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嘉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25.5万吨废铅蓄电池项目环境影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安徽嘉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25.5万吨废铅蓄电池项目环境影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年回收25.*吨废铅蓄电池贮存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1-*-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太和县肖口镇绿色新能源产 (略) 1号 (太和县 (略) 厂区内) | ||
地理坐标 | (115度25分13.6秒,33度11分18.4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F5191]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 行业类别 |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3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1.00 |
环保投资占比(%) | 3.7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用地588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题。 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可知,本项目所涉及物料为硫酸。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铅蓄电池存放区单日最大可贮存245吨废铅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内电解液的含量为15%~25%(本项目以23%计),由此可知厂区内电解液最大暂存量约为56.35t。 厂区内最大暂存量约为56.35t,硫酸临界量“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为10t”,56.35t(储存量)>10t(临界量),因此本项目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题。 | ||
规划情况 | 园区规划名称:《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年)》 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扩区规划面积初步意见的函》 园区规划文号:发改地区[2019]100号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名称:《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批机关: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规划环评文号:太环行审[2019]68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符合性 根据《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基地规划范围:西至县界,东至陈庙行政村的高皇庙,新王行政村的教门庄、任庄、邓庄,南至李庄大尹新村北 (略) ,北至陈庙行政村王窑、柳河涯,面积总计10km2(其中近期规划用地面积4.2km2)。基地主导产业为:以有色金属为主导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铅蓄电池及新能源电池产业、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智能制造产业作为主导产业的新能源基地。 拟建项目租赁园区企业太和县 (略) 厂区内部分建筑,建设“安徽 (略) 年回收25.*吨废铅蓄电池贮存项目”,用地属于园区规划的第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的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主导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中规划的用地和主导产业要求。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用地布局规划图详见附图2,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近期建设规划图详见附图3。 2、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 2019年8月14日,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太环行审[2019]68号文《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对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规划环评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及审查意见详见表1-1。 表1-1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规划环评要求拟建项目概况符合性1园区产业宜以再生铅冶炼为主导,重点发展下游相关产业,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园建设。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入园要求。符合2入园项目需满足行业准入条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相关要求,拟建项目仅对废铅酸蓄电池仓储,无生产内容,项目建设满足规划环评要求符合3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拟建项目租赁园区企业太和县 (略) 厂区内部分建筑进行费铅酸蓄电池仓储,本项目范围内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后续加工。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本项目租赁区域产生的废气经及其系统收集后引入1套处理效率为95%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太和县 (略) 拆解车间1根20m高、内径1.5m的排放气筒(DA001)排放,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符合4所有涉重金属项目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拟建项目仅为废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后续加工,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资源型的项目。符合5入园再生铅冶炼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各级环 (略) ,实行重金属排放日监测制度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6示范园区应大力节约水资源,生活用水采用集中供水方式,工业用水不得开采地下水资源拟建项目生产、生活及消防供水系统均由园区自 (略) (略) 直接供给,厂内用水依托DN1 (略) (略) 直接引入符合7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企业;厂区洗涤废水和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工业废水不得向外环境排放厂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太和县 (略) 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太和县 (略) ,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区员工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回用于园区绿化。符合8对管道、储罐等应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治造成地下水污染拟建项目地下水按照“源头治理、分区防渗”的要求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提出了严格的防渗措施符合9完善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再生铅企业全面机械拆解拟建项目租赁园区企业太和县 (略) 厂区内部分建筑进行废铅酸蓄电池仓储,本项目范围内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后续加工。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本项目租赁区域产生的废气经及其系统收集后引入1套处理效率为95%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太和县 (略) 拆解车间1根20m高、内径1.5m的排放气筒(DA001)排放,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正常工况下,在仓储过程中地面不冲洗,采用干式清扫,容器、车辆则统一委托太和县 (略) 清洗。本项目依托太和县 (略) 现有 (略) 及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太和县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回用于园区绿化。符合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年回收25.*吨废铅蓄电池贮存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1-*-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太和县肖口镇绿色新能源产 (略) 1号 (太和县 (略) 厂区内) | ||
地理坐标 | (115度25分13.6秒,33度11分18.4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F5191]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 行业类别 |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3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1.00 |
环保投资占比(%) | 3.7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用地588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题。 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可知,本项目所涉及物料为硫酸。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铅蓄电池存放区单日最大可贮存245吨废铅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内电解液的含量为15%~25%(本项目以23%计),由此可知厂区内电解液最大暂存量约为56.35t。 厂区内最大暂存量约为56.35t,硫酸临界量“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为10t”,56.35t(储存量)>10t(临界量),因此本项目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题。 | ||
规划情况 | 园区规划名称:《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年)》 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扩区规划面积初步意见的函》 园区规划文号:发改地区[2019]100号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名称:《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批机关: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规划环评文号:太环行审[2019]68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符合性 根据《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基地规划范围:西至县界,东至陈庙行政村的高皇庙,新王行政村的教门庄、任庄、邓庄,南至李庄大尹新村北 (略) ,北至陈庙行政村王窑、柳河涯,面积总计10km2(其中近期规划用地面积4.2km2)。基地主导产业为:以有色金属为主导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铅蓄电池及新能源电池产业、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智能制造产业作为主导产业的新能源基地。 拟建项目租赁园区企业太和县 (略) 厂区内部分建筑,建设“安徽 (略) 年回收25.*吨废铅蓄电池贮存项目”,用地属于园区规划的第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的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主导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中规划的用地和主导产业要求。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用地布局规划图详见附图2,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近期建设规划图详见附图3。 2、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 2019年8月14日,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太环行审[2019]68号文《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对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规划环评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及审查意见详见表1-1。 表1-1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规划环评要求拟建项目概况符合性1园区产业宜以再生铅冶炼为主导,重点发展下游相关产业,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园建设。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入园要求。符合2入园项目需满足行业准入条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相关要求,拟建项目仅对废铅酸蓄电池仓储,无生产内容,项目建设满足规划环评要求符合3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拟建项目租赁园区企业太和县 (略) 厂区内部分建筑进行费铅酸蓄电池仓储,本项目范围内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后续加工。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本项目租赁区域产生的废气经及其系统收集后引入1套处理效率为95%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太和县 (略) 拆解车间1根20m高、内径1.5m的排放气筒(DA001)排放,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符合4所有涉重金属项目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拟建项目仅为废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后续加工,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资源型的项目。符合5入园再生铅冶炼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各级环 (略) ,实行重金属排放日监测制度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6示范园区应大力节约水资源,生活用水采用集中供水方式,工业用水不得开采地下水资源拟建项目生产、生活及消防供水系统均由园区自 (略) (略) 直接供给,厂内用水依托DN1 (略) (略) 直接引入符合7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企业;厂区洗涤废水和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工业废水不得向外环境排放厂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太和县 (略) 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太和县 (略) ,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区员工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回用于园区绿化。符合8对管道、储罐等应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治造成地下水污染拟建项目地下水按照“源头治理、分区防渗”的要求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提出了严格的防渗措施符合9完善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再生铅企业全面机械拆解拟建项目租赁园区企业太和县 (略) 厂区内部分建筑进行废铅酸蓄电池仓储,本项目范围内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后续加工。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本项目租赁区域产生的废气经及其系统收集后引入1套处理效率为95%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太和县 (略) 拆解车间1根20m高、内径1.5m的排放气筒(DA001)排放,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正常工况下,在仓储过程中地面不冲洗,采用干式清扫,容器、车辆则统一委托太和县 (略) 清洗。本项目依托太和县 (略) 现有 (略) 及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太和县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回用于园区绿化。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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