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8-3油田WC8-3-A10H调整井项目海南省市辖区文昌市南海北部海域文昌油田群,距海南省文昌市以东约130km,距岸最近距离约11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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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8-3油田WC8-3-A10H调整井项目海南省市辖区文昌市南海北部海域文昌油田群,距海南省文昌市以东约130km,距岸最近距离约113km。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11-10

文昌8-3油田*-A10H调整井项目
(略) (略) 南海北部海域文昌油田群,距 (略) 以东约130km,距岸最近距离约113km。*
中海石油(中国) (略) 柯吕雄
5200104
2023-11-01
改建
一、文昌8-3油田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西部海域,距 (略) 以东约130km,距岸最近距离约113km,水深在110~150m之间。拟在文昌8- (略) 实施1口调整井,井名为*-A10H。采用文昌8- (略) 自带的HXJ180修井机进行钻完井作业。二、本次1口调整井项目在钻完井作业期间采用水基钻井液体系,预计产生水基钻井液595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38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208立方米),水基钻屑362 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23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39立方米)。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一次性排海,符合标准的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经检验合格后,经所在海区主管部门批准后,达标排海;最大一次性排放量为288立方米,排放约8.5h,排放速率约为34 立方米/小时。钻屑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海,最大排放速率约为26立方米/天。三、本次1口调整井项目钻井液、钻屑产生不超出以下环评批复的总量:《文昌油田群调整井项目(*-A4S1等17口调整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号:环审[2019]11号。(1)该项目共17口井,其中* (略) 3口、* (略) 2口、* (略) 5口、* (略) 3口、* (略) 1口、* (略) 2口、* (略) 1口。已完成6口井,剩余11口井(*-A4S1、*-A5H1、*E-B6H1、*E-B8H1、*-A9H1、*-A10H1、*-A2S1、*-A13S1、*-A3H1、*-A4H1、*-A13S1)分公司承诺不再实施。(2)该项目批复的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7952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4168立方米,钻井油层钻井液为3784立方米);水基钻屑量为2033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1171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862立方米)。目前已完6口井实际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987.16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538.99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448.17立方米);水基钻屑量为259.17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111.06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148.11立方米)。剩余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6964.84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3629.01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3335.83立方米),水基钻屑1773.83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1059.94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713.89立方米)。(3)* (略) 3口井批复的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1494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832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662立方米);水基钻屑量为439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89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50立方米)。* (略) 已完成1口井,实际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202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110.22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91.78立方米);水基钻屑量为61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50.59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10.41立方米)。剩余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1292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721.78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570.22立方米),水基钻屑378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38.41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39.59立方米)。(4)本次1口调整井计划在文昌8- (略) 实施,预计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595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38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208立方米),水基钻屑362 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23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39立方米)。钻井液、钻屑产生量均不超过《文昌油田群调整井项目(*-A4S1等17口调整井)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产生量。四、本次调整井项目投产后,* (略) 外排生产水量不超过《文昌油田群产能释放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109.*立方米/年的生产水外排总量。本项目投用后,生产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不超过《文昌油田群产能释放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2438立方米/年外排总量。
废气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含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约(1410.5立方米) (略) 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 (略) 排放口排放至海。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含油生产水采取经生产水处理装置处 (略) 排放口排放至海。
其他措施:
洗井废水通过反循环洗压井,从油套环空进入,油管上返至采油树进入生产流程,返出液体进入油田生产系统,处理达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略) 排放口排放至海。
固废环保措施:
1.食品废弃物处理至颗粒直径小于25毫米时,可排放或弃置入海;其它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等固废禁止排入海中,将集中装箱运回*地处理,对其中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钻屑:本次调整井项目水基钻屑总产生量362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23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39立方米),水基钻屑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排放标准后,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排海,平均最大排放速率约26立方米/天,不满足排放标准的水基钻屑收集后运回*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钻井液:本项目钻完井作业水基钻井液产生量为595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38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208立方米)。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一次性排海,符合标准的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经检验满足排放标准,经所在海区主管部门批准后,达标排海;最大一次性排放量为288立方米,排放约8.5h,排放速率约为34 立方米/小时。不满足排放标准的钻井液收集后运回*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西部海域。本项目工程设施与七洲列岛海洋保护区、铜鼓岭海洋保护区、文昌麒麟菜海洋保护区距离均在87km以上。距离较远。本项目处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定义的敏感区之外。1.施工期:进一步优化钻井作业计划,尽量缩短调整井的施工期;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海;严格控制钻屑和水基钻井液的排放速率,尽量减少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引起的入海悬浮物的影响面积。根据《文昌油田群调整井项目(*-A4S1等17口调整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钻屑和钻井液排放应尽量避开工程所在海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盛期。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全部运回*地处理,以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运营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本项目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但影响是有限的、短期且可恢复的。作业单位已制定了完善的溢油应急计划,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对策措施和应急计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11-10

文昌8-3油田*-A10H调整井项目
(略) (略) 南海北部海域文昌油田群,距 (略) 以东约130km,距岸最近距离约113km。*
中海石油(中国) (略) 柯吕雄
5200104
2023-11-01
改建
一、文昌8-3油田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西部海域,距 (略) 以东约130km,距岸最近距离约113km,水深在110~150m之间。拟在文昌8- (略) 实施1口调整井,井名为*-A10H。采用文昌8- (略) 自带的HXJ180修井机进行钻完井作业。二、本次1口调整井项目在钻完井作业期间采用水基钻井液体系,预计产生水基钻井液595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38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208立方米),水基钻屑362 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23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39立方米)。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一次性排海,符合标准的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经检验合格后,经所在海区主管部门批准后,达标排海;最大一次性排放量为288立方米,排放约8.5h,排放速率约为34 立方米/小时。钻屑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海,最大排放速率约为26立方米/天。三、本次1口调整井项目钻井液、钻屑产生不超出以下环评批复的总量:《文昌油田群调整井项目(*-A4S1等17口调整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号:环审[2019]11号。(1)该项目共17口井,其中* (略) 3口、* (略) 2口、* (略) 5口、* (略) 3口、* (略) 1口、* (略) 2口、* (略) 1口。已完成6口井,剩余11口井(*-A4S1、*-A5H1、*E-B6H1、*E-B8H1、*-A9H1、*-A10H1、*-A2S1、*-A13S1、*-A3H1、*-A4H1、*-A13S1)分公司承诺不再实施。(2)该项目批复的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7952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4168立方米,钻井油层钻井液为3784立方米);水基钻屑量为2033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1171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862立方米)。目前已完6口井实际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987.16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538.99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448.17立方米);水基钻屑量为259.17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111.06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148.11立方米)。剩余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6964.84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3629.01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3335.83立方米),水基钻屑1773.83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1059.94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713.89立方米)。(3)* (略) 3口井批复的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1494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832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662立方米);水基钻屑量为439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89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50立方米)。* (略) 已完成1口井,实际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202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110.22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91.78立方米);水基钻屑量为61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50.59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10.41立方米)。剩余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1292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721.78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570.22立方米),水基钻屑378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38.41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39.59立方米)。(4)本次1口调整井计划在文昌8- (略) 实施,预计产生总量:水基钻井液量为595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38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208立方米),水基钻屑362 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23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39立方米)。钻井液、钻屑产生量均不超过《文昌油田群调整井项目(*-A4S1等17口调整井)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产生量。四、本次调整井项目投产后,* (略) 外排生产水量不超过《文昌油田群产能释放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109.*立方米/年的生产水外排总量。本项目投用后,生产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不超过《文昌油田群产能释放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2438立方米/年外排总量。
废气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含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约(1410.5立方米) (略) 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 (略) 排放口排放至海。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含油生产水采取经生产水处理装置处 (略) 排放口排放至海。
其他措施:
洗井废水通过反循环洗压井,从油套环空进入,油管上返至采油树进入生产流程,返出液体进入油田生产系统,处理达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略) 排放口排放至海。
固废环保措施:
1.食品废弃物处理至颗粒直径小于25毫米时,可排放或弃置入海;其它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等固废禁止排入海中,将集中装箱运回*地处理,对其中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钻屑:本次调整井项目水基钻屑总产生量362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屑323立方米,油层水基钻屑39立方米),水基钻屑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排放标准后,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排海,平均最大排放速率约26立方米/天,不满足排放标准的水基钻屑收集后运回*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钻井液:本项目钻完井作业水基钻井液产生量为595立方米(其中非油层水基钻井液38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为208立方米)。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一次性排海,符合标准的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经检验满足排放标准,经所在海区主管部门批准后,达标排海;最大一次性排放量为288立方米,排放约8.5h,排放速率约为34 立方米/小时。不满足排放标准的钻井液收集后运回*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西部海域。本项目工程设施与七洲列岛海洋保护区、铜鼓岭海洋保护区、文昌麒麟菜海洋保护区距离均在87km以上。距离较远。本项目处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定义的敏感区之外。1.施工期:进一步优化钻井作业计划,尽量缩短调整井的施工期;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海;严格控制钻屑和水基钻井液的排放速率,尽量减少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引起的入海悬浮物的影响面积。根据《文昌油田群调整井项目(*-A4S1等17口调整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钻屑和钻井液排放应尽量避开工程所在海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盛期。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全部运回*地处理,以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运营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本项目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但影响是有限的、短期且可恢复的。作业单位已制定了完善的溢油应急计划,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对策措施和应急计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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