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1-1017:06:17
2022年11月1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1-1017:06: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 (略) 抽提单元改造及产品方案优化项目 | (略) 临淄区凤凰镇刘地村北山东 (略) 厂区内( (略) 重点监控点范围内) | 山东 (略) | 山东海美侬 (略) | 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 本项目位于现有装置区,不新增用地对现有*吨/年轻烃芳构化装置的后分馏部分和抽提部分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1)调整后分馏部分脱己烷塔塔顶C6轻芳烃去向,由外售调整为至抽提单元分离;(2)后分馏部分增设重芳烃塔,进一步提高工业用碳十粗芳烃产品质量,进一步拓宽产品用途;(3)调整抽提单元原料方案,由C7中芳烃调整为C6轻芳烃与C7中芳烃,从而提高了抽提单元处理规模,由31.*吨/年改造为*吨/年,更换部分抽提单元设备,更换抽提塔、抽余油水洗塔、溶剂再生塔,汽提塔、回收塔、水汽提塔尺寸不变,更换塔内件;(4)抽提单元增设苯塔,分离混合芳烃得到苯和*苯产品。 后分馏部分规模不变,抽提单元规模由31.*吨/年改造为*吨/年,通过调整部分物料走向及增加产品精制分馏,优化产品方案,改造前后产品戊烷发泡剂3.*吨/年、*苯*吨/年、二*苯39.*吨/年不变,改造后,年产苯*吨/年、抽余油14.*吨/年、工业用碳十粗芳烃16.*吨/年、高沸点芳烃溶剂9.*吨/年。 | (一)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抽提水封罐含油污水、水汽提塔含油污水、除盐水站排水、循环水站排水。项目废水 (略) 鑫达环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略) 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鑫达环境污水处理厂排水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为二*苯塔底重沸炉燃烧烟气。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加装低氮燃烧器,该加热炉燃烧烟气与*吨/年轻烃芳构化装置“四合一”加热炉、*吨/年深度脱芳烃装置各加热炉燃烧烟气共用1根100m高、4.2m内径排气筒DA004排放。 燃烧烟气中SO2、NOx、颗粒物浓度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依托储罐废气及装载废气收集后经3级冷凝+焚烧处理(*吨/年加氢改质装置加热炉焚烧)后经1根60m高、2.5m内径排气筒DA001排放。该加热炉燃烧烟气中VOCs(以非*烷总烃计)、苯、*苯、二*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苯、*苯、二*苯。对装置区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来减少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苯、*苯、二*苯。依托的罐区、装卸区均进行了油气回收方式来最大限度减少VOCs废气的排放。厂界VOCs、苯、*苯、二*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相关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污油、残渣等,均需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2 | 中化学天辰绿能6200吨/年催化剂生产项目 | (略) 齐鲁化学工业区,天 (略) 现有厂区内,临 (略) 776号。 | 中化学天辰绿能新材料技术研发(淄博)有限公司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天 (略) 现有厂房建设催化剂原粉综合车间、焙烧成型车间,新建罐区、500×104 kcal/h燃气导热油炉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其他公用设施依托天 (略) 。建成后,年产6200吨催化剂(主要包括钛硅催化剂500吨/年、脱硫催化剂15吨/年、贵金属钯催化剂J 7.5吨/年、贵金属铂催化剂 7.5吨/年、脱氢催化剂100吨/年、镍基催化剂2400吨/年、钯基催化剂C 100吨/年、加氢催化剂5吨/年、SAPO催化剂2000吨/年、含锌催化剂1000吨/年)。 |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动态监测,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水、脱盐水站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依托天 (略) 配套建设的330m3/h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620装置还原废气经“碱洗”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630装置配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630装置脱氢催化剂及钯基催化剂C沉淀工序产生的含氨废气经“二级水洗”后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630装置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P4排放;630装置脱氢催化剂预混制粒废气“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5排放;264装置干燥废气“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P6排放;焙烧炉1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P7排放;焙烧炉2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P8排放;610装置催化剂干燥废气及焙烧废气、620装置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管道送入RTO装置处理;其余610装置陈化废气、晶化废气,620装置负载废气以及储罐呼吸废气均只含有VOCs,通过管道送入RTO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预处理后的630装置产生的焙烧废气、262装置SAPO催化剂焙烧废气一起进入SCR脱硝装置进行脱硝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8m排气筒P10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1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Ⅱ时段浓度标准;氨、氯化氢、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相关要求。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30m排气筒P9排放,SO2、NOx、颗粒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颗粒物am之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和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冷凝废液、废催化剂、筛分固废、收集粉尘、废导热油、废布袋、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执行。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九)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 (略) 抽提单元改造及产品方案优化项目 | (略) 临淄区凤凰镇刘地村北山东 (略) 厂区内( (略) 重点监控点范围内) | 山东 (略) | 山东海美侬 (略) | 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 本项目位于现有装置区,不新增用地对现有*吨/年轻烃芳构化装置的后分馏部分和抽提部分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1)调整后分馏部分脱己烷塔塔顶C6轻芳烃去向,由外售调整为至抽提单元分离;(2)后分馏部分增设重芳烃塔,进一步提高工业用碳十粗芳烃产品质量,进一步拓宽产品用途;(3)调整抽提单元原料方案,由C7中芳烃调整为C6轻芳烃与C7中芳烃,从而提高了抽提单元处理规模,由31.*吨/年改造为*吨/年,更换部分抽提单元设备,更换抽提塔、抽余油水洗塔、溶剂再生塔,汽提塔、回收塔、水汽提塔尺寸不变,更换塔内件;(4)抽提单元增设苯塔,分离混合芳烃得到苯和*苯产品。 后分馏部分规模不变,抽提单元规模由31.*吨/年改造为*吨/年,通过调整部分物料走向及增加产品精制分馏,优化产品方案,改造前后产品戊烷发泡剂3.*吨/年、*苯*吨/年、二*苯39.*吨/年不变,改造后,年产苯*吨/年、抽余油14.*吨/年、工业用碳十粗芳烃16.*吨/年、高沸点芳烃溶剂9.*吨/年。 | (一)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抽提水封罐含油污水、水汽提塔含油污水、除盐水站排水、循环水站排水。项目废水 (略) 鑫达环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略) 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鑫达环境污水处理厂排水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为二*苯塔底重沸炉燃烧烟气。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加装低氮燃烧器,该加热炉燃烧烟气与*吨/年轻烃芳构化装置“四合一”加热炉、*吨/年深度脱芳烃装置各加热炉燃烧烟气共用1根100m高、4.2m内径排气筒DA004排放。 燃烧烟气中SO2、NOx、颗粒物浓度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依托储罐废气及装载废气收集后经3级冷凝+焚烧处理(*吨/年加氢改质装置加热炉焚烧)后经1根60m高、2.5m内径排气筒DA001排放。该加热炉燃烧烟气中VOCs(以非*烷总烃计)、苯、*苯、二*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苯、*苯、二*苯。对装置区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来减少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苯、*苯、二*苯。依托的罐区、装卸区均进行了油气回收方式来最大限度减少VOCs废气的排放。厂界VOCs、苯、*苯、二*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相关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污油、残渣等,均需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2 | 中化学天辰绿能6200吨/年催化剂生产项目 | (略) 齐鲁化学工业区,天 (略) 现有厂区内,临 (略) 776号。 | 中化学天辰绿能新材料技术研发(淄博)有限公司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天 (略) 现有厂房建设催化剂原粉综合车间、焙烧成型车间,新建罐区、500×104 kcal/h燃气导热油炉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其他公用设施依托天 (略) 。建成后,年产6200吨催化剂(主要包括钛硅催化剂500吨/年、脱硫催化剂15吨/年、贵金属钯催化剂J 7.5吨/年、贵金属铂催化剂 7.5吨/年、脱氢催化剂100吨/年、镍基催化剂2400吨/年、钯基催化剂C 100吨/年、加氢催化剂5吨/年、SAPO催化剂2000吨/年、含锌催化剂1000吨/年)。 |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动态监测,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水、脱盐水站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依托天 (略) 配套建设的330m3/h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620装置还原废气经“碱洗”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630装置配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630装置脱氢催化剂及钯基催化剂C沉淀工序产生的含氨废气经“二级水洗”后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630装置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P4排放;630装置脱氢催化剂预混制粒废气“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5排放;264装置干燥废气“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P6排放;焙烧炉1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P7排放;焙烧炉2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P8排放;610装置催化剂干燥废气及焙烧废气、620装置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管道送入RTO装置处理;其余610装置陈化废气、晶化废气,620装置负载废气以及储罐呼吸废气均只含有VOCs,通过管道送入RTO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预处理后的630装置产生的焙烧废气、262装置SAPO催化剂焙烧废气一起进入SCR脱硝装置进行脱硝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8m排气筒P10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1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Ⅱ时段浓度标准;氨、氯化氢、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相关要求。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30m排气筒P9排放,SO2、NOx、颗粒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颗粒物am之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和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冷凝废液、废催化剂、筛分固废、收集粉尘、废导热油、废布袋、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执行。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九)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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