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2022-10-3115:55
关于2022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2022-10-3115: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3000吨工程机械配件及2000吨机械垫板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苏陈镇北工业园区工业大道6号 |
建设单位 | (略) 浩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元,建设年产3000吨工程机械配件及2000吨机械垫板项目。项目拟建 (略) 海陵区苏陈镇北工业园区工业大道6号,租赁泰州 (略) 厂房闲置厂房,建设工程机械配件及机械垫板制造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00吨工程机械配件及2000吨机械垫板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废气: 项目熔融挤出及冷却定型废气、加热融化、除水、烘烤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UV光解装置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氨气、臭气浓度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相应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项目污泥、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真空泵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2、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九 (略) 178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元,建设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拟建 (略) 海陵区九 (略) 178号,为规范 (略) 固危废贮存设施、场所,对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 (略) 各生产装置、产能和生产工艺不变,产污环节等均不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废气: 项目危废贮存设施废气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项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3、年处理*吨废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苏 (略) 8号3幢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评机构 | 泰州易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成立于2022年8月26日,公司地 (略) 海陵区苏 (略) 8号3幢厂房,主要从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塑料制品制造和销售等。企业拟投资*元,租赁厂房4500平方米,建设配套仓储等辅助设施,购置粉碎机、造粒机、切刀等主要设备约21台(套),采用撕碎、粉碎、造粒等工艺对废塑料进行再生利用。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吨废塑料的处理能力,预计年销售1亿元,税收*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外运肥田,不外排。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贮存废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挤出废气、危废贮存废气各自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4、新建1号、2号厂房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红旗街道中菱 (略) 东侧、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略) 海陵区四维数控机床制造 |
环评机构 | 泰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 (略) 场需求,对原环评申报的生产工艺进行局部调整,主要是增加了自用数控机床零部件的油漆和喷塑工艺,因此导致主要原辅料和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从而新增非*烷总烃、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项目运营期喷漆和晾干工序DA001排气筒漆雾(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限值。喷塑粉工序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喷塑固化工序DA003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非*烷总烃(其他)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染料尘、非*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3000吨工程机械配件及2000吨机械垫板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苏陈镇北工业园区工业大道6号 |
建设单位 | (略) 浩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元,建设年产3000吨工程机械配件及2000吨机械垫板项目。项目拟建 (略) 海陵区苏陈镇北工业园区工业大道6号,租赁泰州 (略) 厂房闲置厂房,建设工程机械配件及机械垫板制造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00吨工程机械配件及2000吨机械垫板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废气: 项目熔融挤出及冷却定型废气、加热融化、除水、烘烤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UV光解装置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氨气、臭气浓度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相应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项目污泥、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真空泵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2、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九 (略) 178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元,建设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拟建 (略) 海陵区九 (略) 178号,为规范 (略) 固危废贮存设施、场所,对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 (略) 各生产装置、产能和生产工艺不变,产污环节等均不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废气: 项目危废贮存设施废气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项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3、年处理*吨废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苏 (略) 8号3幢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评机构 | 泰州易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成立于2022年8月26日,公司地 (略) 海陵区苏 (略) 8号3幢厂房,主要从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塑料制品制造和销售等。企业拟投资*元,租赁厂房4500平方米,建设配套仓储等辅助设施,购置粉碎机、造粒机、切刀等主要设备约21台(套),采用撕碎、粉碎、造粒等工艺对废塑料进行再生利用。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吨废塑料的处理能力,预计年销售1亿元,税收*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外运肥田,不外排。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贮存废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挤出废气、危废贮存废气各自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4、新建1号、2号厂房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红旗街道中菱 (略) 东侧、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略) 海陵区四维数控机床制造 |
环评机构 | 泰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 (略) 场需求,对原环评申报的生产工艺进行局部调整,主要是增加了自用数控机床零部件的油漆和喷塑工艺,因此导致主要原辅料和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从而新增非*烷总烃、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项目运营期喷漆和晾干工序DA001排气筒漆雾(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限值。喷塑粉工序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喷塑固化工序DA003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非*烷总烃(其他)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染料尘、非*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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