噪声。因此,在预测其影响时只考虑其扩散衰减。 2、振捣棒、打桩机、夯土机夜间禁止施工,可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范围控制在200m以内。 固废: 1、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方施工开挖的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包括砂石、混凝土;修整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等。 2、本工程土方开挖量为51.*m3,部分回填利用;外购土方约16.*m3,弃土方约48.*m3,全部运至弃土场堆存。 3、施工 (略) 弃土的处置,及时清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由任城区环卫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运。 4、施工船舶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保养废物由山东 (略) 接收处理。 5、施工场地油水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以及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先暂存于4#~10#泊位工程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济宁 (略) 接收处理。 6、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期间产生的机修油棉纱,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49,先暂存于4#~10#泊位工程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济宁 (略) 接收处理。 |
营运期: 废水: 1、*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直接排入4#~10#泊位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船舶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箱接收并暂存,之后排入4#~10#泊位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 (略) 喷洒,不外排。 2、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机修油污水处理依托在建工程相关设施,经收集排入4#~10#泊位工程新建含油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4#~10#泊位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 (略) 喷洒,不外排。 3、船舶机舱油污水由设置在码头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罐接收并暂存, (略) (略) 接收处理,不外排。 4、初期雨污水采用排水沟、弃流井分散就近收集,单独设置管线排放至新建雨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 (略) 喷洒,不外排。 废气: 1、项目运营期船舶无废气产生,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车辆运输粉尘以及车辆尾气,污染物质主要是CO、NOX、粉尘等。 2、港区要求限定转运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 (略) 全部硬化,组织专人对厂区内外车 (略) 面定期清洁, (略) 面灰尘量,对路面进行实施洒水抑尘。 3、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污染物排放量少、间歇性和流动性的特点,且运行区域处于空旷地段有利于废气的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 |||||
噪声: 1、本工程在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门式起重机、电动轮胎吊、自卸汽车、电动叉车、平板车、电动牵引车等设备。 2、本工程通过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大型压缩机采取减振措施等噪声治理和防治手段,可以有效降低工程运行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 1、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域生活垃圾,由任城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产生的船舶固废有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保养废物,船舶固废首先由设置在码头的船舶污染物智能接收柜接收并暂存,之后由山东 (略) 接收处理。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机修油棉纱、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依托4#~10#泊位工程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济宁 (略) 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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