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013053208/2022-110923
2022年1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013053208/2022-110923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科技专项研究实验室改造项目 | (略) 江宁高 (略) 699号 | 江 (略) | 南京 (略) | 江 (略) 拟将厂区内原有的原料药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建设科技专项研究实验室,以期满足江 (略) 化学合成、制备液相、右旋糖酐、乳糖、格列本脲精制提纯等小试研发类科技专项研究实验需求。项目占地面积1584平方米,建筑面积1584平方米,总投资*元。 | 废水: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水浴锅排水、真空泵排水、仪器清洗废水、专用间清洗废水、清洁废水、空调冷却塔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进入科学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后排入秦淮河。 废气: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排气。研发合成小试实验室、溶解脱色间、试剂暂存间、干燥间2、真空泵房2、酒精分装间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通风型试剂柜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FQ-10)排放。多肽合成小试实验室、制备液相室、真空泵房1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及橡胶减振垫,增强建筑物密闭性、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劳保用品、废试剂、污泥、废活性炭、空调洁净系统更换的过滤材料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交由设备厂商更换回收。危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的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危废暂存库。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科技专项研究实验室改造项目 | (略) 江宁高 (略) 699号 | 江 (略) | 南京 (略) | 江 (略) 拟将厂区内原有的原料药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建设科技专项研究实验室,以期满足江 (略) 化学合成、制备液相、右旋糖酐、乳糖、格列本脲精制提纯等小试研发类科技专项研究实验需求。项目占地面积1584平方米,建筑面积1584平方米,总投资*元。 | 废水: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水浴锅排水、真空泵排水、仪器清洗废水、专用间清洗废水、清洁废水、空调冷却塔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进入科学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后排入秦淮河。 废气: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排气。研发合成小试实验室、溶解脱色间、试剂暂存间、干燥间2、真空泵房2、酒精分装间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通风型试剂柜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FQ-10)排放。多肽合成小试实验室、制备液相室、真空泵房1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及橡胶减振垫,增强建筑物密闭性、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劳保用品、废试剂、污泥、废活性炭、空调洁净系统更换的过滤材料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交由设备厂商更换回收。危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的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危废暂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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